便利店电子音很大声,“欢迎光临!”简直吓人一跳。
李微澜依旧趴在桌子上,许久过后,脑袋悄悄地转了个方向,朝着门口的方向,像只黯然的弃猫。
李微澜正趴在临街边的桌子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沈宜团真的走了,背影涌入人流里,然后慢慢地走远。
那么大只的身影,就那样一直团着,趴在桌子上,表情变得有些沉默,一直盯着沈宜团离开的方向。
直到完全消失不见。
这样独自被留在原地的场景发生过很多次。
李微澜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无所谓了。
而且这是个仅仅见过两三次面的陌生人。
产生这种情绪实在是过于愚蠢。
李微澜戴着睡衣兜帽又在便利店的吧台桌边坐了一会,只要不露出脸,他就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后来又觉得莫名其妙地很难以忍受,这个便利店太讨厌了,又亮,又空,又窄,人来人往,吵死了。
没意思。
李微澜还是起身,拖着行李箱起身离开了便利店。
行李箱的轮子滚啊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吵死了。
同样是咕噜咕噜的声音,李微澜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昨晚沈宜团曾经问过他。
要是真的很喜欢的,却因为害怕丢脸,不愿意说真心话而错过了怎么办?
他当时说什么来着?
李微澜模糊地回想着,因为阳光太晒,他的眼睛微微地眯起来,瞳孔是浅琥珀色的,闪烁着细碎的光。
“错过了就错过了呗”。
李微澜记得自己是这样说的。
话在当时那一瞬间是痛痛快快地说出口了。
可是如今想起来,情绪却微妙地急转直下。
李微澜黑着脸,拖住硕大的行李箱往前走,软底拖鞋踩得啪嗒啪嗒响,拖鞋上的毛绒青蛙舌头被颠得一上一下,看起来很可怜的样子。
可是李微澜还在一直暴走一直暴走,都快把毛绒青蛙的脑浆摇匀了。
如果它能说话它真的想求李微澜,我的大少爷你又怎么了,你要去哪里,求你了歇会吧。
可是李微澜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这里位于S市的商业CBD,丛丛耸立的高楼大厦之下,每个人都是行色匆匆的。
高跟鞋和皮鞋的声音咔哒咔哒,大家都有各自的目的地。
偶尔转头会看一眼路过的奇怪的李微澜,遮掩不住矜贵傲慢气质,长得特帅,脸蛋特美,却穿着睡衣和拖鞋。
看不懂。可能是富二代的行为艺术吧。
这样的念头淡淡地划过,忙碌的人也不会继续深想,吸了一波李微澜的颜值之后就继续忙了。
只有李微澜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
李微澜走了半天,最终坐在地铁站的台阶上,翻开手机通讯录。
找了半天也找到一个靠谱的人。
正烦躁着想摔手机的时候。
头顶上传来一个人的声音:“李微澜,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回家?”
熟悉的声音。
李微澜几乎是瞬间抬起了头。
早晨的阳光炽热又茫烈,逆光打在沈宜团的背上,浑身像渡了一层耀眼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朦胧感,美好到不像在苦浊的凡间。
李微澜被烫得眼热,下意识地眯起眼睛。
他冷静了两秒钟。闭上眼睛。
再次睁开,琥珀色的瞳孔依旧落入沈宜团的身影。
再次,依旧。
李微澜拉着行李箱站起来,摆脸:“不要。”
第10章
两个人回到公司宿舍楼下。
李微澜仰头看着破旧的居民楼,在风中冷静了一会。
看起来没有电梯的样子。
他撇撇嘴,心情很不好,问:“几楼?”
“五楼。”
“没有电梯?”
“没有。”
李微澜烦躁极了,处于一个仇视世界的状态,“啧”了一声,好像想骂两句脏话,最终还是忍住了,抬起行李箱抬腿就往楼道里走。
楼道里比外表看起来还要破旧,现在是早上九点钟左右,楼道里面却很阴暗,楼梯表面没有贴任何瓷砖,赤|裸的水泥就暴露在外面,经过许多年的风霜,表皮都脱落了,露出森森的骨骼。
墙壁两边贴满了乱七八糟的小广告,大部分是开锁的,粘在墙壁上像腐烂的伤口。
李微澜越看越烦躁,他讨厌丑丑的东西。
楼梯被他踩得“砰砰”响,上楼梯的时候完全不管行李箱轮子的死活,发出尖锐的碰撞声。
沈宜团想安慰他一下,又怕他发火或者哭了,只好先闭上嘴巴。
好不容易爬到了五楼,李微澜把行李箱扔下,等着沈宜团用钥匙开门。
他半蹲在地板上,侧脸雪白,一双冰冷冷而微烦躁的眼睛微抬起。
居民楼的时间太久远了,锁都有点老化了,楼道里又黑,沈宜团每次都要对锁芯对好久才转得动门。
李微澜在旁边等着,看起来像下一秒钟就会掏出A|K|4|7把面前这扇摇摇欲坠的门给一炮轰碎。
“咔哒”一声,门终于开了。
沈宜团松了一口气,他刚刚还真有一些忐忑,生怕大少爷受不了这气一脚把门踹烂了。
这是租的房子,坏了要扣押金的。
沈宜团把钥匙收起来,回头跟李微澜说:“进来吧。”
李微澜把行李箱拎起来,跟着沈宜团进屋。
本来泰和的练习生统一被安排在一栋有电梯的大楼里,但是沈宜团进去的时候没有空房间了,也没人愿意跟沈宜团做室友。
泰和只好再另外贴钱给沈宜团,让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
资本家始终是资本家,对于一个没出道的练习生,并且没什么可能出道的练习生,想要投资很多钱是不可能的。因此给的租房补贴就很少。
在寸土寸金的CBD中心,能在狭窄的小胡同里找到这样一间拥有独立浴室,独立厨房的一室一厅已经很不错了。
房子小一点,破一点也没关系。沈宜团一直是从苦日子当中煎熬过来的,早就习惯了。
李微澜就不行了。放眼望去,整间小房子都没有他以前房子的一个窗外露台大。
而且他个子很高,一九一左右,在阴暗逼仄的出租屋里就显得更加突兀。
李微澜看起来很难忍受,也不坐沙发上,就那样蹲在地板上,窝在行李箱旁边。一句话也不说,浑身散发着烦躁的气场。
沈宜团笑了笑,不劝他,转身去厨房,开橱柜,拿了一个公司发的新杯子。
正洗着杯子呢,李微澜这时候进厨房了。
厨房瞬间变得更加局促。沈宜团正洗着杯子呢,手肘往后一动,就碰到了李微澜的胳膊。
李微澜瞬间像个被踩到尾巴的炸猫小猫一样大叫起来。“啊!”
“你干什么!”
李微澜往后弹了好远。
不解气一般,又对着沈宜团不高兴地大声说:“你碰我干什么!”
李微澜就是单纯不爽,随机找点事情发脾气。
沈宜团却误会了,脑海中莫名其妙想起来那天他说自己崆峒。
原来是真的啊。
恐到这种程度。
沈宜团洗完杯子,慢慢地关了水龙头,才转身,笑说:“反应这么大啊,轻轻地碰了一下而已。你真的恐同?”
李微澜拍拍胳膊,翻了个白眼:“当然。”
但是因为李微澜长得很漂亮,又不是真的在生气,动作看起来就有些娇滴滴的,跟小朋友一样。
一个特别麻烦的小孩,脾气看起来很不好,傲娇,敏感,容易生气,炸毛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无比鲜活生动,比平时挂着的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死人脸可爱无数倍。
沈宜团就忍不住老是逗他。笑嘻嘻地说:“你真的恐同啊?那还跟着我回来?”
这话信息量就太大了。
李微澜瞪着沈宜团:“你什么意思?”
沈宜团,收手吧,别逗人家了。
可是忍不住。
下一秒钟,沈宜团说:“你说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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