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遍修真界(140)
顶着一双双渴望又迫不及待的眼睛,中年修士终于把手落下,宣告着一场盛宴的开始。
……刹那间,阴半死顿时被无数刀剑加身。
“圣子!圣子!”被高吊的少年眨眼之间就已血肉模糊。而人群欢喜若狂,兴高采烈,因为吞咽连音节也发不清楚。他们围着阴半死载歌载舞,此时此刻,每个人嘴巴上的血还尚未擦干净。
电光火石之间,一句语气冰冷的宣言闪过洛九江脑海。
“——将死之人,难看,不治,滚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英语论文,我写它写到要疯了……
第143章 云开雾释
阴半死终于被完全困囿于过去的记忆里。
他仍记着日后十数年的经历,然而那些不咸不淡的回忆如同一台戏文或是一本画册, 其中种种流水般在他心头划过, 没能让他多出一点波动和回忆。
如果忍耐下去, 一年,两年, 三年,他终究会得救,正派人士几年后将把这个充满了畜生的教派连根拔起。
那个教主在高台上用自己的神魂燃起了青黑色的火焰, 直到最后一缕魂魄毁灭之前, 阁台间还回荡着他夸张的狂笑。令人不忿的是, 这个疯子到死都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
阴半死被人从重重禁锢的房间中释放出来时,正好路过了那个掌祭的中年修士的头颅。他脚步略停顿了一下, 就用尽他浑身的力气, 飞起一脚把那颗脑袋骨碌踢了几丈远。
这个崇尚“自然”的教派, 连教众们都穿着麻袍踩着草鞋, 一个平日作用就是保持新鲜,随时待宰的圣子当然也没有多好的待遇。至少阴半死被从房间里放出来时, 正道还以为他只是个普通的, 被烫伤过脸的孩子。
他们计划着把所有受到伤害的凡人们都送回人间, 再给他们添一点银两, 尽量让他们不因为修真界的事受到太大影响, 还能回去好好地过日子。阴半死本来都已经混进了那支凡人队伍里,然而就在临门一脚的时刻,他被一个留下来当舌头的教众认了出来。
认出阴半死实在太容易了, 他长得那么具有标志性,生命力又顽强不息,浑身血肉如同水流发源一样用之不竭,满教派里都很难找到一个没受过他“恩惠”的修士。
临踩上去往人间传送阵的前一刻,阴半死被拽着胳膊请了出来。
这些正道人士的手劲儿不弱,好像也没有因为他们是名门正派而放轻一点。阴半死听见自己的胳膊连着传出咔啦两声,是他的肩膀先脱臼,后来再自动愈合回去发出的声响。
总之,正派人士们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清楚这个看上去破破烂烂的少年“圣子”本人也是个受害者,而非什么满怀心机的阴谋人物。但鉴于阴半死本人的特殊经历和特殊功用,他们拿着阴半死却感觉烫手。
稚童抱金过市就会面对这种尴尬局面,何况阴半死本人比金子有价值多了。
最后还是佛宗的静慈禅师把阴半死接手过去。他试图用佛法感化阴半死,对着阴半死一刻不停地连念了足足十八天的澄心经。
传言里这位修炼闭口禅多年的静慈大师佛法高深,上次开口念经还是在五十年前,那次他不但令一场大战消弭无形,而且由于当时正当夏季,于是战场里的所有蚊子从此都长出金色的翅膀,改去吃素再不沾血荤。
他的经文甚至能改变蚊子的颜色和生存习惯,却没能撼动阴半死。
静慈大师盘坐在阴半死面前,双手在胸前合十,眼皮松垮地耷拉下来,但在他松弛的眼皮之下,两道目光却尽含悲悯。他是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善意的气息几乎从这位大师的每个毛孔中都透出来。曾经有人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扑到他脚下嚎啕大哭,然而少年阴半死只回以一个鬼气森森的对视。
“所以,你们要把我卖得市价几何?”
静慈缓缓道:“小檀越……”
“要再跟我讲舍身饲虎和割肉喂鹰吗?”阴半死冰冷、警惕又充满讽刺地质问道:“买主从人到禽兽,我以后要掉价这么多?”
静慈大师本就不是善于争佛法,打机锋的那种和尚,被阴半死连噎两次,终于哑然无声。
多年后之后,阴半死只用一句话就能连消带打地让相声班子出身的洛九江晕头转向,可见是功力不减当初。幼年时期的那段混合着血和泥的经历,最终在他心里最终发酵出了乌糟一团的成品,鬼才知道那是些什么东西。
静慈大师终究宣告对阴半死无能为力,但他拒绝了诸人要把阴半死压入九层佛塔净化镇压的提议,转而把他托付给了公仪竹。
阴半死仍记得那一天,他抱臂站在角落里,无声地等待着关于他的审判结果。他的眼神不动声色地从在场的每个人脸上划过,确保自己记住了每一张脸——正如同从前的祭祀里他也记住了每个教众的脸一样。
没人看出阴半死的这点心思,甚至多年后他自己回想起来,都忘了自己这么做的意义,不过他至少能确定,自己当初记住人脸的目的绝不怀有丝毫善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灰烬里只能刨出残骸,漆黑一片的深海里游荡的也全是歪瓜裂枣的异形,丑到一看就觉得伤眼。君不见千万年过去,出淤泥而不染的标杆还是只有莲花一种。当初的阴半死没有伤人,纯粹由于他没有这份地位和能力,而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东西。
总之,鬼气森森的阴半死最后等到了一个男人,一个他从没见过,在贫瘠的人生经历里也无法想象的,分外好看的青衫男人。
这个疯子教派里一切从简,静慈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又一向视华袍如粪土。这直接导致了阴半死与公仪竹四目相对时,他身上仍然套着那件沾着发黑发臭血迹,皱成一团又裂了口子的积灰麻袍。
肮脏丑陋又矮小的阴半死,与俊美挺拔且整洁的公仪先生面对面站着,那对比堪称惨烈,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场诸人几乎有一半都不自觉地闭了闭眼。
这个被称为公仪先生的男人脸上仿佛天生自带一层华光,俊美到让人不能直视。阴半死缓缓地放下自己抄在胸前的胳膊,有些局促地把手背到身后。他低下头,发觉自己的草鞋破了一个大洞,左脚的大拇趾从洞里顶了出来,露出积着灰垢的指甲。
“……”
公仪竹几百年来一直都长得这么好看,对外界关于他容貌的反应早就不盈于心。他先是和静慈大师寒暄几句,确定了阴半死就是那个要他接手的小孩,便弯下腰问了问阴半死的年龄。
阴半死的声音有点发颤,但还是够公仪竹听清。
“这问题不难。”公仪竹轻轻松松地说:“这孩子正是个念书的好年纪,我可以领他进书院里当个学生。”
一句话敲定了阴半死的去处,公仪竹复低头跟阴半死说:“跟我走吧,平时就念念书,考考试,不用管从前这些事,以后也不用再当人形大补药。天天有肉吃,有果子酒喝,年纪够了还可以找个漂亮道侣——比做和尚强多了。”
静慈大师:“……”
阴半死凝视着公仪竹,他看着这个漂亮男人,很快便意识到这是静慈大师能为他找到的最好去处。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阴半死郎心似铁,静慈花了十八天也没说动他一个点头,而公仪竹只用十八弹指就做到了。
他随公仪竹去了书院,很快便凭着药王鼎里的传承记忆在药峰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第一年初至的时候还只是个悬珠弟子,第二年就做了药峰峰主。
公仪竹没有骗他,书院是个好地方,宁静得仿佛一方世外桃源。在这里的学子除了好好修炼,学习比试以外的事都不必再想。
书院学子也多数清正弘爱,哪怕对着阴半死那张满是疤痕的丑脸,人前背后都能毫无微词。他们先是叫阴半死师弟,等了解了他在药道一脉上的深厚功底后,又尊称他为学兄。第二年阴半死成了众望所归的峰主,从此满院上下再提及他,不是叫他阴师兄,就是称他为云深峰主。
这等日子何其美好,比起他过往曾经经历的那些,那就岂止不坏,简直如登仙境。
然而江山信美,终非吾土*1——
麻衣教当然不是阴半死的归属,可青龙书院就是吗?
青龙学子入院以来,都要过品行一关,常年养浩然之气,心胸博大,行事宽宏,为人仁爱,三千世界内也是清名赫赫,少数的几个德行不足之辈,显眼稀少得像是上等白米饭里的石头子。
而阴半死却是个少年时期落在正派手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日后可能报复与否,都要先把人脸记个全的家伙。
成了峰主后他掌一峰事务,几次命令下去,就发现了自己和满药峰弟子思维上的南辕北辙之处。
这差别不是出在对药道的了解,只出在好心和坏心。
原本做弟子时,阴半死还能自我欺骗几句,然而等做了峰主之后,虽然还没有师弟师妹怀疑,可他对着自己已经再遮掩不住。
他就像是一棵空心的参天大树,别人看他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岂知他不止一张脸比老树皮还难看些许,就连骨子里都被蛀空朽烂,心思里只包着一汪泥水一样的污浊漆黑。每逢阴天下雨,风吹草动,他树荫底下的小花小草未必有动静,他却总要先提心吊胆自我怀疑一番,警惕得像是害了牙疼。
阴半死平生只呆过三个地方,麻衣教虽然口口声声称他为圣子,但手上操持的全是屠夫的活儿。书院弟子倒是言行如一,敬他如师兄峰主,可是阴半死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配不上。至于人间这地方,他只在没有记忆时在那儿过了几年,和他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不过远也有远的好。
至少阴半死还能隔三差五地跳一跳崔嵬峰,假装自己就是个凡间的散修,不好不坏,灰不溜秋,自作多情地把这片连他姓甚名谁也不知道的土地宣称成自己的归宿。
只在心里悄悄地宣布,也不用跟谁说出来。
就一直这么将就着,直到修为快要逼近金丹。
他早猜到自己心魔浓重,结金丹时怕是要有此劫,故而拿洛九江做了回筏子。
覃昕控诉洛九江调戏于他,阴半死听着又何尝不知道其中必有蹊跷?他只是借此顺水推舟罢了——洛九江能让掌中花半开半合,纯净的简直是个举世难寻的好人。即使两人只有几句话的交情,但对方的可信程度却是板上钉钉。
阴半死把比斗地点定在了崔嵬峰,想着这一场打过之后可以拉洛九江下去借机聊聊。他本没想以此胁迫洛九江,只打算让比斗结果平局了事,然而从他一套针法下去,逼得洛九江把丹田里蜃珠吐下崔嵬时,阴半死心里恍然荡过一句不妙。
此后的事态果然急转直下,完全出乎他的预料。
蜃珠遗失倒不打紧,他虽然自谦蜃珠够买一千个他,但实际上若真把他割肉熬油剔骨头,攒个百十来斤总能赔得起。然而那蜃珠竟然落到一个完全无辜的凡人女孩身体里,有某一刻,阴半死看着那个凡人女孩,就像是看到了幼年时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