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的,奶爸拳手(41)
乔佚手里一碗饭见底,连碗一起还回来。“不够,我真的饿。”
沈欲把刚拿起来的筷子又放下,继续拿醉蟹,开壳,摘掉心脏和腮,挖酒香扑鼻的蟹膏……乔佚盯着自己的基围虾出神,慢慢地夹起来,珍惜地一只一只吃干净。刚吃完,饭已经拌好了。
乔佚拿起勺,眼睛里特别热,热得足够融化这几年的恨。最后他吸了吸鼻子,大口地吃。
阿洛悄悄地夹了一个基围虾给Linda。“美女,我也想吃。”
“我不要碰到海鲜。”Linda拿筷子帮他拆掉虾头,“吃壳吧,死不了的。”
阿洛转过头对比,看着又有饭吃又有基围虾的兄弟,明白了一个道理。被沈哥宠过的感觉一定今生难忘。
整个饭局沈欲一直在处理海鲜,偶尔吃几口。对面和小乔聊天,他听了听,好像是要弄进口珍珠。对了,小乔说过,他爸爸靠珍珠起家。
喂饱小乔终于有时间吃自己的了,沈欲还没吃几口,对面的男女纷纷起立。那帮人寒暄几句像要散席,沈欲抓紧机会再塞一口,跟着站了起来。
站在酒店门口,阿洛开始找代驾。“我吃了醉蟹不能开车,伊戈你怎么样?”
乔佚摇摇头,眼睛疲惫地眯着。
“能不能先把手机还我?”沈欲问,“快8点了,我问问悟空在干什么。”
乔佚解开两颗扣子吹冷风,身体一歪:“我有点醉,头晕。”
不会吧?这也能醉?沈欲扶着他:“没喝酒怎么醉?”
乔佚看了阿洛一眼,继续虚弱无力。阿洛立刻开始旁白:“他不能喝了,这个我作证,伊戈已经5年没喝过酒了,那个螃蟹的花雕……度数不浅。”
刚好代驾开着车来接人,Linda迅速坐进副驾,把后排座位让给男士。阿洛坐左边,乔佚歪着身体坐中间,沈欲在最右。
车子发动,小乔一直压着他的肩,沈欲只后悔不该让他吃那么多醉蟹。又过了几分钟,小乔的脸好像比刚才暗了些,大概是脸色在变红。
真的醉了?醉这么厉害。小乔一直往自己身上靠,沈欲只好将他扶稳像扶着一箩烧旺的炭火。看他这么难受,应该是真的醉了。
“手机先还我吧,我给儿子发个短信。”沈欲心里放不下悟空,“我真不跑。”
“你真不跑?”乔佚睁眼,在10厘米距离内对视,“沈欲,我每次追你,都特别生气。”
沈欲无话可说,躲着那双眼睛。他知道小乔生气,又因为太生气了,每次发一顿脾气就赶紧离场。因为自己曾经教过他,中国有一个成语叫祸从口出。
他低估了一个男孩的决心和记忆,小乔长大了,成熟许多,不再是说话咄咄逼人的坏小子。
“你不跑了,我就把手机还你。”乔佚往旁边靠了靠,忽然兜里的手机铃声响起。
他掏出来一看,来电显示人是,大宝贝。
大宝贝?乔佚的嘴角压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叮!心机衷心奶狗乔上线!
欲崽:小白借了钱一定会还的。
蒋白:我借的?(真失忆了)
蒋白是下一本舞狮少年cp的攻,大家有兴趣可以收藏下一本文案《狮头狮尾,师哥师弟》。
今天上了千字文榜单,诚心感谢每一位支持我的读者,写作很枯燥,没有你们的支持我都不敢想自己能有今天。谢谢,真的谢谢,我会更努力的。还有我知道自己的文名起得很废,谢谢有耐心点进来看的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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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9章 大胃王 [VIP]
沈欲瞧见大宝贝三个字, 着急了。“手机先给我吧。”
“不给。”乔佚把手机压大腿底下,装听不见。很快铃声没了,但只安静几秒又打过来, 乔佚再拿出来。
还是刚才那个大宝贝!
“开玻璃。”乔佚坐直对阿洛说。
“别啊, 虽然这是一条莫斯科郊外的小马路, 你扔个手机也不合适吧。”阿洛宁死不开,狗粮吃得饱饱的。什么沉贝加尔湖,扔进去淹死,沈哥给两碗猫咪拌饭, 伊戈就倒戈了,苏维埃红色思想一点都不贯彻。
沈欲坐立不安, 儿子找不到爸爸的焦灼从铃声传到他心坎里, 扛得住重量级拳手的追击,扛不住这个。“你先把手机给我,悟空找我, 我真不跑了。”
“悟空?我不认识。”乔佚向旁边歪倒,“醉了,难受。”
醉了,难受,沈欲着实无奈。这些年他抱着悟空, 怀抱早已习惯小号身体。尽管悟空长得很快,从1岁起就明显高于别人家的孩子。尽管现在抱半小时会胳膊发酸, 但那也是个小号。
突然怀里多了一个超大号,是XXL, 沈欲还真不习惯。
“你把手机给我吧, 我不跑。”沈欲只好敞开怀抱,歪在肩膀上的人立即靠了过来。
乔佚闭了一会儿眼睛。“我难受。”
沈欲只好问:“你哪儿难受了?”
“头。”乔佚随便一动, “头疼。”
沈欲只好侧肩,尽量用手摸到他的太阳穴。别说,小乔是真的成熟了,穿上这身西装很像电影里那种成功人士。
沈欲又垂下眼,不小心和那双微睁的眼睛撞到一起,无处可逃了。
心情像一颗坚硬又贫瘠的流浪陨石被光吸引,被各种引力操纵得胡乱地撞。直到发现了最亮的东西,再无比向往地冲向那光,靠近才发觉根本不是光,而是一个黑洞。可陨石那点质量怎么能和一个黑洞相比?
只能被吸着往里走,打着转,一丁点逃窜的可能性都没有。曾经,沈欲以为关上铁门的八角笼是最危险的地方,现在发现原来待在小乔身边才危险。
只要离开他,地球上任何地方都能去。可重逢了,自己就被定在这里,被留在这里。
脖子不受控制的发热流汗,沈欲假装帮他揉太阳穴,摸惯拳击靶件和棉质绑带的指尖,生疏地拨开小乔的头发。
碰到了,沈欲的心打了个颤。
上一次摸小乔的头发还是5年前,逃跑之前的那个晚上。自己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哄小乔睡着,还答应第二天陪着他去看生病的父亲。
第二天小乔睁开眼,会不会直接气哭?应该会,小乔是情感充沛的男孩,容易感动,容易冲动,容易流眼泪。
手里的头发和5年前比,反而柔软干燥不少。沈欲小心感触,生怕自己带茧子的指腹弄疼了他。
以前小乔的头发不是这样,很硬,比较短,因为长期漂染金色,干得像稻草。那时候小乔很叛逆,每天用发蜡,非要弄个造型才肯出门。现在知道把头发规规矩矩梳起来,是真的懂事了。不会像那年,刚成年就急着求婚,莽撞得不屑一顾。
手机还在震动,沈欲思考着怎么要回手机,忽然听到一声简短的喂。
小乔接电话了?
“喂?”乔佚像和几年前的自己说话,沉淀了很久,“你找谁?”
沈正悟先松了一口气,可算打通了。“您好,请问我爸爸和您在一起吗?我是他的儿子。”
男孩的童声,最后一个字压得很稳,和安安清脆上扬的说话习惯不一样。没有外国口音,纯正的普通话,单单从听力判断完全猜不出对面是个混血小毛子。以前自己抱着他,乔佚还笑话他哭声太小,饿起来像没吃饱过。阔别几年,饿了就哭的婴儿已经长大,能和他通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