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桃馥和助理分别后,独自回房,却在走廊过道上见到了班子书。辛桃馥微觉讶异,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班子书苦笑道:“有几句话想和你说说。”
辛桃馥点了点头,问:“什么话?”
如果堵在他酒廊的人是司延夏,辛桃馥大概会没好脸色。但对待班子书,辛桃馥还是没那么抗拒的。
这或许也是司延夏没选择堵门的原因吧。
班子书想了想,便说:“先生一直很想你。”
辛桃馥脸上一阵讶异,半晌方笑了:“是他让你转达的?”
“不是,是我自己想说的。”班子书看着辛桃馥的笑容,像也有些尴尬,便抿了抿唇。
辛桃馥挑眉,说:“看来,你已经不喜欢我了。”
“呃……”班子书脸上难得地露出尴尬和紧张混合的表情,“并非……”
“没关系,这挺好的。你要依旧喜欢我,我才觉得奇怪吧?”辛桃馥笑笑,“我可没想着自己出走三年了,你这么个大好青年还要为我牵肠挂肚、守身如玉。我是厚脸皮,却也没这么夸张。”
班子书苦笑道:“或许是我配不上你。”
这话说了,辛桃馥脸色微沉:“这话没得让人恶心。”
班子书愣了一下。
辛桃馥却道:“我从前落魄,你们就觉得谁和我在一起都是我的荣幸。现在我好了,你们又说配不上我。这是什么心态?”
班子书哑了一声,半晌才苦笑:“我不是这个意思。”
辛桃馥见班子书那张脸透出的诚恳歉意,心里的火气骤降,便撇过眼说:“也许你不是,只是我有些敏感。”
班子书摇摇头,缓缓说:“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不是知道你发家之后的事,而是三年前……听到黎度云说的话后,就这么想了。”
辛桃馥眼皮跳了跳:“三年前?黎师兄说了什么?”
班子书脸上闪过自嘲神色:“他说,我和司延夏都不行,因为只要殷先生朝你稍微回头,我们就不敢妄动。我们怕殷先生怕得跟老虎似的,只有他不怕,舍得一身剐,有勇气虎口夺食。”
说着,班子书心下也复杂。或许,他对殷先生的避让也并非完完全全出于畏惧。其中还掺杂着他对殷先生多年培养出的服从、忠诚和友情。
听了班子书的话,辛桃馥的心里好像被雷劈了似了,那叫一个外焦里嫩啊。这脑子里都是嗡嗡嗡的,像一口气窜进了把百八十只小蜜蜂,蛰得他脑袋都大了三十倍。
“什么?……不是,黎师兄说这话什么意思?”辛桃馥眼神充满困惑和震惊。
班子书也困惑震惊:“他的意思是……他很喜欢你?”
辛桃馥大受震撼:……不对啊,虽然我把房子写他名字、车子也白送他了、出了国安定下来后就第一时间和他联系、这几年没怎么间断、十分关注他的成长但是我当他是兄弟呀?
第62章 阳春面
大清早的,司延夏就打扮得花孔雀似的,如约去高尔夫球场。这是原本预订好的项目。却没想到,司延夏到了那儿的时候,根本见不着辛桃馥。
辛桃馥一大清早就坐飞机离开了浅金洲。
得知这消息,司延夏愣了一下,半晌才笑笑,说:“他可真能飞呀。”
司延夏扑了个空,浪费了大清早搞起来的妆发,实在是引以为憾——不过,他还不是最遗憾的,看着熬夜昨晚坐红眼航班今晨赶点到达的殷叔夜,司延夏觉得自己的运气还不算太差。
辛桃馥飞回了长安州。
那儿可以说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他在那儿出生、长大,曾拥有优渥的家庭、慈爱的父母,又曾失去,曾靠近过一段看似完美恋爱关系,但又仅仅是漂亮的仿真花罢了。
但他还是很感激这个地方带给他的一切,让他成为了今日的自己。
那些美好的一切中,好像也包含了黎度云。
准确来说,是他和黎度云的“友情”——起码在他的角度上看,是友情。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的角度可能有点儿问题。
“不可能每个在我身边的人都喜欢我吧?”辛桃馥挠挠头,甚至用怀疑审慎的眼光打量起司机小赵:该不会你也……
小赵:……谢谢,我孩子都上幼儿园了。
辛桃馥刚回到长安州第一件事就是去雅悦轩吃一碗阳春面——老字号,老味道。这家店的出品稳定得就跟黎度云的性格一样。
辛桃馥一边吃着面,心里一边嘀咕着黎度云的事情。
当你琢磨一个人是不是暗恋你的时候,你的状态就好似在暗恋那个人:细细回味二人曾经相处的一点一滴,然后在各种莫名其妙的细节里抠出恋慕的痕迹,这简直跟自己嗑自己的CP一样。怪不得人家说“当你怀疑一个人是不是喜欢你的时候,你就离喜欢上那个人不远了”。这老话有点儿道理,但放在辛桃馥身上是不合适的。
他虽然年轻,但却又沧桑,没那点儿少年情怀,实在不至于因着这星星之火而燎原。
说实话,他和黎度云相识这么久了,真要燎原,早烧起来了,哪里等现在?
辛桃馥正吃着面条,这时候餐厅经理款款走来,朝他笑道:“辛先生,好久没见啦。这碗面味道还合适吗?”
辛桃馥看到经理,微微一愣,没想到三年了,这经理还在这儿当经理,也没跳槽,也没升职。配合着这碗味道如昔的面条、这布置已久的餐厅,一切恍如昨日。
辛桃馥恍惚半晌,才扬起笑容说:“挺好,挺好,你们雅悦轩的水准一如既往!”
“这么久没见到您了……”经理笑道。
“我出国了。”辛桃馥简单地回答,“最近刚回来,一下飞机就来你们家了,就爱你们这个味道。”
经理点头,说:“是啊,从前您倒是和黎先生常来呢。现在都是黎先生一个人来。”
“他也常来吗?”辛桃馥问。
“说‘常’也不‘常’,”经理回答,“到底他工作也忙,所以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会特别给他送外卖。”
辛桃馥笑道:“那他的面子可太大了,你们不是不做外卖吗?”
经理也笑呵呵:“老熟客嘛,当然是不同的。”
在辛桃馥离开和平州后,黎度云也跟江丹朱辞职,离开了和平州,返回了故乡长安州——这或许从侧面证明了,黎度云是一个安土重迁之人,心里还是更喜欢待在长安州。那为什么当时一毕业就跑和平州去呢?
现在看来,恐怕是为了辛桃馥。
辛桃馥既然走了,黎度云再没有留在和平州这个“他乡”的理由,便回到了他的“故乡”,干起了他专业对口的工作。
他原本是读法的。按理说,他这样的法学高材生一般会找个大所从实习生做起,如果顺利的话,大约能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当上合伙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出路。然而,黎度云这人的性格就不是这一路的。
他和辛桃馥之前合伙做生意的时候就积累了属于他的第一桶金以及人脉,要是他老老实实从实习律师做起,反而是浪费光阴。
因此,他正式持证后就砸钱收购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当老板。别人都是趁年轻奋斗争取当合伙人,他则是趁年轻自己挑选自己的合伙人——当然,这只是听起来爽,个中辛酸也是难以言说。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人要办这件事、找到好的合伙人组建团队还是困难重重的。
更别提,辛桃馥遗留下来的公司,他也一直在经营着,并没有让它倒闭掉。
他这样挑着两头担,开始的时候十分艰辛,但到了后来却越来越顺、越来越稳,两家公司的业务齐头并进、蒸蒸日上,黎度云现在也是一个人物了。
其中,有他自己的努力,也有殷叔夜和君家的帮助。可他对此并不会很感激。他想着,殷家和君家投资自己,是因为他黎度云值得。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