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聂振宏照例带着林知下楼开铺子。
小朋友怀里抱着要继续给妈妈画的画,聂振宏便接手了他的钥匙,帮他把门锁了。
手里的一串钥匙叮铃哐啷的,明明这房子只有一个门锁,钥匙扣上却挂了好几把钥匙,搭上一个皮质挂坠,还挺有重量。
聂振宏锁了门,随意捏了捏钥匙串上出自他手的动物挂坠,却惊讶地发现小老虎的表皮已经不少地方都开裂了,肚皮里的棉花也挤成瘪瘪的一团,按起来没什么手感。
——也不知道,被捏过多少次,才成了这个样子?
脑海里忽然冒出这个问题,聂振宏回想起几次见到它出现的场景,心不期然就揪痛起来。
他知道,林知不爱吭声。
有时候受到刺激时,不愿意说话讲出来,却会靠捏这个小玩意儿来宣泄情绪。
聂振宏不清楚,自己遇见小朋友之前,林知经历过多少解释不清的刁难和困境。也无法窥得,这个小挂坠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才会被一次又一次地按捏,直到现在这副破旧的模样。
侧头看了眼身旁对此毫无知觉,还在乖巧等他一起下楼的男孩,聂振宏将钥匙串捏在手里紧了紧。
他想,他要重新给小朋友做一个挂坠。
反正以后,这玩意儿都不需要再有其他用途了。
“走吧。”
若无其事地将钥匙串收到了自己口袋中,聂振宏招呼了林知一声,抬手扶着楼梯栏杆就准备下楼。
他们这老破小区,楼道的楼梯都是水泥的,栏杆的木漆更是基本掉落得不剩几片,早几年就蒙了厚厚的一层灰。还是聂振宏腿瘸了之后,每日爬上爬下,虽然不扶着栏杆也能走得稳,但免不了要借力的时候,长此以往,一楼到三楼的扶手都被他抹得干干净净。
有几回碰到隔壁退休的郑大爷,对方还乐呵呵感谢他。说以前搬花盆上下楼,摸完栏杆回家的手比挖了土的那只还脏,现在被聂振宏这么打理干净后,自己出门的次数都变多了,实在是很好。
让聂振宏听得哭笑不得。
说实话,聂振宏当初刚开始复健时,有逞过强。老妈给他买的行走支架被他扔到阳台晒袜子,老姐送来的拐杖被他拿来疏通下水道,总之聂振宏能站起来走路后,就什么都不想扶,一瘸一拐搞得伤口痛也无所谓。
结果后来有一次下楼,他重心没稳住,直接摔了半层楼梯。不仅脚上刚愈合的伤口又崩出了血,还把跟在后面的他妈吓得差点晕过去,老爹也闷头在病房外抽了大半宿的烟。
自那之后,聂振宏就没再逞能了。
因为他意识到,这么做伤害的,不仅是他的身体,更是关心他的家人。
“啪嗒。”
林知比聂振宏先下楼两步。夏日炎热,他脚上穿着和男人同款的人字拖——是他们有一次逛夜市的时候在路边摊随便买的——在楼梯上踩出吧嗒吧嗒的声响。
等聂振宏跟着往下走时,林知扭头瞧了眼男人的脚踝,又踩着人字拖往回上了台阶,伸出胳膊支在了聂振宏本打算扶栏杆的手跟前。
“嗯?” 聂振宏低头看了眼面前白生生的细直胳膊,心里沉重一消,眼里浮现出笑意,“想扶我啊?”
“嗯!” 林知点点头,把手腕塞进男人手掌里。
——背得动的。
头天晚上小朋友拍胸脯保证的话又从聂振宏脑海里窜了出来。
他此刻感受着手掌下努力紧绷着想要撑住他的薄薄肌肉,没有半丝被冒犯看不起的念头。只觉得从手到脚,都熨帖得很。
聂振宏指尖顺着微凉的手腕滑到林知的手掌里,跟恋人十指相扣。
“不用扶,哥现在还走得稳。”
他牵住林知的手,和林知并肩一块儿往楼下走,嘴里自然地说道,“以后老了,走累了,再让你扶。”
“不背了吗?”
林知显然也还记得昨晚的对话。
“呵呵。” 聂振宏满足地捉起牵着的手亲了一口,“不累的时候哥自己走,累的时候你再扶我。等哥累得走不动了,我们知知再背我,好不好?”
林知顺着男人的逻辑想了一遍,觉得有道理,便点头,“好哦。”
不过等聂振宏牵着他往下走了几步,他忽然又出声纠正了男人刚说的半句话——
“不累的时候……”
林知想起以前路上看到的一对对情侣,又记着刚才宏哥的动作,特别新鲜地抓起手里的大掌,照猫画虎地啵了一口。
“牵手走!”
楼梯间里下楼的脚步声忽然少了一道。
林知发现牵着的人没跟上,便仰头去看聂振宏。
怎么了?
他黑黑的眼珠子里只有单纯的疑问。
此刻,楼道雕窗间有一缕缕初晨的阳光洒进来,笼罩在两个人的身体上。林知望着停留在上一级台阶的高大男人,感觉好像看到了一颗红彤彤的大太阳。
而不过眨眨眼的功夫,面前的太阳就朝他脑袋贴来。
“好,以后都牵手走。”
他听见太阳在耳边发光。
烘得人浑身暖洋洋的。
*
到了铺子里,聂振宏照例开始将收拢在屋内的工具按照习惯摆开来。林知把画架在了木架上,也没立刻坐下,而是拿起笤帚和帕子,乖乖弯腰把屋子打扫了一遍。
这是他以‘帮工’的名义入驻修鞋铺后,聂振宏唯数不多指派他干的活。
其实一开始,聂振宏也担心过林知不会做这些体力活,毕竟小朋友遇见他之前天天吃外卖,连自己都打理不好。却没想到,他只示范过一遍,林知就完全记住了所有流程步骤,除了力气小一点,动作与他无二。
那时候聂振宏才意识到,这个小邻居虽然呆愣了点,但并不笨。也许是以前被保护得太好了,才养出那么又直又傻的性子。
等后来知道了林知曾经遭遇过的那些阴影,聂振宏和当年的林妈妈生出了同样的心情——舍不得小朋友干活,看着他安静画画,就满足了。
这也导致,林知在修鞋铺基本成了个吉祥物似的存在。
每天光坐在那儿画画,什么也不干,也能蹭上聂老板的一日三餐。
聂振宏乐得如此,但一向对外物没有太大情绪波动的林知,在这件事上,难得和聂振宏意见不一致,还置过气。
在林知看来,宏哥给他饭吃,和他给宏哥干活,这两件事是画上等号的。
妈妈之前为了挣钱养他,就常常要出去辛苦工作,林知知道这是一种有来有往的交换,是正常的。可当他在聂振宏这里,几乎只用吃饭,整天却没有活要干时,林知心里就生出不安了。
他不理解。
所以他会很早就起床去楼下铺子蹲守,会等到聂振宏一开门就去扫地做卫生,甚至有一回趁聂振宏偷闲在门口抽烟,想帮他把放在钉拐子上钉了一半的鞋钉完。
彼时聂振宏叼着烟,一回头就看见小邻居一手榔头一手压鞋准备往下敲。吓得他烟都差点落到脚背上,连忙走过去阻拦了一场可能发生的‘血案’。
后来相处久了,聂振宏也渐渐明白林知的逻辑。
他会尽可能地给小朋友找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并且告诉他应该怎么做。等林知做完后,他也不会吝惜用言语去称赞。
而除了他,修鞋铺周围的那些街坊邻居们,在日益和林知相熟的过程中,也充当了不少夸夸群众的作用。有时候聂振宏带着林知出门散步遛弯,顺手帮了一点忙,都能收获一堆有的没的感谢夸奖,久而久之,林知那张清冽无波的脸上,越来越频繁地浮现起表示开心的小甜涡,人也变得越来越生动起来。
聂振宏乐于看到林知这样的改变。
像是一副安静又特别的画,被人情和油烟熏花了颜色。
当不成画了,倒能当柴火。
和他一样,和周围人一样,一块能在寻常生活的火堆里贡献一点火星子,偶尔噼里啪啦作响的柴火。
冷的时候取个暖,饿的时候烧个汤。
没什么大用,也不会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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