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别,就一起玩过几天,谈不上。叫我老徐就行。”徐立摆摆手。
他人已发福,手却瘦削有力,手指看上去很灵活。冷炽对他的印象稍有改观,点头打招呼:“徐哥,我叫冷炽,也是玩吉他的。”
“一看就是。”老徐笑道,“你眼神里有那个劲儿,跟川子当年一模一样。”
冷炽和耿京川对视一眼,后者告诉他,徐立的庄仲乐队的主音吉他手,自己的吉他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
“没有没有,川子天生就是这块料,能弹能唱。”徐立依然谦虚,“比我们都强。”
他看到正在打呼噜的巴音,不由失笑:“这小子,酒量还没练出来。”随即又问,“那小丫头呢?”
“在我这儿当贝斯手。”耿京川又叫了几瓶啤酒,递过菜单,“喝点吧。”
徐立大笑:“你请客请到我家里来了。”
耿京川不解。
“这店是我开的。”徐立笑着环视店内简陋的装潢,点了支烟,“随便点,免单。”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冷炽觉得那笑容有点苦涩。他记得耿京川说过,徐立当年离开庄仲,去了一支更有实力的乐队。那支乐队最辉煌的时候曾经到过欧洲演出,后面的消息,耿京川就没讲过了。
三个人默默喝了一轮,各自抽烟。
徐立看着冷炽的琴箱:“川子也有把Gibson。当时我劝他,买个差不多的就行,他非要这个。为了这把琴,他可没少吃苦。”
冷炽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耿京川,后者轻轻地摇头,他就没有追问。徐立和耿京川淡淡地聊起这几年的经历,冷炽插不上嘴,坐在一旁默默地听。
当年那支乐队只维持一年就黯然解散,原因荒诞,却无比现实。主唱抛弃整支乐队,带着大家共同创作的作品和唱片公司单独签约。其他乐手打不起官司,心灰意冷,转行的转行,远走的远走。徐立回老家呆了一年,又回到这里。他前后组了几支乐队都没能成功,索性彻底放弃。
这些年冷炽见过不少乐队分分合合,徐立的遭遇并不罕见。乐队内部勾心斗角是常态,在台上争夺聚光灯,台下为女人翻脸,一点小利就能在朋友的两肋上插刀。相比之下,日蚀乐队称得上是异类。他终于理解为什么耿京川对乐手的人品那么看重,不由心生感慨。
“你怎么那么轴呢?金属早就过时了,你想一辈子在地下混吗?”
徐立的声音突然拔高。冷炽回过神,发现他和耿京川的表情都有点难看,好像在争吵。
“立哥,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我不是为你好,是看你这样,我他妈就来气。”徐立狠狠地抽烟,“当年你们就搞砸一次,现在你还不死心。你是不是觉得这几个小年轻好骗?”
耿京川低头不语。
“现在是朋克的时代。你不喜欢也没用,你得认命。人家上台直接操观众的妈,吉他手竖着中指按和弦,观众还特买账。甭管演得怎么样,他们的范儿就比你们像那么回事。”
“我是做音乐的,不是耍猴的。”
“可惜观众宁愿看耍猴,也不愿意听又臭又长的前奏。那么重的吉他,都听不清歌词。”徐立自嘲的时候,眼中才有一丝尖锐,依稀能看到昔日的锋芒。“傻逼玩儿金属的。”
冷炽大为震撼。被耿京川称为师父的吉他手,当年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如今却变成一个颓唐的胖子。但他这样说耿京川,还是让人窝火。
“那个,徐哥,其实我们是出来庆祝的。”冷炽尽量放低姿态,“今天晚上我们演得还行,观众反应也挺好的……”
“谁没有个发挥好的时候?”徐立嗤笑,“这种地下小场子,撑死能装两百人,门票减去分成,分到每个人手里能有几百?你们每个月能演几场?就这么混,什么时候能养得起自己?”
冷炽无言以对。
“你当年玩摇滚是为了什么?这行赚不赚钱,你比我清楚。”耿京川也在笑,眼中却没有笑意。
“当然清楚,不过现在我无所谓了。”徐立戳灭了烟,“名也出过,钱也赚过,灯红酒绿也见识过。你说理想,就算当上‘摇滚教父’,得到的不也是这些?川子,你没享受过,就觉得这些玩意有多了不起,实际上,就那么回事吧。”
“听哥一句劝,玩什么都一样。”他搭上耿京川的肩膀,“搞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吃不了亏。”
“立哥,我谢谢你。”耿京川面无表情地拨掉他的胳膊,“这些话我听见了。”
他站起来,背上自己的琴包,收拾巴音的大包小裹。冷炽会意地拎上自己的东西,扶起巴音,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膀上。
“川子,哥不会坑你。我就是因为想不开,才混到开饭馆。”徐立觉出他的情绪,站起来挽留。
“开饭馆也挺好的。”
“川子,你这话说的……”
“立哥,”耿京川捏住他想搭自己肩膀的手,“咱们不是一路人了。”
他放下徐立的手,从兜里掏出几张钞票,轻轻放在桌角。
“耿京川——”
徐立有气撒不出,望着三个人的背影,不甘心地追问:“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不等耿京川和冷炽说话,巴音突然举起左手,晃晃悠悠地比了个金属礼:“我们要做最金属的音乐,硬桥硬马的,真——东西……”
“哥,你说咱们几个怎么就凑到一起了呢?”冷炽躺在新房子的沙发上—这是一张单纯的沙发,没有床的功能。“这得算奇迹了吧?”
耿京川笑笑没说话,他正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撕双面胶。他脚边是一叠白色的隔音板,每张板子后面要贴好几道胶纸。一会儿他要把它们贴到两间卧室的墙上,这样他们可以随时练琴,写歌。
收入提高一些,他们就租了套小区的两室一厅,民水民电,冬天还有采暖,比城中村的条件好得多。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空间,再也不用发生那种令人尴尬的事。
其实如果考虑到隐私,他们应该各租各的房。但他们都没提这件事,仿佛习惯了同吃同住。
冷炽当然是双手赞成合租的,因为只要耿京川在家,他下班时就能吃到热饭。有一说一,耿京川的厨艺可比他好多了。而且,冷炽习惯了宿舍生活,习惯房间里有别人存在。他可以随时找人聊天,不用担心买一个西瓜吃不完。刚毕业那会儿,他独自住在城中村,偶尔还会寂寞,现在他彻底没了烦恼。
耿京川的态度是无所谓,不过,他不讨厌和冷炽一起住。除了画画那些东西有点味道,大部分时候他打扰不到自己。冷炽的电脑里有不少自己没听说过的电影,什么“新浪潮”、“左岸派”,还有风格奇怪的动画片,史云梅耶之类的。他常拉着自己一起看,时间久了,自己也喜欢上这些片子。他还喜欢买书,书架放不下就堆在地上,像个微型图书馆——他的藏书比图书馆里的有趣多了。
总的来说,冷炽是个非常喜欢分享的人,哪怕买到个好吃的面包,也得掰一半给耿京川尝尝。他还经常分享自己的想法,耿京川倒也不烦。庄仲走后,再也没有人像这样和他无话不谈了。
其实冷炽比庄仲的性格更好,也更有趣,只不过日子久了,耿京川才承认这一点。他心里有个奇怪的坎儿,好像结交了新朋友,就会背叛老朋友似的。
但他确信,冷炽绝不会做出庄仲那种事。即使将来有一天,日蚀像其他乐队一样解体,他也会倔强地坚持下去,走得比自己更远。
胶纸撕完,耿京川站起来拍拍裤子,纸条掉了一地。
他拎起一张隔音板:“走,先贴你那屋。”
冷炽也歇够了,轻快地跳起来:“那我做饭去。”
“你过来一起干活,”他拦住冷炽,“等会儿我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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