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煜。”他咬字有点重,“在楼下便利店门口等到打烊都没等到你回来时,我真的、真的有点讨厌你了。”
黄煜沉默了,半响,他又重复了一遍对不起,比第一次低声些。
但许青与还没说完,他继续说:“你在我生日去见张小姐,和女明星传绯闻,连公司里都有着暧昧对象,这些很讨厌。”
“对不起。”黄煜说,“但我想解释下,我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知道。”许青与说,“但在你告诉我前我就从旁人那知道了,这点也很讨厌。”
黄煜微微动了下嘴唇,但没说什么,只问:“还有其他的吗?”
“有的。”许青与点头,“分手后你两次来找我,我却一次都不知道,很讨厌。你装失忆住在我家,把我当白痴糊弄,更讨厌。”
“就连现在,我明明说过不想恋爱,也明明拒绝过很多次了,你却还是找过来,这点也讨厌。”
许青与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个讨厌,说得口都干了,黄煜只安静地听着,在许青与停顿时开口:“还有问题,或者讨厌的地方吗?”
其实有的,还有很多问题,有很多讨厌的地方。
但黄煜看着自己,眼神湿润得像一只暴雨时没找到避雨处而浑身湿透的猫。
所以最讨厌的是,在黄煜做了那么多令人讨厌的事之后,许青与也没办法真正去讨厌他,甚至说,没办法真正去不喜欢他,没办法真正做到不心软。
甚至在这一瞬,许青与开始天马行空地,讨厌起那个被消息提示打断的吻。
于是许青与摇了摇头,最后说:“我想喝蜂蜜水了。”
又在最后的最后说:“你能在去买蜂蜜前,亲我一下吗?”
第121章 只属于你
一瞬间,房间内的时间好像停滞了,许青与的话语落下后便再无人开口,紧闭的窗口和早被扔出门的风铃都无法提供打破沉默的效果,灯光柔和又稳定地照着屋子里的事物,给底下一动不动的黄煜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
黄煜此刻的姿态有些僵硬,他头微微偏转对向门的方向,似乎是在听见那句“想喝蜂蜜水”后下意识做出的反应,他的眉眼被先前那好几个“讨厌”打击得有些蔫巴了,一层名叫低落的乌云笼罩着他,让他浑身的气场都弱下去不少。
许青与在先前幻视他像一只被雨淋湿的猫,是十分有道理的。而此刻有人往头顶递了递伞,猫却好像一下没反应过来,又好像有些不可置信,仍无精打采可怜巴巴拢着耳朵。
但一秒后,这停滞的画面被彻底打破了,黄煜猛地晃了下身子,一下把头顶那片乌云甩到了十万八千里外,不同于大学刚交往,面对许青与羞涩“可以接吻吗”时给出懒洋洋的“可以”回复,黄煜没有说话,只大步走到许青与面前,捧起他的脸,猛地低头下去,要去完成刚才那个未尽的吻。
他动作是那么急,捧住脸的手又是那么热,许青与被带着仰头,一瞬感觉以这个力道和速度,两人的唇齿会狠狠磕在一起,势必会撞出疼痛和血丝。
但那可怎么行啊,黄煜是那么怕疼的人。
许青与反应过来,便有意缩了缩脖子,想减缓两人间相遇的速度。但这个“抗拒”的动作显然让黄煜误会了,他捧着许青与的手很显著地僵了一瞬,头也没再往下,脑袋刹在半空中,停在一个距离许青与只有两厘米的地方。
“撞车”的惨案没发生,许青与理应松一口气,但他抬眸,看见黄煜溢满情绪的眼,便又瞬间迷失在其中,什么想法都被压得冒不出头了。
“许组长。”他听见黄煜低声道。
“嗯?”许青与条件反射应一句。
“许青与。”黄煜再唤,语气更低。
“嗯。”许青与再应。
“小眼镜。”黄煜又换一个称谓,咬字粘连着。
“……哦。”许青与沉默一秒,还是应了。
“你让我亲你的。”黄煜低低说,语气很显著地有几分委屈,很隐晦地有些咬牙切齿。
“不许反悔。”
这句话下来的同时,他的亲吻也落下来了。不同于预料中的“撞”,黄煜的唇是软的,而他的吻又是绵密的,像雨丝落下,许青与只来及地把自己的眼镜摘下来,便立刻站在了毫无遮挡的空地中,被淋了个彻底。
黄煜几乎不是在吻,他是在吮、在咬、在掠夺许青与呼吸的空间。他抚在许青与下颚上的手带了些禁锢的意味,没给许青与一点闪避、回绝的机会。许青与一瞬连自由换气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他还没喝到蜂蜜水,但先尝到薄荷酒的味道,出人意料地居然也很甜,他想黄煜不愧是喜欢糖果的小孩子口味,又想黄煜可能是把自己的嘴唇当成某种新出的糖果了。黄煜的亲吻太不讲道理,许青与很快感觉自己嘴唇肿起来,脸颊也被黄煜掌心的温度带得滚烫,他有点承受不住,感觉自己要在这个吻里窒息了,但是考虑到黄少爷如今敏感的玻璃心,又考虑到乱动可能会碰到其脸上的伤处,许青与并没有再缩回脑袋或者推开黄煜的动作,他只是稍稍抬手,放在黄煜没受伤的那半边脸旁,食指和拇指向上,捏住耳垂,安抚性地轻轻揉捏起来。
等两人分开时,黄煜的耳垂已经被揉出了明显的粉色,而许青与更是把眼镜戴上后,在黄煜的眼底,看见了刘海凌乱、嘴唇微肿的自己。
许青与调整一下呼吸,问:“没碰到伤口吧?”
“碰到了。”黄煜说。
“疼吗……”
“疼。”黄煜抢在许青与提问前低低说,“亲我一下就不疼了。”
“不是刚亲过……”
许青与的话再次被截断,刚戴上的眼镜又被摘了下来,嘴唇也再被触上,许青与觉得有些好笑,黄煜不许自己吃止疼药,倒是在这把自己当“止疼药”了。
与之前那个急促的吻不同,这次黄煜吻得很缠绵,他像是终于想起了自己曾经花三年时间练出来的吻技,温和地撬开许青与唇齿,更紧密地交换起呼吸。
而同时,他的手也不再捧着许青与的面颊,而是往下,顺过脊骨,揉到腰的位置,当他的手指贴进下摆,抚上皮肤时,许青与也抬手,轻轻捏了下他的喉结。
等两人再次分开,许青与已经感觉自己腰上也开始有存在感的发烫,他仰头看黄煜,却见罪魁祸首微微皱起眉:“怎么这么瘦?”
顿一下又笃定:“又用面包敷衍晚饭了。”
“失忆”住进许青与家时,黄煜目睹多次许青与忙起来不吃晚饭,从便利店带个三明治,甚至就从冰箱里抽两片干面包,对着牛奶甚至凉水,就这么搪塞过去一顿。
黄煜对他这种做法很不赞同,便老缠着许青与说想吃他做的饭,许青与比起说懒得做饭其实更讨厌洗碗,于是黄煜在几个月内练就一手娴熟的洗碗动作,如果许青与烦了说什么都不动,黄煜便会点一桌子外卖,然后以吃不完浪费的理由,强塞给许青与一大袋子未开封的夜宵。
虽然没有像现在一样上手捏过,但黄煜笃信许青与前段日子是没这么清瘦的,肯定是自己被扫地出门后,这家伙仗着没人管了,又开始面包凉水的不吃正餐。
“你教的。”许青与呼吸彻底乱了,他的眼镜还在黄煜手里,便眯着眼看人,理不直气也壮。
确实,许青与这个坏毛病是和创业初期的黄煜学的,那时黄煜远没如今黄总这般从容,忙起来饭也不吃,饿了就是面包牛奶,看得当时的许青与连连摇头,哪知道分开几年,许青与工作连轴转起来,偶然想起黄煜的习惯,匆忙试了一次,觉得还挺方便的,便将其延续成了一种习惯。
“不学好。”黄煜说,他声音沉了沉,有些像长者在训人,但他的手指又伸出来,摩挲着许青与的嘴唇,非常不安分。
他比许青与还小几个月。许青与不服管教,便张嘴咬住了他的手指,黄煜被他这个举措弄得顿一下,似乎不知该抽手,还是,做些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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