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起床时间没那么规律,手速也拼不过别人,自然选择后者。
他以为秦煜该离开去自己的座位了,但他却跟了上来,站在时初旁边看他熟练地在机器上操作。
时初偏头看他懵然,猜想他也许不常来图书馆。果然下一秒秦煜就说:“我没怎么来过,你教我一下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明天那章放到今天提前更(虽然离明天也没差多久...),提前祝小伙伴们假期快乐~
第10章
这句话要是放在时初身上,他是无论如何不会对刚认识的人说的。他宁愿自己闭门造车,也不会这样坦然地让别人来教自己。
但秦煜刚开始就是这样,什么都要问,什么都要找他,在看到他犹豫不决时又紧追不舍,撒娇求人,一定要等他同意才罢休。
他说的“没怎么来过”显然保守了些,系统分配给时初的座位在二楼,他上了楼往自己座位走过去的时候秦煜还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时初不得不停下来问他怎么不去自己的座位,秦煜将自己的预约凭证展示给时初看,语气无辜:“看不懂呀。”
时初给他解释:“04L32,04是在4楼,L是左厅,32号。”
秦煜不知道是真没听懂还是在走神,时初解释完了也没挪动一下,反倒是盯着时初的位置看了几秒,从兜里掏出颗牛奶糖走过去放在那个位置对面看书的女生面前,和她说了几句话。
女生很快收拾东西离开了座位,秦煜道了谢坐下,满意地朝时初招了招手。
这一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时初走过去的时候还在想,原来秦煜并不吝于通过使用自己天生的优势获取一些好处。
秦煜果然是来学英语的,他从袋子中掏出一本皱巴巴的英语真题册,一看就是在每周六晚学校的跳蚤市场上随便买的,翻页的时候他发现没拿笔,又把手伸进袋子中摸来摸去。
蓦地,秦煜抬起眼来,时初来不及收回看他的视线,目光相对的瞬间有些狼狈。然而秦煜没想太多,他指指时初桌子上的笔,无声表示自己想借一支。
时初书包里放着两支笔,手上这支伴他多年,手感温润,写字顺滑,另一支不过是上周在超市为了凑整随便拿的。
他把自己手中那支递了过去。
时初很少有这么不专心的时候,以往他在图书馆学习,从书中抬起头来时才发现太阳已经走过了半个天空。
但今天他知道在一小时的时间内,秦煜翻了两页纸,对着英语题抓耳挠腮,最后撑着下巴打起了瞌睡。而他自己手中的书也才将将翻了八九页。
中途四人桌中的一个人背起书包下楼,另一个也在不久后起身上厕所,秦煜清醒了点儿,从桌子那边俯身过来小声问时初阅读题。
每张桌子之间距离不近,时初衡量了一下这个音量不会打扰到其他人之后,快速扫了一遍阅读原文给秦煜讲题。
讲完一道,秦煜眼睛亮了,“你一讲我就懂了,那这道呢?”
连着讲了三道题,去厕所的人回来了,时初说:“你先别写真题,单词量太少了,先背单词吧。”
秦煜坐回去,时初继续看书,刚看了一行字,旁边手机就亮了一下。
秦煜问他,你有旧的四级单词书吗?我没买。
时初说,我回去找找。
秦煜马上回他,那我明天还坐这里,你明天带给我吧。
时初打出一个“我”字,半天没想好拒绝的理由,最后还是答应了。
因为秦煜这句话,第二天早晨时初六点五十五准时睁眼,拿着手机抢座位,抢完后才用朦朦胧胧的意识思考,他到底为什么要废这个劲。
下午他把单词书带过去,秦煜果然已经在那等着了,一看见时初过来就拿起手机给他发消息,问他四级考了多少分。
时初:不高,601。
秦煜抽了下嘴角:你们学霸都这么谦虚吗?
时初在生物实验班,能进这个班的人几乎都是奔着硕博去培养的,聚集着理科高分人才,他这个分数确实不算突出,学霸还称不上。
时初:你呢?
他想看看秦煜的水平,能考上同一所大学英语应该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秦煜:我上次就没过,333分。
这下换时初抽嘴角了:随便蒙也不至于...你高考英语多少分?
秦煜:高考还行啦,九十多分,那时候运气好,蒙对的多。
秦煜:但我也不能老靠蒙啊,所以这不是找你来了嘛,时老师。
时初的思维在看到最后三个字的同时像被拨动的琴弦,轻微地晃动了两下,他从手机上抬起头,恰好看进秦煜带笑的眼眸中。
时初脸有些热:别聊了,背单词!
秦煜真的就在他对面背了一下午单词,夕阳西下的时候,他问秦煜去哪吃饭。
时初没想,直接说食堂。
秦煜:“好巧,我也去食堂,一起吧。”
两个人收拾了东西一起去食堂。走在路上,时初突然意识到,这次没有别的什么人,球队的队员或者图书馆同桌的人...只有他和秦煜,两个人并肩走在路上。
像是朋友一样。
离开了图书馆,秦煜不再压着声音,时初挺喜欢听他讲话,普通话标准,音色清亮。像...时初没想出什么合适的比喻,他看了一眼秦煜,夕阳的光照在他脸上,没什么别的修饰形容,就是简简单单,这个年纪该有的模样。
在食堂,秦煜说他自制力不高,自己背单词肯定坚持不下去,反正时初反正每天要来图书馆,不如正好监督他。
时初第一想法是你坚持不下去和我有什么关系,但看秦煜满怀期望的样子,还是点头同意了。
然后妥协般地想,算了,反正每天也要去图书馆,没什么的。
时初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总是喜欢念叨“如果当初没有...就不会...”,蝴蝶在最初煽动翅膀时不会想到后面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就像他和秦煜一样,如果那天没有冲动之下的点头同意,秦煜就不会在他的生活中占据太大的比例,现在也不会和他走到这种地步。
但时间无法倒流,从那天之后,两个人就开始了图书馆学习生活。
时初发现秦煜其实很聪明,语法说一遍就会,但他在背单词方面挺无可救药,让他背单词总不背,第二天就可怜兮兮地向时初道歉。后来时初就让他在自己旁边背,他背着背着眼神就飘到时初身上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有时候两个人会一起去食堂吃饭,秦煜总是打很多肉,并且还会在食堂阿姨面前无耻地用撒娇法让自己碗里的肉再多出几块。而时初打的蔬菜多,秦煜看到了很诧异地问:“你就吃这个?”然后再自然地把自己碗里的肉拨给时初。
时初看着碗里的肉总是很为难,他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习惯吃别人碗里的东西,只能委婉地表示自己并不爱吃肉。但秦煜总觉得正值大好年华的男大学生不可能是素食动物,于是更加不留余力地带时初吃大餐,并且表示这是对时初教他英语的感谢
一个月胖了三斤,时初在宿舍愁得直叹气。
有时候,两个人学得晚了也一起回宿舍,走在路上,到处都是秦煜的熟人。和秦煜两个人在图书馆这种安静的地方待久了,时初偶尔会忘记秦煜有多受欢迎,直到在回宿舍这一段二十分钟的路程中和秦煜打招呼的人不下十五个时,时初才想起走在他旁边的是那个当初发一张照片在微博都能引来许多人要联系方式的篮球队队长。
秦煜总是熟络地回应那些打招呼的人,并且不顾时初阻拦地拉着他给朋友们介绍。时间久了,秦煜身边的朋友就都认识了时初,知道秦煜身边最近有了个看起来安静腼腆的学霸。
秦煜的朋友大多也和他一样充满热情,渐渐地,那些人看见了时初,也会和他打招呼,调侃一句:“时哥好,又去扶贫啊?”
时初问:“什么扶贫?”
他们嘻嘻哈哈,说给英语贫困户秦煜一对一帮扶。
秦煜就笑着去踹他们,说:“快滚,别数落你秦哥。”
时初刚开始不习惯,和秦煜走一起时,见到认识他们的人第一反应总是绕着走。渐渐地他发现如果要绕开每个认识秦煜的人,只能不出门,于是就顺其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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