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这游戏没有通关的可能,他干脆原地“放下屠刀”,转头准备弃游。没想到时隔多日,突然心血来潮上游戏看一眼,才发现boss血条已经耗尽,而他一头雾水,怀疑这游戏出了bug——怎么玩的时候不见掉血,下线多日了才出现这种场面?
这游戏陪伴了他三分之一的人生,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彻底放弃的。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重新玩了最后一关,才发现这游戏是“累积制”,以往那些技能通通对boss起了作用,只不过boss表面不显,其实血条早就在不知不觉间空了百分之九十九。
只是boss有个技能,头顶可以被他看见的血条蒙了一层红布,他看不见里面被自己打掉的血线,只看见外面的红布,自然以为自己的攻击对boss无用。而这技能迷惑性太强,连boss自己都给骗了过去。
直至有一日他决定弃游,下线了就没再回来,这才触发了boss最大的弱点,给了boss致命一击,游戏终于得以通关。
而游戏中最大的boss没有灰飞烟灭,只是收起身上的尖刺,自愿废了自己所有带有攻击性的技能,跟只猫一样缩在他旁边,能同床而眠就已经足够满足。
秦煜心里对于过去那些年最后一点儿残留的不良情绪也彻底没了,他在时初旁边躺好,手伸到被子底下捏了捏时初的手,然后闭上眼睛,很轻很长地呼出口气。
听到这一声,时初一直紧绷的肩膀才放松下来。他闭着眼睛,知道秦煜在看自己,其实心里特别害怕他不愿意和自己躺在一张床上。
秦煜越没动静他越忐忑,眼珠在眼皮之下不住左右划动,脑中都想好了最坏的结果和应对措施,不过幸好没有用上。
他这一晚心情跌宕起伏,兴奋、尴尬、期待、失落通通经历了一遍,此时乍一松懈下来,困意立马上涌。
酒精总算在他身上发挥了一点自己该有的后果,他意识昏沉,睡过去前的最后一点想法中竟然还藏着一丝窃喜。
他私以为今晚能和秦煜一起睡觉主要是因为自己情急之下那个无耻的要求,并对自己的那一通胡言乱语打了个六十分。至于另外四十分,给秦煜,他人好,愿意接受自己无理的请求。
然而时初根本不敢想,如果他当时要是不着急打断秦煜的话,那么现在他们两人可能远远不止单纯的合被而眠这么简单。
他将永远不知道今晚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作者有话说:
这俩人在阴差阳错之中,给大家伙表演了一场顶级拉扯
第77章
时初那海量的体质只让他得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醒来他就深刻领悟了酒精的威力。
头疼得仿佛要炸裂不说,平日里他脑中的思绪是有条有理的,像龙须酥一样,线条繁多,但根根分明。现在这些线条乱七八糟揉成一团,连自己人在哪里都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秦煜在楼下买完早餐回来,看时初神情呆滞地坐在床上,知道他这是宿醉之后的典型表现。走近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额头,没发现异常后才问要不要休息一天,别去公司了。
时初扭头看着他,脑袋运转一下都跟生锈的机器似的轰隆隆地响,好一会儿才处理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先是摇摇头,又点了点头。
项目进度一切都好,他去不去公司实际上区别不大,甚至现在天高皇帝远,他连假都不用跟研究所那边的人请。
可即使当下像有八个装修队同时在他脑子里搞装修,他也没想休息——他得趁热打铁,回去把与自己专利有关的资料全部准备好。
秦煜看他这样,刚想劝一劝,就听他沙哑地开口问:“你以前,也是这样的?”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除非自己也切身体会一遭。
时初觉得自己真是在象牙塔里待久了,从前秦煜应酬完回家,他手上能顺畅地倒水扶人一条龙服务,嘴上却总是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话。
大概是向德光给他留下的阴影,他烦死了喝酒的人,那东西伤人伤己,就这么舍弃不掉?
等到他自己上场,坐在以饭菜酒肉为外壳的谈判桌上,才清晰地意识到,身不由已是什么滋味。
像昨晚那个情况,他怀着目的跟人家聊天,别人要他喝,他能不喝吗?
况且这才哪跟哪,时初悲观地心想,自己不过才出来一次,那秦煜这么多年,酒量还没自己好,在生意场上受了委屈回来自己还动辄不搭理他,得多难受。
其实这个念头早在写检讨书的时候就已经过了一遍,只是纸上得来终觉浅,他现在才更加深有体会。
别人都是喝醉当天情绪上头,他这是让酒精发酵了一晚上,各种后遗症方才显灵。一点点心绪的波动都被放大数倍,他心尖儿尖锐地疼了一下,然后这痛感扩散开来,连带着半边身体都又冷又麻。
大清早的,心里充沛的情感没处发泄,不一会儿就转成了愤慨。
由浅入深,时初已经将事态从秦煜迫不得已应酬上升到了对狗屁酒桌文化的怨念,开始追根溯源,思考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糟践人的东西存在。
秦煜自然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从“喝了酒难受”一路横冲直撞到了“国家什么时候颁布法令管理糟粕文化”,只是听他问这么一句,心里蓦地软了一块儿。
其实真没时初想的那么不得了,除了刚毕业出来那年不谙世事上了几次当,后面他都能把握好自己承受范围之内的那个度——毕竟遇见了什么事,都有父母作为过来人给他传授经验和兜底。
而且后来他才知道,当初自己一心想着摆脱父母单独创业,其实他爸他妈暗地里没少操心,背着他给一些领导私下打点过,也动用了不少人脉,他才得以顺风顺水有个良好的开端。也就是最近几年,他爸妈想着儿子羽翼丰满了,才真正放手。
只有时初这么傻,仗着他那个混蛋爹的酒鬼基因,不知天高地厚地跟混迹酒场的老狐狸拼酒,真当自己身体是铁打的。
秦煜俯下身靠近时初,没回答他,反而轻而迅速地在他唇边吻了一下,才说:“别想了,过来吃点早饭。”
此刻时初的思绪已经飞驰到了“论联名上信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限制酒桌文化的可行性”上,脑中混乱的龙须酥只能处理单线进程,乍一感受到温暖柔软的触感,还惯性地将联名上信的可能通道想完。
之后,龙须酥集体爆炸,在灼人的温度之下融化成一滩黏糊糊的液体,顺着神经元流向四肢百骸。
时初话都不会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怨念都没了,如何打倒糟粕文化的想法自动被丢到八百里外开。直到晕晕乎乎坐在餐桌边喝下第一口粥,才大梦初醒般活了过来,刚想说话,味蕾却抢先绊了他一下。
他又舀了一勺粥喝下去,盯着碗里的米粒看了半天,抬头问秦煜:“怎么这么好喝?”
“是吗?”秦煜也舀了勺,仔细感受了一下,不就是楼下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粥店吗,这么多年味道一直没变,反正他没尝出来什么不一样。
时初将碗里的粥喝了个精光,然后和秦煜一起出了门。他要回研究所那边的住处,秦煜开车把他送过去,在楼下嘱咐要是觉得身体哪里不对劲,千万别硬撑着,及时告诉他。
时初住三楼,从这个角度抬头,能看见窗边放着的花盆。他的洋桔梗种子刚刚长出了一条颤颤巍巍的小苗,他整天呵护万分,在它面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秦煜跟着他抬头看了看,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知道了。”时初收回视线,郑重其事点点头,然后在秦煜的注视下带着满脑袋的装修队欢快地上了楼。
酒不是白喝的,时初将专利相关资料和手续都整理好,耐心等了几天,等来了刘田伍的秘书联系自己的电话。
当天在饭桌上他就觉得有戏——刘田伍灌小辈酒的坏习惯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作为商人的职业修养也同样出色。
刘田伍果然看上了自己的专利。
他这个专利耗费了几乎整个学业生涯的心血,和其他一些为了加分保研奖学金随便弄的不一样,是真正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呕心沥血才研究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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