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微笑:“正有此意。”
他转身的时候高级定制的牛皮鞋跨过一滩深红发黑的血迹,尸体僵冷的手指勾住他的鞋跟,灰败的浑浊眼眸死不瞑目地盯着扬长而去的杀手。
“你的哥哥好像还舍不得你呢。”疯狗莱恩随意踢了尸体一脚,确保肮脏血迹没有沾到自己的衣服。
猫是很爱干净的。
鼻子也很灵。
“是舍不得你吧。”坐在红木高椅上的少爷冷冷呛回去一句,手上不自觉地摩挲过桌上一沓资料。
那是丰厚的履历。
密密麻麻地记录了一个小骗子堪称辉煌的战绩。
不知道回去会不会有事。他可怜的小骗子,小神父,被枪声吓到腿软还要来救他。
少爷苍白若雪的脸上浮起一丝可疑的病态红晕:这是不是说明小骗子对他也是有感情的呢?是因为喜欢他,才会保护他。
甚至放弃了拿走那颗目标宝石。
不知道这次的葬礼,他的小神父愿不愿意送一送他可怜的哥哥们呢?
翡翠色的眼眸里渐渐漫上吃吃笑意,这座黑城日后都会是他的,小神父可以做他一辈子的神父,也是一辈子的亲密爱人。
整个城市都会是他给小神父量身定制的金鸟笼。
此生都不要想着再踏出海岛一步。
……
杀手先生穿着一身得体的黑风衣,好像一个上世纪的优雅绅士慢悠悠地行走在寒风萧瑟的大街上。
柔媚花朵从铁栏间探出俏丽脸蛋,勾勾搭搭地吸引着过路人的眼球。
鼻腔间都是浅淡的花香和凛冽的寒气。
莱恩享受这种刀子一般的刮骨寒意,正如他享受血和火的浓烈腥气。杀手先生难得好心情,手里还提着一袋趁着商店还没打烊买的棉花糖。
他记得小孩子都喜欢吃这个。
小猫应该也是一样吧。
养猫经验匮乏的杀手先生慢慢思索了一下,决心下次去买本书好好研究一下。虽然小猫替他的雇主挡住了一次装模作样的狙杀,但是莱恩决定把这种行为定义为小猫的滥好心。
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好好纠正一下。
不过这样随地泛滥的好心也很可爱,反正他乐意给这傻兮兮的小神父擦屁股。
莱恩从杜瓦尔家的庄园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这个时候小神父应该已经睡着了。但是神经病的杀手先生决定回去一定要逼他起来吃自己买来的棉花糖。
不过实在睡得香就算了。莱恩很没原则地想着。
神父会不会被今天的枪声吓到呢?会不会不敢睡觉,还是睡着的时候会发抖?莱恩忍不住在路上就开始幻想胆子比猫小的神父缩在被子里颤抖的样子。
黑发从被子里露出一点,好像在床上铺开的海藻,月光会透过那扇小小的圆窗在他如海藻般的黑发上洒落细碎银星。
漂亮的像他脖子上的十字架一样。
当然杀手先生狠狠地失策了。
他拎着棉花糖,心情那么好地推开对他来说关了和没关一样的教堂大门,沿着旋梯找上小神父的房间。
然后就看到了空空如也的床铺。
被子还凌乱地摊在床上,主人却不见踪迹。
莱恩脸上的笑意僵住了。
铁灰色的眼眸从圆窗里阴沉沉的夜色一直偏移到早就冰冷的床褥上。
一只小猫大半夜不回家,回去哪里呢?
当然是躲在别人家里吃猫条了。
阮夭被红发混混按着折腾了一通,虽然守护了自己最后的贞操,但是诺顿好像吃错了什么药一样抱着他的脸又啃又咬,唇肉被咬的肿起来,碰一下都疼得厉害。
阮夭泪眼汪汪地捂住嘴巴安慰自己外国人就是喜欢亲来亲去,反正只要不会怀孕就不算。
想到一半,还没把自己哄好,小神父听见自己的肚子很不合时宜地“咕”了一声。
阮夭今天一整天受了惊回来又没吃饭,任由诺顿把他绑在家里翻来覆去玩了大半夜,也是该饿了。
阮夭擦擦眼泪,用光果的脚尖踢踢少年裹着牛仔裤的大腿,他的袜子和鞋都被蹭掉了:“我饿了。”
小神父很可怜地跪坐在沙发上,理直气壮地要求红发混混给自己煮饭。
诺顿全身僵硬了一定有十分钟,他缓缓从石化状态里恢复过来,年轻英俊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点不好意思的颜色,他的手艺实在不是很好,平时都是自己随便对付一顿就是了,从来没有给别人做过饭。
他在冰箱里翻了大半天,为自己居然有一个如此贫瘠的冰箱偷偷生气。
“火腿可以吗?番茄浓汤呢?”少年别别扭扭地问他。
他可不知道神父有没有什么不吃的,看小神父这个瘦弱的样子,别是个素食主义者。
阮夭抱着一条毛绒绒毯子,他的神父袍被揉皱了,未免被粗手粗脚的年轻人弄破,他把黑袍脱下来穿上了少年的T恤。
现在的神父穿着大一号的上衣,两条光腿盘在沙发上,吸吸鼻子:“好哦。”
*
作者有话要说:
错误的养猫手法会导致猫猫讨厌你
第119章 My Father,My Lord(13)
阮夭早上起来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白软脸颊肉上都是一片被长绒毛毯捂出来的桃粉色,戳一戳好像会破开甜腻粘稠的糖水,过分长的眼睫懒洋洋地耷拉着遮住眼里一层亮晶晶的泪膜。
看向身下人的时抩丰候眼神都是空茫茫没有焦距的,好像一只被rua到失去灵魂的小猫咪。
抱着他睡了一个晚上的红发混混看起来脸色也不是很好,简直可以算是黑如锅底。
阮夭睡姿并不老实,诺顿幻想中和小美人睡觉应该是抱在一起亲密贴贴温柔的好像童话,然而实际上阮夭睡梦中战斗力和胆子都仿佛进化,对着诺顿一顿拳打脚踢,红发混混在黑城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劈头盖脸地揍成满身淤青,偏偏还不敢反抗。
小亚裔软绵绵又瘦的厉害,诺顿怀疑手里捏重一点坏脾气的神父就要送命。
为了泄愤他只能狠狠地张嘴在阮夭圆润肩头咬了一口。
咬也不敢用力咬,阮夭瓷娃娃形象深入人心,诺顿满心怒火也只敢用牙齿在那纤细肩胛骨上磨一磨留下一口清晰牙印。
就算是这样阮夭还是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一脸无辜地看向少年。
他可不知道自己睡着的时候对这个凶巴巴的家伙做了什么。眉头一挑只是觉得这个人脾气好坏,动不动就要咬他。
神父身娇肉贵,诺顿一时上头把人拐回来就要对他负责,天还没有亮就起来给他换衣服做早餐,像个任劳任怨的老实保姆。
阮夭困得迷迷糊糊硬生生被人捞起来吃早饭,觉得红毛混混比老妈子还要烦人一百倍。
一盘热乎乎的意面“砰”的一声放到迷迷瞪瞪的阮夭面前,吓得他后颈毛都要竖起来,一抬头看见少年威胁眼神,大概意思是觉得不好吃的话就把你炒烂。
小神父捂住屁股,“嘤”了一声。
他挑食又娇气,坐在餐桌上还不老实,用叉子一点一点挑出意面里面切得细细的胡萝卜丝。
“我今天就会把你送回去。”诺顿额头上冒出井字符,磨了磨牙威胁他。
阮夭“啊”了一声,瘪了瘪嘴,语气撒娇似的拖着轻飘飘的尾音:“那好吧。”
你这么失望是怎么回事啊?
诺顿觉得自己再忍下去可能会提前去见上帝,对上帝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好脾气的时候,结果阮夭无知无觉,还非要在人家雷点上蹦迪,说话黏黏糊糊地好像一团化开的棉花糖:“你干嘛总是不笑呢,看起来好凶。”
红毛混混是剧本之外的人物,阮夭不用保持那个色批财迷人设,便很容易蹬鼻子上脸,踩在临时饲主的脑袋上耀武扬威。
诺顿英俊深邃的眉眼本该是极其慑人的,但是某个亚裔小青年眨眨圆眼睛,他竟然奇迹般地咬碎一口白牙硬生生忍住了要把人炒翻的怒火。
他逼自己深吸一口气,沉默了半天,拧出一个有些过分狰狞的“和善”微笑。
阮夭抖了一下,下意识把叉子上的胡萝卜塞进了嘴里。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