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让“阑珊”人尽皆知,那就少不了这些“活广告”。
七彩发绳只沈若之前在集市上卖过一天,销路不错,外加是新鲜玩意儿,当做免费的赠品最好不过。
带来的效益是远超过价值的。
一听说有不要钱的东西送,大家伙儿一窝蜂地就冲进去了。本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没想到里头的伙计也是笑脸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来领东西的人就态度不好。
反而还笑眯眯地将送的东西双手奉上,语气缓和道:“客人,这是本店这五日限量的赠品。名为“七彩”,七彩有‘彩虹’之意,能给人带来好运。女子可戴在发上,男子可戴在手腕。”
“谢谢谢谢。”接过七彩发绳的人笑容灿烂,这听起来就很厉害,又能交好运,瞧着也好看。拿回家哄孩子玩儿最好不过了!
“不用客气,祝您生活愉快。慢走。”伙计笑着说完,就接着给下一位客人送。
这七彩发绳只能算是个小插曲,那锦鲤手帕才是重头戏。
五个玉石摆件放在最中间,谁进来都能瞧见。木盒子边上是精致的绒布,里面应当便是那传言说“能招财、吸福”的锦鲤手帕了。
但是这会儿时辰还早,富贵人家都起得晚,所以还没人来。
好些拿了七彩发绳的人,抓心挠肝地想瞧瞧那手帕究竟什么样儿,于是都没走。
很快,阑珊珠宝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被人潮给裹起来了。
沈若几人在二楼向外看,街道上也挤满了人,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密密麻麻的。
阿富在里头快忙昏头了,人多,有些人是想来买珠宝首饰的,他嘴巴都要介绍干了。
那玻璃柜台里头的珠宝首饰样样精美,价格也不便宜,又是放在玻璃展台里头,大家都爱凑过去瞧个稀奇。
然后就有姑娘看中了里头的首饰。
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一根银簪、一对步摇。以前一天可都不一定能卖出去几件儿,现在才这么点儿时间就卖出了!
阿富收钱时脸都笑烂了,阑珊生意好,公子给他的银钱就多。这会儿是真的高兴死了。
镇上人殷实些的人家也不少,买玉佩的男人也有,人流量一起来,东西也就格外好卖一些。
都是几十两,上百两的东西,那些瞧着穿着不起眼的人他们也能说买就买。
阿富自从之前那次看不起沈若,结果被打脸之后,就再也不敢小看别人了。所以这会儿对着谁都是笑笑的,他招呼的好,客人也愿意买账。
结账也爽快,价格虽然也会还一还,但他笑着说,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要是真的喜欢,人家也就不再砍了,直接买下。
“钱员外的马车!”外头一声惊呼。
“还有古员外也来了!后头!后头还有好多辆马车!”
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
不得不说沈若这设计的妙,用玻璃的反光折射原理将阑珊内部中间的位置打的亮堂。
东西摆在那,就是艺术品。光线是最好的滤镜。
钱员外就是奔着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来的,他虽然已经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了,但谁会嫌钱多呢?
“老古,你们都别和我抢,我可是势在必得!”
古员外不甘示弱,道:“你家最富,这手帕你拿了有何用,倒不如让给我?”
另一个员外道:“我也想争一争,主要是我娘喜欢锦鲤,我想尽孝。”
镇上人生平第一次见,镇上几位员外为了一张小小的手帕,争抢起来。
蓝帆早就跟他们打过招呼,此刻牵着二狗呢。
见他们都快吵起来了,才朗声幽幽道:“各位叔伯,这锦鲤手帕有五张,你们不用抢。”
做生意嘛,自然是要“雨露均沾”,这下蓝帆才顿悟为什么沈若说只出五张。
这来的员外郎,可不就是五位吗?!
沈若可真是,鬼精的。蓝帆想到这儿有些哭笑不得了。
“蓝帆侄儿,我买那个‘一帆风顺’的摆件,你将那帕子拿来吧。”钱员外当即选定了五个摆件中最好看的一个,是黄龙玉的,那帆船上头镶嵌的是鸡血石珠子,富丽堂皇。唯一差一点的地方便是少了些海浪,要是能用翡翠雕上一个底座便更好了。
一个摆件便是价值半两金,那摆件有木桶般大,雕工也绝佳,一帆风顺也是个好寓意。
阿富将那“一帆风顺”的木盒子给合上,将那绒布袋子递给钱员外的侍从。
钱员外接过之后就立刻拆开布袋,将里面的帕子给抽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92章
一时之间众人瞩目。
绒布袋中的帕子被钱员外拉出, 先是能看到的一角是浅蓝色,随后是亮眼的金、橘两色。
一尾锦鲤绣在帕上,开扇般的鱼尾摆动出漂亮的弧度, 几乎要从帕子上跃然而出!
围观的人群中一阵骚动,纷纷往前挤,想要瞧瞧那锦鲤手帕的全貌。
这可是传闻中能够招财纳福的手帕呀!摸不着,瞧一眼也好呀,没准就沾上了福气呢?
钱员外脸上没什么表情变化, 但眼神中却透露出满意的神色,那帕子他瞧过一眼之后就将之收进了自己怀里。
笑话, 这帕子是能招财纳福的, 自然要自己收好了。毕竟这可是买那一座玉石雕的赠品,花了不少钱的,哪儿能让那么多人看。
这锦鲤瞧着就像是有灵气的, 活灵活现, 精致好看极了。这还不得贴身带着?
没准真能给他招来福气呢。
帕子是赠品,自然没人挑剔这只是个棉布的手帕。
上一篇:别想带坏我
下一篇: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下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