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允露出胸有成竹般的浅笑,一瞬便收住:“若哥儿,你知晓的, 我先前去镇上问蓝帆成亲要准备的东西, 有好些都已经准备好了。”
沈若顿时心中有数,难怪这几日顾允总往镇上跑, 原来是为了这事儿。被握住的手心体温暖热,渡过来几乎从手传到了脖颈,沈若脸薄红看着他:“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准备?”
先前在镇上“阑珊”的时候顾允说的是草拟聘礼的单子啊, 这个沈若不能插手, 但是要成亲那就是两家的事儿了, 他肯定也是要出力气的呀!
“现在与你说也不晚,况且那些繁琐的东西我娘有经验已经筹备好了, 你家也有在准备, 倒是我们最闲了。”顾允说道。
沈若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 难怪先前自家阿嫂拿走了自己的衣裳, 说是要做冬衣的,他也不经常去兄嫂的屋子,但偶尔过去都能瞧见阿嫂捏着块红布,瞧见他了还若无其事地放下和自己说说话,沈若完全都没去注意那个,所以……其实是阿嫂在帮自己绣嫁衣吗?!
“那我还能做些啥?这我也没经验,但我总不好什么都不干吧。”沈若递过去一个小抱怨的眼神,“那可是咱们俩的婚礼,结果光他们与你出力了,我竟然什么都没干啊!”
顾允微微低下头,安抚似的揉了下沈若的后背,“你只要安心地准备嫁给我就可以了。”
他清凌凌的嗓音说出这句话,听在沈若耳里充满暖意,震动地人心肠软和。如果他是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啥也不用烦恼不用操心,就在家等着心上人娶自己回家,势必要感动地哭出来。
可沈若是谁,他向来是个闲不下来的,结婚这么大的事情哪里能一点都不操心。
他们帮着准备,这是家人们对自己的爱护之心,可是自己对他们也是一样的呀!
沈若眼珠子转了下,说道:“不如我这几日去绣嫁衣?”
顾允没说话,但掏出了之前在枫叶林中沈若不好意思送他,直接丢给他就跑了的手帕。
沈若看着手帕上凌乱的刺绣痕迹,上头是两丛依偎在一起的翠竹,底下生小笋,甚至还用同色系的绣线绣了他们的名字。
他伸手就要抢。
这手帕是他用空闲时间绣的,花了小半个月,才能做的勉强能看。之前送的时候沈若就觉得很羞耻,这手帕绣的实在是不好,结果现在又被拿出来“反复鞭。尸”沈若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我!”沈若恼羞成怒,气呼呼地瞪着顾允。
顾允立刻珍重叠好收回怀里:“给了我的怎么能收回。”
沈若哼了声,他拿出这帕子不就是为了告诉自己不要妄图去做些做不好的事儿吗!他确实就是绣工差,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沈若梗着脖子说道:“好嘛,我知道我绣的不好看。嫁衣还是阿嫂帮我。”
“好看。”顾允斩钉截铁道。
“呵呵。”沈若默默翻了个白眼。
“我真的觉得好看。”顾允说着又要将那帕子拿出来,像是要大夸特夸一番。
沈若立刻按住他的手,“行了啊,我才不用你尬吹。”
沈若知道他喜欢这张帕子,不然也不会每日都随身带着。
“不过你想要什么样的刺绣图样倒是可以自己画。我听娘和杉嫂子说,还差最大的一片刺绣没有绣。”顾允想了想说道,若哥儿不想闲着,那也不必非要逼着,这筹备婚礼的事儿能让他弄一点,也有些婚前的参与感。
沈若眼睛一亮,他可以给自己和顾允设计世上独一无二的新郎服!
“不过这个不着急,你先歇歇。”顾允拉住他的手将就要起身去做事的人拉回身边,圈住了,“我告诉你这些不是叫你继续忙活的,今儿你已经干成了一件事,那你今日其他的时间便能用来休息。不要让自己忙得团团转,分些时间给我,好么?”
沈若都习惯了,想到什么就想立刻去做,大部分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也不太想麻烦别人。除了那些必须要分配出去的工作之外,其他的自己能做都做了,所以每日好像都没时间能够闲下来似的。
听到顾允这么说,沈若回想了一下自己的生活。他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的枯燥泛味,只有绘画在自己的生活中能增添几分色彩。
而来了这里之后,有了家人的陪伴,还有了心爱的男朋友和小崽崽,生活倒是过得有滋有味了。只不过还是一样的忙碌,为了赚钱奔波。
用一句话来说,就像“拼命三郎”似的。但实际上家中现在有余钱,其实可以稍稍放松些享受生活,但是沈若他不,他还是要继续创新、创作、创造,他的脚步一刻都不停。
外人只能瞧见若哥儿的聪明,靠着牵头木工厂拿“若斗”的提成都赚了不少,还有布艺小作坊每日都有那么多的手工活外派,大家都以为若哥儿赚了许多,但实际上只有家里人才知道,这些赚的明明都是辛苦钱。
不止是身体上的劳累,还有脑力和心力的耗费,总之没有外人看起来那么轻易。
就比如今日好不容易和小云吞一起睡个午觉,结果他想要给“珍宝居”准备一个新的“拳头产品”,立刻就开始动脑子想。顾允本想带若哥儿出来走两步,当做散心的,结果若哥儿瞧见沈大山蹲着种菜累,立刻就想到了折叠小马扎。
想到之后还不够,立刻就去画图纸,跑出去找沈木制作,现在都已经做好了三个成品了!
这效率是真的高,但累也是真的累。一个人每日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十年如一日地每日都消耗完自己的精力,或是超额消耗。
要是这样的时间久了,人也许就要被累垮。就像一个皮筋,拉扯到一定的长度后,一定会断裂一样。
现在的沈若就是一根一直一直在往外拉伸的皮筋。
沈若听着顾允的话,深知自己被他看得透透的了,以前自己的老师也和自己这么说,他只要有了一个目标就会一直紧绷着用力,努力做到最好,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除去睡觉的八个小时之外,其他的时间都被事情占据了。
所以他才能一毕业就立刻考上公。务员,这也是他努力的结果。但是每日疯狂的学习也导致他没有了休闲娱乐的时间,那一段时间说实话还是很压抑的。
但是在大宇沈若不觉得压抑,因为他身边有足够的爱,只是他还没有学会让自己享受生活,将以前的习惯给改掉。
顾允最后那句话,像是请求,沈若知道自己事业心太重,经常会忽视顾允和小云吞,但是他只要空闲的时候便会想到他们。
因为上辈子太孤独,沈若早已经习惯了当一个“独行侠”,做些事情的时候也习惯独自去做,就比如今儿想到了折叠小马扎他立刻就冲了,也没喊上顾允一起。
但是他们下个月初八就要成亲了,未来就是按过官印的夫夫,还有个玉雪可爱的孩子,沈若早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他意识到这一点,抬起头与顾允对视,允诺道:“好,我会劳逸结合的。未来的时间还长呢。”
未来还有那么多年的时间可以努力,现在稍稍地停下脚步休息片刻也不打紧!他应该要享受一下现在的生活,有心爱的人,有牵挂着的崽崽,还有那么多爱自己的家人。
顾允笑了,古井无波的漆黑眼中漾起了波涛,他用力地抱紧了沈若,几乎要将他揉进怀里:“嗯。”
他知道若哥儿已经想通了,自己读书都会劳逸结合,不会每日一刻不停地读,若哥儿先前却是每日都做事,都要思考着未来。顾允都替他觉得累。
而且若哥儿的身体恢复能力强这一点,他主动告知了自己。还有那力能扛鼎的力气,也是上天给的金手指。这些对自己来说觉得无足轻重,因为“身体恢复能力强”的前提是“受伤”,他根本不想若哥儿受伤。
在若哥儿承认自己是外地来的的时候,他以为自己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但没想到一旦爱上他的时间越久就越会患得患失。
他想要若哥儿多休息,不要太累。脑子里的血块还没有完全清除,总是像一颗石头悬在心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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