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若哥儿。”柳杉心思细,哪里不知道若哥儿的想法呢,她笑着道:“你是怕我累着,才想着找人跟我一起做,能互相帮衬。你阿嫂我不是个眼皮子浅的,银钱够花就成,也不需要全都攥在我手里。”
而且这生意是若哥儿带给她的,是门长久营生,以后有的是钱赚,倒也不必排斥别人一起赚。况且那人还是若哥儿未来的婆母。
她是当儿媳妇的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能厉害让婆母高兴,那家里自然更加和睦。若哥儿这么能干,想来顾允他娘肯定会非常满意他的。
“是这么个理,阿嫂大气。”沈若笑着拍马屁,人都喜欢听好听话。他阿嫂是个明事理的,和这样的人对话就不累。
“你啊,”柳杉忍不住笑出声,看了沈若一眼,“先前你和顾秀才带回来的布,我和娘闲的时候已经裁剪好了,就等着缝。你要往上弄什么花样?”
沈若差点儿都快忘了这件事了,先前顾允给他买了好几匹布料来着,家里人人都有份的。原本他想请别人做,不想娘和阿嫂太劳累,结果李善桃不答应。
只说家里有人会做的,交给别人做肯定没自家人做的好,所以就揽了活。
竟然都已经裁剪好了么!
“我想想,”沈若要弄那肯定得给一家人都搞上,弄个一系列的,这样他们走出去别人瞧那衣裳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我画好了给大家瞧。”
“成,反正是过年新衣,倒也不着急。”柳杉道。
“若哥儿,该走了!”
沈丰在围墙外头喊了一声,他已经套好了牛车,准备跟着一起走,他今日是要跟若哥儿一同上镇上去熟悉如何摆摊的。
“阿嫂,阿兄喊我了,我得先走了。”
“快去吧,今儿记得早点回来。”柳杉道。
“晓得啦。”沈若摆摆手快步往外跑去,可不能再继续在家耽搁了,不然还没到了镇上天就该大亮了。
李善桃和周兰则合力将四方桌给抬到了屋前,这样正好能让那几个带着剪刀来的婶子在桌边将布样给裁剪了。之后再整理好后分发下去让其他人做。
小作坊的事儿有她们管着,沈若便上了牛车,跟沈丰一同往镇上去了。
“珍宝居”这个名字一日之间在镇上被传的很广,几乎家家户户都知晓了。一来那书包在镇上火了好长时间,除了那头一批在集市上买着书包的人之外,其他人有闲钱想买的也都买了仿品,足以见得大家对“书包”的热衷。
蓝帆因着新的活动成功扳回一成,此刻心情极好,又难得有了空闲,就带上阿富和已然被学习折磨许久的蓝棹一同上茶楼品茗去了。
茶楼当中,还有不少人在谈论昨日的事。
大堂当中,有人站在桌前口若悬河:“那’珍宝居‘不愧是镇上头一个卖书包的摊子,你们是没瞧见昨儿个的盛况啊!里里外外围着的都是人,储水街上就这摊子上人最多了!”
“是啊,我也瞧见了,除了最开始那抽绳的款式,还多了个木头扣子的款呢,瞧着上头还雕了字,好看极了。”有人说起那书包眼睛都亮了。
“呀,方兄你来了,”那人瞧见外头走进一个人,穿着书生长袍的,他正巧就背着书包,“你这书包可是昨儿在’珍宝居‘买的?”
刚进来那书生顿时就被围拢了,他哪里受到过如此多的关注,顿时胸膛一挺,特别大方地将背上背着的书包拿下来给大家瞧:“是啊,昨儿买了两个。之前大集上就差一点儿,结果没买着的,可是念了好久,这才在昨日终于买着了。”
他是个注重品质的,那些仿品做的不好,他再喜欢再想要也没买,原以为再也凑不着卖书包的摊了,结果昨日给碰上了,一听说原本卖书包的摊主开始摆摊了,他立刻就跑过去买了一个。
周围人有人去凑了昨日的热闹,也有人没去的。那书包有人很喜欢,就有人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布做的包么?给我块布让我家娘们儿做也能做出来。”有人抱着双臂说道。
原本以为会有人应和两声的,结果周围人都光顾着摸那书包去了。
“呀,这扣子上桐油吧,好滑。”有人摸了一把,赞叹道:“这上头刻的还是’金榜题名‘,瞧着字也好看。里头沉甸甸的,方兄你装了不少东西啊?”
“是啊,这包特别能装,比书框和篮子都方便,还轻。里头装了重的东西背着肩膀也不硌疼的,特别好。”那姓方的书生一说起这书包的好处就停不下来,“听那小哥儿说这叫’纽扣书包‘,这四枚扣子都是由案首秀才写的字,请专人刻的呢!”
而且还是“金榜题名”四个字,多好的寓意,再加上案首秀才写的,自然是沾到文气了呀!
“真好看啊,竟然还是案首秀才写的字刻的?你咋知道这回事?”边上有人好奇极了,他可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儿。早知道就该去买的!
方书郎顿时笑了:“我瞧见了啊,书院里头就出过一个案首秀才,是谁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去!你说昨日那个在竹架子后头写人名字的就是丙申年的案首秀才顾允?!”有人顿时奋力拍大腿,后悔死了,“昨儿我去了,倒是瞧见他很有文人的样子,只不过在摊子上的,怎么能是案首秀才呢!哎哟,真是的,要是早知道就好了!”
真是错过拍大腿,今儿可就没有满半两送定制挂件的活动了啊!
“还真就是,我听说啊,这摊主就是顾秀才的夫郎。这书包就是他夫郎想出来的好东西呢!”方书郎一脸崇拜,顾允就是书院里头的传奇人物,他的夫郎瞧着漂亮极了,还聪明呢!这哪能不让人羡慕嫉妒。
“我瞧着也就一般,哪有你说的那么好。”那人见一直没人搭自己茬,非要继续说:“案首秀才还到摊子上帮写字?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浑身都是铜臭味,啧。”
“那又如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再说这是他夫郎的产业,作为夫君帮衬一下怎么了?”方书郎皱着眉头怼道。
“我瞧这书包也就一般,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好。还要一贯钱,怎么不去抢?”那人完全不搭茬,又说回书包本身。
“你管这叫一般?人家做出了镇上本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卖上几两都不为过。结果人家就卖一贯钱,让大家都能买着。”方书郎差点被他气得背过气去。
“是啊,这价格划算,你瞧这布料,那可都是细棉布。在看用量,缝线都是极好的,一点儿都不糊弄!”有人帮着说话。
“你这人倒是奇怪,怎么一直挑刺儿!”
“哦,这不是’金珠珠宝行‘掌柜的儿子金子奇么?难怪要挑刺了,谁让你们店里送的那书包破烂烂,送不起倒不如不送,在这儿挑人家正品书包的错处来了,也不瞧瞧你们自家做的那东西。”有人认出了他,顿时出言嘲讽道。
最近镇上的谈资除了“珍宝居”就是“金珠珠宝行”了,先前阵仗弄得那么大,让大家伙儿都过去免费领书包的,还故意说那是头一个在镇上卖书包的做的,真是信了他的邪。
其实原本也不至于骂“金珠”,毕竟能免费拿东西,就不该挑三拣四的。结果“金珠”奇葩事情太多,浪费大家时间,拿到手的还是破烂玩意儿,那自然就有人气不过要去闹了。
“我们家做的东西怎么了?我瞧着就比这个好!”金子奇一边喊着一边往外走,自己给自己台阶下,“白送的东西还挑拣,咱家的书包可不用一贯钱!”
周围一片嘘声。
金子奇气得脸红脖子粗,他飞快地跑了。
“咱们也去那’珍宝居‘瞧瞧吧,这书包我瞧着是真好,也想买个。”
“走走,一起去。好久没有逛过储水街了。”
“一个小摊竟然敢叫’珍宝居‘,走,咱们也去瞧瞧到底都有些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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