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次没有了支线得分,却因为与两个凶手的直接对抗而产生了阵营,添加了一个阵营得分!
——真没枉费我和付晴的辛苦设局啊!
沈莳心情非常愉快,他对虚空中那看不见的人工智能说道:
“小兰,给我结算积分吧。”
【好的。】
人工智能小兰回答。
【现在开始给编号0744玩家结算剧本杀《异能伊甸园》的积分。】
小兰语气平淡,吐字清晰,仿佛CCTV的播音员:
【《异能伊甸园》难度判定为〖中等〗,系数1.2。玩家的剧本完成度为82%,在〖投凶〗环节获得200分,并额外获得〖阵营得分〗120分,未触发扣分项目。】
他顿了顿,接着说道:
【综合四项成绩,编号0744玩家本轮积分一共为4824分。】
——4824分吗?
沈莳心想:虽然没有自己第二局的得分高,但也算不错了。
就在这时,小兰继续说了下去:
【由于编号0744玩家连续三次〖投凶〗满分,取得成就〖百晓生.殚见洽闻〗,奖励积分20000分,同时获得辅助系统商城两次免费APP下载的机会。】
沈莳:“!!”
——天啊,这也太奢侈了吧!!
刚刚他还稍有些遗憾这一局只得了不到五千分,系统立刻就给了他一个大惊喜,一下子就有一万积分进账了。
那么,这一局他总共得了24824分,再加上上次结余的7016分,沈莳现在已经有了31840分了。
沈莳心脏砰砰直跳,十分激动。
他的目标是能让他脱离这个剧本杀世界的道具【现世入场券】,最起码需要十万分。
现在他已经攒到了三万分,接近三分之一了!
而《内外颠倒》和《异能伊甸园》这两局本杀告诉他,矜矜业业打副本,不仅可以获得支线或是阵营的得分,还可能激发出特殊的成就——这才是来分最快的点!
沈莳顿时对那看着似乎遥遥无期的【现世入场券】充满了信心。
“好了,我们先回‘愚者之都’吧。”
他现在心情非常好,唇边含笑,连句末都情不自禁带了上扬的音调:
“回去休息一下,再看看这个故事的两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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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回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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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为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在这里解释一下:
秦双双的“有病”,指的不是他的性别认同障碍,而是他把“完美女性”的形象投影到某个真实存在的人身上,当对方做出不符合他假想的行为时,就会产生强烈的负面情绪,进而杀害对方的心态。
这种情况在犯罪心理学里并不罕见,也是一些经典罪案的犯罪动机,属于妄想和移情的结合体,属于病态心理范畴哒~
第104章 3.2.愚者之都-01 麻烦帮我弄一份早餐
沈莳回到愚者之都的时候, 是当地时间6月27日的下午四点零五分。
虽然这本应正是太阳高挂西天,人最精神和精力充沛的点儿,但沈莳刚刚从剧本杀里回来, 与两个凶残的凶手斗智斗勇了整整两天,心力交瘁, 压根儿没心情管别的, 只想躺平先睡到爽了再说。
他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
沈莳叫无人机给自己送来了一份手工汉堡套餐。
两块煎得微微发酥的面包夹着厚实的牛肉、煎蛋、芝士、番茄和生菜,外加两根脆皮烤肠和放了很多冰块和两片柠檬的肥宅快乐水,热量爆炸, 却能给刚刚才进行过激烈的脑力劳动的沈莳最急需的糖分和热量。
吃饱喝足之后,沈莳在冲澡和泡澡间挣扎了两分钟, 最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他本来只打算在浴缸里泡上一刻钟,好好放松放松,结果人才躺进热水里, 就觉得眼皮跟灌了铅水似的, 耷拉下来就再也睁不开了。
沈莳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他这一觉直睡了个天昏地暗。
等沈莳再次睁开眼时,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柔软的真丝被褥中。
他在被窝里翻了个身, 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房间很暗,只有微弱的霓虹光透过厚重的窗帘缝隙照射进来,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
床头柜上的荧光座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沈莳用快要锈住的脑袋勉强算了算时间,发现自己竟然一口气睡了差不多十一个小时。
睡得太多了, 沈莳感到前额有些发胀。
他伸手揉了揉额角, 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不着寸缕。
沈莳眯起眼,努力想了想, 才明白自己怕是在浴缸里睡着了,然后被尽职尽责的人工智能小兰给抱回了床上。
小兰一定是看自己睡得太香了, 舍不得把他折腾起来穿衣服,才直接擦干了就放到被子里的。
“……哈。”
沈莳低低地笑了一声。
他心想自己真是想太多了。
小兰只是一个AI而已,一切的行动只是遵循以服务宿主为宗旨的准则。
哪怕小兰真如他猜测一般,性格里加入了酷似吴景澜的行为模板,也不可能如同真正的吴景澜一样,对他有“怜惜”、“不忍心”等情绪的。
“……真是,疯魔了。”
沈莳用手臂挡住眼皮,用力地眨了几下眼睛,将微微的酸涩强压了回去。
“小兰。”
再开口时,他的声音已恢复了一贯的镇定平和,“帮我开灯。”
壁灯立刻亮了起来。
橘色的灯光柔和温馨,人工智能小兰抱着一套干净的睡衣,从灯光下走出,微笑地站在了沈莳的床边。
这场面很容易让人想歪,沈莳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
但他立刻告诉自己,小兰只是个仿真度极高的AI而已,扒下他自己捏的吴景澜的皮肤,便只是一个由发光的蓝色粒子组成的人形躯体罢了!
于是沈莳花了一秒钟定了定心神,按捺住将那不合时宜的奇怪绮思,然后镇定地从小兰手中接过睡衣,掀开被子,大大方方地当着小兰的面将衣服穿好。
“咳。”
沈莳清了清嗓子,“我睡够了,麻烦帮我弄一份早餐。”
【好的。】
他们现在住的是一间复式公寓套房,备有一个四平米大的小厨房,还有塞满了饮料和食材的冰箱,做不了太复杂的料理,不过一顿早餐或是宵夜还是没有问题的。
【您想吃什么?】
小兰笑问:
【三明治和综合果汁可以吗?】
沈莳扭头,深深地看了小兰一眼。
他不知道小兰是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又或者科技含量远超他理解的狗系统搜集了他的行为模式数据,但他最喜欢的早餐除了蒸得滚烫宣呼的大肉包之外,就是可以拿在手里,一边看书一边吃的三明治了。
有一瞬间,沈莳很想问小兰,你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我的喜好?
不过理智告诉他,现在还不是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需要更多的线索、更多的证据。
“好,就三明治和果汁吧。”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什么馅料都可以,我不挑。”
———
十五分钟后,咸鱼瘫在沙发上的沈莳,吃到了小兰亲手做的三明治。
三明治没有像茶餐厅里那样对角线切成四份,中间再插上一支牙签,而是只切成两半,用折成三角包的油纸包成方便用手拿取的样子。
沈莳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
里面是火腿、煎蛋、黄瓜和生菜,还有一层厚厚的蛋黄酱。
沈莳没有说话,一口一口地,慢慢地、细细地品尝着手中的三明治。
三明治的内馅很普通,简直常规到不能再常规。
可那蛋黄酱的味道,却是沈莳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吃过的,只属于吴景澜的独特口味。
沈莳以前在备考时,经常在吴景澜家温习到很晚,然后直接睡在发小家里。
而在他留宿的第二天,吴景澜就会给他做早餐——忙的时候蒸个包子或者泡碗麦片,时间充裕了,就会煮碗面条,或是夹个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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