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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130)

作者: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2 08:12:59 标签:生子 豪门世家 重生 年代文 古早 万人迷

  郑爷支着下巴道:“而且这都算好的了,等你看到郑家,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破’。”

  郑秋白还小的时候,一家五口挤在同一个主屋,左右两间卧室,中间屋里是餐桌和垒起来的灶台,每次做饭,油烟和柴火味儿都要吹进两边的卧室。

  昏暗,拥挤,逼仄,这就是郑秋白关于过去的居住环境,能想起的全部了。

  相比之下,霍峋真是从小没吃过生活上的苦,他是在大院里宽敞明亮的三层独栋中长大的,他人生里住过最次的地方,大概就是刚到燕城时,那家土匪窝似的招待所。

  霍少爷忍不住心疼郑秋白的过去,伸手抓过郑秋白的手,罩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摩挲他纤细的小指。

  郑蝴蝶晃晃手,“没事儿,那时候我太小了,到现在早没什么印象了。”而且他和舒澜后来可是住在叶家的豪华庄园里生活,压根没什么可怜悯的。

  “到了,老板。”

  阿良顺利将车开到目的地,在小院儿外停下。

  郑秋白降下车窗扫了那熟悉又陌生的院子一眼,只见墙外的篱笆倒了一大片,院子大门敞开着。

  小院儿里似乎有阵子没人打扫,墙角堆着的垃圾都溢出来了,有些似乎还是旱厕里的厕纸,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密密麻麻,腾空飞起的嗡嗡声,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

  想当年舒澜还在这个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可不是卫生纸和垃圾,而是她移栽过来的小野花,这样的装点可以让这破旧的院子看起来鲜艳明亮一些。

  就这样本着为生活增光添彩的做法,还要被郑母公开念叨与指责,郑母觉得舒澜是没事闲的,与其折腾那些野花野草,不如多下地薅两把杂草,省的和田里的作物抢肥。

  舒澜养花养得好,却不太会折腾田地里的作物,她的不擅长,总会被郑母打击成好吃懒做。

  还好,离开郑家的舒澜不必再去田里耕种,她的手只需要侍弄叶长流给她高价买回来的名贵兰花和牡丹。

  见到郑家这环境,饶是阿良都忍不住打干哕,“哎呀,我上次送星星回来的时候,这院子还没这样邋遢呢。”

  郑爷主动升起车窗,他闻着那旱厕味有点想吐,喝了水才把那股劲压下去一些,霍峋见他脸色苍白,主动道:“你就在车上等着,我下去把郑星星带过来,反正你们也该找个好点的地方叙旧。”

  “我也去。”阿良也推开门跟着霍峋下车了。

  两人捏着鼻子往院子里进,一边走,还一边招呼郑星星的名字。

  可院子里安安静静的,除了苍蝇成群的嗡鸣声,一点儿对这些外来客人的回应都没有。

  “他不会不在家吧?”霍峋试探着伸手敲了敲主屋的大门,“有人吗?”

  “好像是没人在家,”阿良蹙眉,“但按理说不应该呀。”

  郑母下半身瘫痪,整日都躺在房间里的炕上,死气沉沉骂骂咧咧。

  就算郑星星有事外出,这瘫痪的老太太,总不可能也跟着出门遛弯去了吧?

  霍峋推了推门,门缝中透出来股若有若无的臭风,这味道令人恶心,正对着门缝的阿良没忍住打了个干哕,“靠,这屋里是不是有什么玩意放臭了,怎么比旱厕味儿还劲儿大?”

  霍峋也嗅了嗅,眉头一拧,试着用蛮力上手去推正屋的门,门嘎吱嘎吱地响,却始终推不开,好像从里面闸上了。

  门的这吱嘎动静一出,左卧室的窗子突然传来了接连不断的砰砰的声,像是一堆小石子被挨个扔到了玻璃窗上,又像是大飞蛾在用命撞击灯罩,声音接连不断。

  “里面动静不太对劲。”霍峋看了阿良一眼,“先把这个门破开吧。”

  “那不成了非法入室吗?还得把这木门踹坏。”这世上除了郑秋白,没人能使唤阿良做不道德又无视法律的‘坏事’。

  “你觉得郑星星会去报警他哥哥带着人来非法入室吗?门踹坏了,赔他两个就是了。”

  阿良还在犹豫。

  车上的郑爷已经坐不住了,用随身携带的手帕捂着口鼻进了院子,“这家里没人在吗?”

  “好像是,”霍峋点头,“但我听屋子里有动静,不太对劲。”

  郑秋白皱眉,“那就把门弄开,进去看看。”

  这下阿良听话了,他和霍峋一人一脚,那实木板做的古老木门被硬生生从门框上踹了下去。

  随着木门轰然倒地溅起室内的尘埃,一股奇怪又极端的臭味迎面扑来。

  这个味道,直冲天灵盖,熏得为首的霍峋和阿良都差点呕出来。

  这是一种超越认知的臭味,无法形容,酷暑的旱厕和它比起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郑秋白这个敏感的孕夫,已经第一时间捂着口鼻后退连连,他现在甚至不敢张嘴,似乎一张嘴,连肠子带胃,都要被他呕出来。

  霍峋和阿良对视一眼,没有交流,一前一后屏息走进了屋子,右边卧室门敞开着,里面空荡荡,没有人,左边卧室的门是关着的,毫无疑问,这里是臭味的源头,霍少爷一脚上去,踹开了门。

  而这被强硬打开的屋门,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样,映入眼帘的一切,都令人惊悚。

  争前恐后涌出来的恶臭气味,四处乱撞的红眼苍蝇,遍地扭动不断的白黄蛆虫,和仰躺在屋内炕上,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黑色尸体,尸体的皮囊已经被虫子钻的不成人样,能清晰看到骨头和器官连接的肌理组织,身下黑黢黢淌了一床的浓稠尸水。

  原来这种不同于任何一种常见臭气的恶臭,是人肉在夏日里腐烂的味道。

  阿良和霍峋见状,立马扭头大步冲了出来,各个脸色涨红,神情慌忙。

  阿良反应更大,张嘴就呕了出来,把早上吃那点儿饭,吐了个干净,一地狼藉,“呕——呕!”郑秋白傻眼,“怎么了?屋子里发生什么了吗?”

  “有个人死在屋子了,看样子死了很久。”霍峋也是反复深呼吸,压抑着想吐的欲望,眼圈都憋红了。

  “什么?”郑秋白下意识转头想往屋里冲,他怕郑星星出事了,霍峋却一把将他抓回来,紧紧抱住,“你不能进去!郑星星不在里面,我看那人一脑袋白头发,应该是——”

  是郑母。

  小镇上多少年没出过这样恐怖的事情,一个老人,就那么孤零零死在了家里,直至尸体高度腐败,恶臭掩盖不住,才被人发现。

  如果放在以前,郑母的人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谁叫郑达伟出事时,她埋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借给自己儿子钱财,助纣为虐,将翻脸不认人演绎到了极致,这才彻底没人愿意继续和她家走动。

  就连郑虎,都因郑母太抠,他千辛万苦带郑达伟的骨灰回来,却只给他一百块的辛苦费而不满,再没来看过这老太太。

  于是惨剧就这么发生了。

  小镇公安局的警察先到场了,可这种基层,没有值班法医,还得等着从市局调动一位过来,处理和鉴定那具身体组织和床褥粘连在一处的高腐尸体。

  郑母孤独死在家中床上的消息转瞬传遍了小镇,人们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出了这么一档子惊天事儿,自然要从村头嚼舌根到村尾,连带着郑母身强体壮时如何欺压一前一后两位儿媳的事情,都讲的有鼻子有眼。

  “她啊,就是太不会做人了!要是对后来那个媳妇儿好点儿,也不至于一把年纪,死了儿子就没人伺候,只剩床上等死了。”

  “这就是报应,从前他家那两个媳妇,没少挨她的挤兑,她眼里,就她那个儿子,这下好了,娘俩下去作伴了。”

  “哎对,听说这发现的人,还是第一个儿媳妇儿生的孩子,这么多年没回来过,这一回来,就直接给收尸了,啧啧,命呐!”

  郑秋白无心理会这些舌根八卦,他和霍峋阿良,都已经被警察接连盘问过前因后果,而当下郑爷最关心的事情,是消失不见的郑星星去哪里了。

  “警官,现在我弟弟也不见了。”郑母的死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因为她素日里尖酸刻薄的为人造就的悲剧。可郑秋白却有一种莫名的直觉,那就是郑母的死不是意外,甚至蹊跷,她和郑星星的消失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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