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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剧本要凉[重生](30)

作者:月无弦 时间:2018-11-21 12:15:11 标签:重生 强强 甜文 宫廷侯爵

 
  “殿下您离国这么久,与她毫无联系,怎知会不会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再者人家是两口子,干嘛帮您这个外人!”徐长治薅着我的脖领子:“您就离远了好好看一眼丞相吧。看完咱就回去。”
 
  我总觉得徐长治的意思是让我见钟伯琛最后一面。然而他劲儿大,我也执拗不过他。只能先进了城寻个驿站住下。夜里辗转反侧间,我盘算着魏云朗应该已经快到了。只要钟伯琛等人安全回去,我大哥一露面,魏云朗立马围了此地,那保不齐能擒贼先擒王地把我大哥给抓住。大哥被抓,南朝廷立马气数将尽,国家统一指日可待。
 
  另外,我还有一个“外援”。说来惭愧,本王被祁国的公主给瞧上了。就是之前钟伯琛随口提了那么一句的纯熙公主。我本没放在心上,直到不久前这位公主殿下亲自给我写了封“情书”,托人送到了我手上。公主殿下说她倾慕我已久,自请远嫁到我朝。嫁妆准备好了,陪嫁丫头选好了,随时可以套上大红袍子骑着小毛驴投向我的怀抱。
 
  当时我是毛骨悚然,问送信的使臣这公主殿下怎么个情况,她是不是特别不受宠,缺乏家庭关爱,不然不至于眼瞎到瞧上我这赔钱的摄政王吧?
 
  使臣翻了个大白眼,仿佛在心里骂我没见识:“我们纯熙公主是最受宠的小公主。当初她为了说服陛下同意她远嫁,绝食了三天!陛下为了公主的千金之躯着想,这才忍痛答应了她的请求。陛下甚至赠予公主三千人马当“公主军”,充当嫁妆。”
 
  我被吓得直激灵。这哪儿是来和亲,分明是想打入我朝内部的巾帼英雄啊!这三千人马一入境,不得把我拿得死死的!再说了,我怎么可以让公主殿下给钟大丞相送来“跨国绿帽”。
 
  于是我手写回信一封。打算等钟伯琛回来后跟他坦白从宽,然后亲自把信给公主送去。免得他再起疑心。信中我谢绝了公主的美意,详细描述了我这人到底有多不争气。还望公主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然而钟老哥被逮了,这信没发出去。
 
  所以我这个渣男打算利用一下公主殿下的芳心。我为公主送去了另外一封信。希望等我身陷囹圄时,公主殿下能派兵象征性地压一下境。将大哥的人马拖在边关上,给魏云朗增加围城一战的胜率。
 
  当然,这只是我最乐观的预测。我明白,事情不会像我想得那样简单。就算魏云朗能成功围困此地,这毕竟是大哥的地盘,我们跟他耗不起。到时候很可能被大哥反将一军。
 
  然,正可谓是“富贵险中求”。我赌。我赌大哥他还像当年那般要面子。答应换人质就真的会放钟伯琛回去。我赌他留我一条狗命跟魏叔换兵符。我也赌大嫂依旧是那个可亲可敬的“姐姐”,还像小的时候一样护着我,不让大哥杀我。毕竟大嫂曾为了我敢跟母后顶嘴,把我从打屁股专用的长条凳上抢下来。我也赌纯熙公主是真昏了头喜欢我。
 
  就算我赌输了,横竖烂命一条,扔了就扔了。只要钟伯琛好好活着,洒家这辈子算值了。
 
  另外临走前我留了一道密诏。一,若公主没出兵,围城战没有胜率。魏云朗必须立刻退兵。走陆路北上,与靖州军汇合。大哥不会弃了“山头”深入追击,所以魏云朗还算安全。二,若钟伯琛活着回去,我凉在大哥的军营里了。那就禅位给他。望尔等以国家大义为己任,不要在意朝廷改名换姓。三,若我跟钟伯琛死一块儿了,立我六弟瑾王为皇帝,尊上将军魏承为摄政王,辅佐瑾王。
 
  我知道群臣们看见我这道密诏肯定要骂死我。但,我真的不是一时脑热。我深思熟虑过了,虽然只思了半个时辰。此战是最好的一次机会。成了,国家至此结束了分河而治的格局,对付起如日中天的阿史那更有底气。阿史那入侵只是早晚的问题,国家不统一,粮草和兵力跟不上。突厥破关之日,将是我国灭国之时。
 
  所以伸头一刀,缩头一刀,与其等死,不如我为执刀人。
 
  我思定,起来刮了刮胡子,擦了把脸,心里开始演练大后天见到我大哥时该说些什么。见到钟伯琛又该说什么。刚琢磨了没多久,就听外头突然轰隆一声巨响,好像是山崩了一般整个大地都跟着颤悠。我扒着窗户向外看去,只见满大街都是惊慌失措地走出家门看向远方的老百姓。再一眺望,天边居然升起了一道烽火,紧接着清晰可辨的喊杀声踩着号子猝然响起!
 
  我正在发呆,徐长治突然冲了过来。抓起我就往外跑。我模模糊糊地听见他嚷嚷了句:“殿下快走,守城军跟流匪打起来了!”
 
  啥玩意?流匪?!赶在这个节骨眼来了?!我左脚绊右脚地被徐长治直接扯着飘了起来,跟着逃难的百姓黑灯瞎火地乱跑。街头菜摊倒了,踩了我一脚的烂柿子。刚跑了没多久,就听又一声巨响,紧接着有人喊了起来:“流匪从内城杀过来了!”
 
  于是人群又是一阵骚乱,纷纷跟无头苍蝇一样往别的方向乱跑。我被别人的胳膊肘怼在了太阳穴上,两眼泛花,脚下发飘。震耳欲聋的马蹄声迅速逼近,掀翻无数百姓,菜筐滚得满地都是。不知谁被砍了,冒着热气的血溅了我一裤腿儿。我一踉跄,踩在了一大红灯笼上,差点没摔出去。徐长治拿胳膊把我一夹,七拐八拐地带着我冲进一小巷子里。我们哥俩蹲在一堆木篮子后头惊魂未定。
 
  徐长治跑到巷尾去寻出路,嘱托我藏好不要乱动。我抬头看向眼前呼啸而过的一支军队,橙色的月光乌突突地照了下来,我发觉他们全都身披铠甲,并不似流匪该有的样子。正在诧异,我突然看见一稚童在奔跑间摔了一跟头,趴在街道中央被人踩了好几脚,满脸满手都是血。
 
  我顿时头皮发麻,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抱起那孩子就地一个前滚翻,逃过一劫。马蹄子蹭着我的后脑勺落地,我的小腿肚子挨了一蹄子差点没把我疼抽过去。我一瘸一拐地慌不择路,怀里的孩子搂着我的脖子不敢撒手。就这么跑了不知多久,我终于跑入一破旧的茅草屋里。我把那其仰八叉的木门插好,抱着孩子躲到了塌了半边的火炕后头。
 
   我颓然地蹲在地上,抹了抹那孩子脸上的鼻血。小男孩长得十分清秀,好像还有点眼熟。他不知愁似的咧着嘴乐了一下,吐出半个门牙。我跟徐长治就这么跑散了,也不知他能不能顺利脱险。我顺着小男孩的后脑勺,心理安慰道徐长治应当不会有事。他身手好,脑子又聪明。没我这个累赘,想必能在混乱中保全自己。
 
  小男孩伸出手摸了摸我正在流血的额头:“不怕。我爹会把坏人打跑的。”
 
  你爹是当兵的吗?我无奈地抱着他靠在墙上喘着粗气:“你叫啥?多大了?”
 
  他的小脑袋枕在我胸脯上奶声奶气地回答道:“秦楠。八岁……你也跟家人走散了吗?”
 
  我苦笑一声:“是啊,散了。”
 
  全都完了。流匪一来,大哥肯定会提前派兵支援。魏云朗这次的邺城围剿战算是泡汤了。我被困在邺城里不敢随意走动,连个为国捐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混成了难民。往坏了想,保不齐跟大哥的见面都得拖后,也不知大哥能不能把钟伯琛的小命留住。
 
  我又呼噜了一下秦楠的后脑勺,他抬头在我脸上吧唧亲了一口:“谢呼(叔)救命之恩。”
 
  秦楠小同志说话直漏风,到底把我给逗乐了。我小声说道:“叔上回也救了个娃娃,然后叔突然转了运,打万人大军的大刀片子底下捡回了命。你说,你能不能让叔再转回运?”
 
  秦楠咯咯笑了起来,把鼻血吸了回去:“阿嬷嗦我命硬,克死了我娘。我会让呼转运的!”
 
  得...我把头埋在他那软乎乎的小身子上,偷摸流了串泪珠子。秦楠很是乖巧地拍着我的后脑勺又说了一遍:“我爹会把坏人打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岑越:“剧本是没有剧本的,这辈子都不会按照我设计的演了...”





      第28章 【侄子】

               我抱着秦楠一直藏到了第二天天亮。外头的厮杀声慢慢低了下来,也不知到底是哪方获胜。
 
  秦楠小同志自来熟,又或者心里毕竟有点害怕。自始至终一直搂着我的脖子。我没辙,只能把他当个围脖挂在身上,抱着他悄悄爬上墙头看了一眼。
 
  我匆忙中躲进来的这个地方好像比较偏僻,没看见几个人影。我稍稍安心,又四下查探了一圈,给自己备好随时跑路的路线,溜回火炕后头继续猫着。
 
  我刚蹲下,秦楠忽然脆生生地唤了句:“呼(叔),忒(腿)疼。”,说罢掀起了自己的裤腿,露出半个个巴掌大小翻着血肉的伤口来。我差点没喊出来。我就说他被踩了好几脚,怎么可能一点事儿都没有!合着这娃头铁!这伤口都快见骨了!怎么不早说啊!
 
  最要命的是,秦楠接着又说了句:“困...”,然后脑袋一拱砸在了我胸口上。我用手一摸,完了,发烧了,直烫手。
 
  我这资深“外伤人士”当机立断,决定出去找个药铺子偷点药给秦楠把小命续上。他年纪小,这么烧下去肯定得出大事。而且伤口要是感染了,可能会截肢。
 
  于是我抱了许多茅草,把秦楠放在茅草堆里藏了起来:“你千万不能出来。叔给你找药去。”
 
  “呼别走...”秦楠揪着我的袖子不撒手:“外头有坏人。”
 
  “叔命大,死不了。”我解了外袍裹在他身上:“你闭上眼睛查数,查到一千叔就回来了。”
 
  “好...”秦楠软趴趴地缩在草垛里伸出小拇指来:“拉钩。”
 
  我连忙拉了拉他的指头,旋即把茅草一挪,把他盖得更严实了些,然后猫着腰溜出了院子。
 
  我刚走出巷子,就看见一地死不瞑目的尸体堵在了巷口。一人被开肠破肚,半风干的内脏裸漏在外头,让我险些没把隔夜的饼子给吐出来。我慌忙绕过他们,这时几匹大马一闪而过,我瞬间倒地装死,逃过了一劫,然后眯着眼看向那些骑着马匆匆而去之人的背影。只见他们无一例外都穿着铠甲,像是正规军。
 
  莫非守城军赢了?我不敢轻下结论。毕竟那群所谓的“流匪”也穿铠甲。我慢慢直起身子,对被我砸了一下的死尸兄弟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迈着小碎步赶紧溜。
 
  整个邺城几乎被砸了个底朝天。一夜之间,那些熙熙攘攘的店铺全变成了死气沉沉,人去楼空的空屋子。破败的酒字旗在风中哒哒直响,地上的血污夹杂着腐烂的瓜果汁液,黏糊糊地让我几乎迈不动步子,几只大公鸡溜过,一声咕咕呆把我吓了一跳。
 
  邺城本是我国首屈一指的富裕城市,临近桉河,气候宜人,许多文人墨客来此地度假游玩。这里盛产好酒,年幼时,我曾与父皇来过一次,坐在城墙上头喝着小酒,看捕鱼的渔民提着满满一篓子螃蟹乐呵呵地往回走。当时我甚至希望父皇能把此地封给我当封地,让我也跑去桉河上头当个渔夫。一壶酒,一竿身,快活如侬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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