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真爱花钱。”王子安觉得自己家人可以,但是徐铭尊这想法,他也不好反对。
“我以前都不是亲临第一线的,在办公室里指挥坐镇就够了,何况我那里也没有啥力气活儿。”徐铭尊笑了笑:“最多就是带个快递上楼。”
“行吧!”王子安觉得那是徐铭尊的板蓝根,他说啥就是啥好了。
不过十亩地,他们自己薅不了,也有些薅不动,于是就下山去找大哥王子平,请他出面雇佣两个力气大的帮忙薅板蓝根。
其实去年他们三个就在幺节地那里薅了板蓝根,但是说实话,的确是很累,因为这东西不能上机器,只能人工薅出来,每天薅的肩膀子都发热了。
但是两个人到了王子平家,早上吃过了早饭之后,喂饱了孤狼山神爷,放它去后头陪着王人参,俩人就跟大哥说了要下山来,中午在家里吃,孤狼山神爷中午不吃饭,要去后山自己“捕猎”。
估计是想换换口味吧。
可俩人一进院子就察觉到,今天家里有客儿啊。
进了屋子,屋子里坐了几个女人,其中有一个是赵燕子,还有一个是贺梅,她快要生了,还有一个月就到预产期了。
跟她坐一起的是镇子上的老毛媳妇儿,老毛是姓毛,父辈的时候,逃荒过来的,后来就在镇子上安家落户了,没有田地,全靠做小买卖为生,后来镇子上改建,他们家分了两栋楼,一个毛老头儿跟他老伴儿住,一个给老毛和他媳妇儿住,老毛初中毕业后就在镇子上的菜市场里头卖猪肉,找的媳妇儿也是跟他一起卖猪肉的,老毛家猪肉摊子在高台子镇上还是挺有名气的,老毛媳妇儿在镇子上的市场里头混了半辈子,人脉交际广,这不,她带了一个女孩子过来。
而且老毛媳妇儿说起来,还是贺梅的姑表姐呢!
贺梅要是真说起来,跟赵燕子也是远房亲戚呦。
农村就是这样,大家住在一起,难保不沾亲带故。
说起来都是亲戚,论起来跟谁都熟悉,所以难得的,赵燕子拉着王子安,让他管老毛媳妇儿叫“二表姐”。
这老毛媳妇儿也是镇子上有一号的,她也乐意保媒拉纤,谁家要是真的成了,办喜事的话,都在她家的猪肉摊子这里买办喜事用的猪肉。
而她跟高欢认识,也是如此,高欢的母亲,是她的亲表姑家的表妹,算起来也是亲戚。
快乐食府的所有猪肉都是在他们家进的,当然,有的时候,有那“便宜”的猪肉,她也会给他们家留着。
既然都是亲戚,这就能说的开了。
但是徐铭尊注意到,那个叫高欢的女人,打量了一下自己,没啥表现,但是打量王子安就很耐人寻味了。
而且说话的时候,她还很巧妙地讨好赵燕子。
不由得让徐铭尊看了她好几眼。
这个叫高欢的女人,穿着一身比较素雅的印花连衣裙,显出有些纤细的腰肢,上头露着大片的雪白色锁骨,带着一个金灿灿的金项链儿。
手上捏着一个小包,穿着低跟的小凉鞋,脚趾盖上都涂过指甲油。
脸上化着淡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用了定妆液,因为她的脸有些僵硬,擦得东西并不是什么高级货,在笑的时候不敢大笑,因为一大笑的话,笑容散开,就会看到唇边的法令纹,以及眼角的鱼尾纹。
手上虽然看着好,但是食指跟中指之间有淡黄色的痕迹,这是抽烟的人,并且是抽烟很凶的人才会有的痕迹。
徐铭尊作为一个“渐冻症”患者,在一开始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的时候,曾经细细的研究过人类微表情,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女人不是个好东西!
而赵燕子她们对王子安的热情不是一般的样子,再看王子安莫名其妙、一头雾水的样子,这是“被”相亲了啊! 138高欢
138高欢
顿时,徐铭尊这心里头就酸了起来!
凭什么啊?
他这还没等表白呢,赚点钱就想找个女人结婚了啊?
想得美!
何况,这个女人也不是啥好东西。
要找,也得找个比他优秀的,比他能赚钱的女人结婚,他才会甘心。
他也是被妒火冲昏了头脑,要是一个女的赚的钱比他这个徐氏企业的老板还多……人家凭啥找王子安一个农村三十来岁的男人啊?
恐怕多少大狼狗、小奶狗的,排着队的想娶这样的女人。
不对,女富豪,人家会来王家围子跟王子安相亲?
但是一看王子安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他就放心了,这人还没开窍呢。
他是放心了,女人们心急了啊!
尤其是高欢,她是第一个来王家围子跟王子安相亲的,而且他们年纪差不多,但是她打扮的年轻许多,会化妆的女人就是占便宜。
比起快四十了的赵燕子,是一个标标准准的中年妇女的样子,高欢也三十五了,但是她打扮的像是二十五岁。
减龄了十岁啊!
赵燕子就给王子安介绍了高欢:“这是高欢,你还记得吗?你们是在一起上的小学和初中呢,但是不在一个班级。”
“哦,高欢,我记得。”那天去吃饭,王子安太记得快乐食府了:“不过,她初中就在镇子上,高中都没上吧?”
高欢尴尬了一下,她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十四就早恋,十六就跟人出去喝酒抽烟,十八岁成人就跟个帅小伙儿出去租房子住了。
感情史之丰富,绝对能写成一本五百万字的狗血言情小说,还是啥色儿都带的那种,甚至要不是她爸后来发现了,她可能都吸上了粉儿……那是她爸第一次打她,把她打了个半死,跟所有人都断了关系,老实回家当了自家饭店的经理,兼现金收银员,划卡和走会员卡的是另一个小姑娘负责。
因为是自己家的饭店,也没多忙碌,她又是老板的亲闺女,所以店里的十五个人还是很听话的,她也管不了啥事儿。
最多就是出面洽谈一下酒席怎么定菜色,价格多少,给个优惠啥的。
而且当初闹出来的事情有点多,她以为过了这么多年,不会有人记得了。
但是忘了,王子安当初跟她是一个学校的,她……那个时候还当着全学校的人的面,跟个男生亲嘴儿来着?
哦,年少轻狂啊!
不过在王子安这样的好学生眼里,就是不务正业了,学生就该以学习为主,他们还小,啥都干不了,不趁着好时光读书学习,谈啥恋爱啊?
十四五岁刚发育的小丫头片子知道个啥啊?
就跟人爱的死去活来的,当年的高欢,那可是他们初中学校的“风云人物”呢。
“都是以前的事情了。”老毛媳妇儿赶紧打圆场:“你俩还真是小学同学,初中同校,就是高中的时候分开了,现在再聚还真是有缘分啊。”
这种强行“有缘分”的论调,让王子安终于意识到了点不一样的情况:“还行吧,当年我只记得学习跟教课的老师了。”
而且高欢当年的名声烂大街了好么!
小小年纪,就抽烟酗酒。
看大嫂那样子,她肯定不知道,也是,按照发展,那个时候大嫂已经出门打工去了,不会在意家乡的初中校园里的事情。
还不知道这个高欢的“丰功伟绩”呢!
王子安却是隐约听同学们说过,高欢好像还出去浪过一段时间,结果好像打了好几次胎来着?
后来她爸爆发了,把她打了半死,把她那些朋友都报警抓了起来,然后就带着她回了老家,将自己家的食府重新装修,改成了快乐食府,眼巴巴地看着女儿在食府里上班当个经理,几次相亲都没成功,而且大家都知道了高欢的事情,也没好男人会真的娶她。
现在这是啥意思?
大嫂这么积极的招唿,还又是糖块又是毛嗑的摆了一桌子。
高欢笑容满满,媚眼如丝一般的看着他,缠缠绵绵的小眼神儿……王子安突然有点恶心了!
没办法,他看到高欢就想起了快乐食府那红烧肉的味道。
他没跟徐铭尊明说,有那种味道的猪肉,要么是公猪,也就是配种用的种猪,那种种猪没有被劁过,肉味腥臊,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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