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嗓音已经带着点惊恐道:“秦然能哭到住院你信不信?”
莫广眼皮子都不掀平静道:“没有博安,你下个星期就能直接来奔我的丧,你信不信?”
秦宇:“……”
他艰难道:“怎么就突然说要回他了?那个秦卡你不是用得挺好的吗?”
莫广啧了一声,嫌弃道:“我什么时候用他用得挺好的?”
“他也就在打石膏这方面不错。”
秦宇冷笑道:“甭管他是打石膏打得好还是其他的,你给我说说你把博安要回去的理由。”
“我上次可是清清楚楚记得有人说过,不可能会干这种出尔反尔的掉价事。”
莫广:“……他能打。”
秦宇坚定道:“秦卡也能打。”
莫广:“他能打得过那个玩意。”
秦宇继续坚定道:“你怎么就知道秦卡不能打得过那个玩意?”
莫广:“……那玩意秦卡打不过。”
压根就不是一个物种的。
半个小时后。
听着莫广的解释,秦宇沉默了一会,然后头疼道:“问题不在于我不是非扒着博安不放,我上次还对小然打了包票……”
上次他就跟秦然说过莫广绝对不可能会把博安要回去。
秦然继续头疼道:“上次那件事后,他对博安特别依赖,我从没见他对谁那个依赖过,还为博安去练了拳击……”
莫广幽幽想,练拳击算个屁。
老子都他妈学会下厨了。
随时随地拿出个两菜一荤吓死你。
秦宇叹气道:“我回去好好跟小然说说,给他做做心理准备。”
秦宇也知道,再怎么心疼秦然,他也不可能把博安强行留在秦家,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莫广被一个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人给乱刀捅死。
乱刀捅死是莫广亲口对他说的。
说博安要是不在他身边守着,那他的下场不是被乱刀捅死就是被悍马H6碾死。
挂断电话后,莫广心情愉悦,他搭着腿,抬头对着书房内某个隐形监控器做个动作。
椅子上的男人一个伸出两指,轻轻抵在脖子上,然后朝着脖子大动脉割了过去。
下一秒,公寓那头投放着莫宅监控画面的视屏中断,变为黑屏。
最后一个画面是男人慢条斯理朝着他们做出割喉的动作。
作者有话要说:
来辣来辣!在逐渐变长!
第55章
电脑屏幕上的购物页面显示完全清空, 一百二十多样东西显示未发货,莫广满意地关闭购物软件。
他抬眼望了一眼时间,想起了这个时候正是博安值班的时候, 他想了想, 便装模作样地拿了一个杯子下楼接水。
凌晨十二点多的大厅很安静, 只有几盏亮着的灯光。
沙发的人很安静的靠在在沙发上,看上去睡得很沉的样子。
莫广微微一怔, 他很少看见博安会在值班的时候睡着, 面前人抱着手,脑袋微微歪着靠在沙发上,看样子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莫广将手中的水杯放到一旁,上了二楼拿了一张毯子。
他知道生化人的身体素质比一般人都高,也知道在这个晚上虽然有夜风,但那夜风把人吹感冒的机率并不大,但是他依旧还是选择上楼拿了一张毯子。
似乎莫霄给他的那沓报告把生化人描述得再怎么强悍厉害和无所不能,他似乎都没有办法跟面前的博安联系起来。
在他眼里, 博安似乎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平常人。即使他见过小红凌厉悍然的模样,但依旧不妨碍他会在这个时候。上楼拿毯子盖在他身上。
几分钟后,下楼的莫广拿了毛毯附身盖在博安身上,博安依旧闭着眼沉睡看上去没有任何知觉。
直到莫广目光忽然停在了博安脸颊旁,他看到博安有一根睫毛掉落在眼睑下。那根睫毛在白皙的眼睑处格外显眼。
莫广垂眸,他轻轻屏住呼吸轻轻伸手想着那根睫毛摘下来,但是就在即将触碰到博安脸庞时, 博安眼睫动了动,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 他微微皱着眉头睁开了眼。
大厅很安静, 被夜风浮动的窗帘轻轻晃动, 沙发上的博安怔然地望着面前的莫广,面前的人离他离得太近。近得似乎都能够闻得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
那淡淡的味道萦绕着在鼻尖,仿佛好像回到了那天清晨,他埋在面前人的肩胛处,整个人都好像被这个味道包裹。
博安怔住,面前男人没有任何后退的意思,反而垂着眸子,伸出冰凉的指尖,在他眼睑下碰了碰,然后抬头望着他,并不说话,一双漆黑的眸子里带着的情绪不明。
博安咽了咽口水,他试探道:“莫总,怎么了?”
面前人大半夜的举动太过反常,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但是如果博安是正常社会环境下生长的普通人,那么在他过去20多年的人生经历中,他肯定会在暧昧涌动的青春期看到过这种眼神,也知道这种眼神到底意味着什么。
再不济,如果博安生活的地方动物群体,那么在某些特定的季节中,比如春天,那么他也能在各种地方,比如树丛,草堆,洞穴里看见这样的眼神。
但可惜他生活的地方是地下生物研究室,过去20多年的人生经历中没有机会看到这样的眼神。
此时此刻的博安正在努力琢磨着被老板发现摸鱼了,该怎么糊弄过去。
虽然他感觉最近的莫广不是很好糊弄,不再像以前一样眼眨都不眨地夸几句就能糊弄过去。现在的夸奖要往德智体美劳这几个方向发展。
但是还没等博安想好找个什么借口糊弄面前的人,他就听到莫广对他低声道:“明天调一下你的排班,晚上就不需要来值班了。”
博安听到这话,他想了想,然后试探道:“您是不是又要恢复日日笙歌?”
莫广。“……”
他面无表情对面前人道:“你知道什么叫日日笙歌吗?”
博安点了点头,认真道:“知道,今天跟秦小少爷学的。”
莫广起身,他坐到沙发上冷着脸道:“我什么时候日日笙歌了?”
博安诧异道:“那您以前天天去声色场所,这个不叫日日笙歌吗?”
莫广:“ ……。”
这时候他才想起来刚遇到博安那时,自己一个劲往声色场所跑的傻逼行为。
莫广沉默了一下,然后试图挽回自己形象垂死挣扎道:“我在那个地方不怎么喝酒。”
博安更加诧异道:“您以前不是说您一晚上能干七八瓶吗?您还对我说,有本事我就去跟霄总告状去。”
莫广: “……”
他沉默了几分钟道:“我以前还说过什么?”
博安想了想道:“您以前还说过,您就是那样的人,一晚上不仅要干七八瓶酒,您晚上还能换三个男朋友。”
莫广: “……”
他咬牙道:“不可能,我以前绝对没说过这句话。”
能干出这样事情的只有秦宇。他怎么可能会说这种傻逼话?
博安坚称道:“您绝对有说过,您还要我当着您的面,打电话给霄总,然后逼着我把这段话重复给霄总听。”
为了证实自己的可信度,博安绘声绘色道:“您不记得了吗?您那天晚上喝了三瓶酒,满身是酒气,我打电话给霄总后,您还叫我开了免提。”
莫广艰难出声:“接到电话的莫霄说了什么?”
博安想了想道:“霄总没有说什么话,只是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了两个字牛逼就把电话给挂了。”
此时此刻的莫广也终于在大片大片的描述中回想起了这件事。
当初他这么干的理由很简单。
因为那天的博安穿了一件白衬衫,那件白衬衫偏宽,松松垮垮的露出一截锁骨。
那个样子跟他第一次见到博安时,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第一次见到博安的那天,博安是蜷缩在沙发上,下半身几乎什么都没有穿,等着莫霄来把他接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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