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龙心疼地给赫连奚伤处上药。他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当初也是这么过来的。所以看着赫连奚单挑他们,在一旁拼命克制,没有上前阻拦。
“很厉害。”秦玉龙夸奖道,“我当初挑战他们时,还都是一群普通兵,现在训练了快一年,个个都能以一挑十,你能和他们打到这份上……”
这语气又有点心疼。
他自己训练的时候也是一身伤,他不心疼自己,觉得这点小伤不痛不痒。
可这伤出现在赫连奚身上,他就觉得很痛了。
听说栖凤国的男子天生力量就弱些。男婴一出生就要服药,拥有生育能力,代价是体质一个比一个孱弱。
用条件不如长黎男子的身体,做得比大多数长黎男子还要好,一定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拥有世人难以企及的毅力。
他初见时觉得小皇子娇贵柔弱,真是以貌取人了。
秦玉龙给赫连奚身上抹完金疮药,又拿出一种膏药:“这是皇后殿下研制的祛痕膏,涂在身上,可以让伤痕消退,不留痕迹。”
赫连奚道:“这点跌打损伤,自己就会消了,哪还需要抹药?”
秦玉龙看的却是赫连奚肩头那处曾被玉龙枪贯穿的旧伤:“你这处……至今未消。”
“当时一定很疼。”
赫连奚垂眸看了眼,似嘲非嘲:“是啊,疼得我日夜都在骂你。我还没说,战败当日,多谢秦小将军不杀之恩。”
“不客气。”秦玉龙道。
赫连奚:“……”
秦玉龙这人不能处,这话他真敢接。
“皇后殿下发明了麻沸散,可止疼镇痛,若早些问世,你也不必受这苦。”秦玉龙心头还是歉疚的。
“哪有那么多如果?再说了,麻沸散只有你长黎有,栖凤哪里用得上。”赫连奚把半褪的衣裳拉上,“不涂了,这道疤我要留着,日后吵架吵不过你,我就把衣裳一脱,让你愧疚。”
秦玉龙哑然一瞬:“……我不会和你吵了。”
人都成他媳妇儿了,秦家出妻管严,没有打骂妻子的。
“别啊。”赫连奚连忙道,“不和你吵一吵,我人生乐趣都失了大半。就你这臭脾气,也就这两日能装得人模狗样,等新鲜劲儿过了,肯定又狗嘴吐不出象牙。”
秦玉龙:“……”
不行,这是他媳妇儿,不能反驳,不能骂回去。
“说起来,殿下真是神仙,什么药都能发明出来。”赫连奚感叹,“这样的人物,为何不能生在栖凤呢?”
这种全世界的瑰宝,所有国家都想抢。
秦玉龙立刻道:“殿下是长黎的,旁国别想抢。”
赫连奚眯了眯眼:“你才说不和我吵?”
秦玉龙义正辞严:“唯国土与国士,不可退让。”
比起皇后这个身份,他更愿意称陆雪朝为国士。
赫连奚也不跟他争辩。只能说幸好长黎是决意要与栖凤交好,若两国敌对,他和秦玉龙不可能成。
两者都不是会将私情置于家国之上的人,否则都不会得到彼此欣赏。
幸好,他们会是盟友。
允许异国皇子深入敌营,实在是一件冒险之事。这份厚重信任足以彰显结盟诚意。若说在此之前,赫连奚对长黎始终还有那么一丝“敌国”的芥蒂在,如今,长黎就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下,赫连奚这个剧情人物是彻底被谢重锦陆雪朝拉入同一阵营了。
感情不是虚的,但共同的利益也是最牢固的。
第75章 折花
赫连奚在军营里待了几天, 惊叹长黎士兵的训练有素,美中不足的是,长黎的军备并不先进。
四国之中, 夜郎兵强马壮, 以军事强大著称。长黎地大物博, 盛行文人风流。栖凤经济富庶,对外贸易繁荣。乐央能歌善舞, 舞乐名扬天下。
其他三国都在大陆,土地接壤,国境线只有一座高山、一条长江。乐央国地处海岛,四面环海, 往来需要船只,易守难攻,自得其乐。所以夜郎即使眼馋乐央女国很久, 也不打算第一个对乐央动手, 怎么也得先把大陆统一了。
长黎与栖凤, 都算一条绳上的蚂蚱。
前世至长黎亡国, 谢重锦以身殉国后,就不再知道之后发生的事。但想来夜郎的野心不会止步于此, 栖凤与乐央最后都不会幸免于难。
夜郎不止会用兵, 还会用蛊, 且丧心病狂,毫无下限。
谢重锦记得前世,夜郎甚至炼了一支活死人军队。以活人炼蛊, 让士兵战斗力强大百倍, 超越人类极限, 是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大杀器。那一幕几乎能成为所有长黎将士的噩梦——战场上战鼓雷鸣, 伴随高亢笛声,浩浩荡荡的活死人大军一拥而上,轻易就能徒手撕穿脆弱的盔甲,让他们尸横遍野。
这似乎是一支神兵。
但被炼的士兵会彻底失去为人的意识,变成只知杀戮的战斗机器。人体承受不住那样大的力量,往往一战冲锋陷阵过后,那些活死人都会爆体而亡。
人没了,夜郎就再炼。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批又一批的消耗品。谁也不知道那些将士是否是自愿被炼成蛊的,许是被洗脑“不舍身就不爱国”后的“自愿献身”,又许是根本就是被迫成蛊,惨无人道……
陆雪朝对蛊有研究,闻言解答道:“那是傀儡蛊,蛊闻音而动,种蛊后以笛音操控傀儡,没了笛音支撑,傀儡就会丧失行动力,死无全尸。”
“此法阴狠毒辣,我是有所了解,但想来无论你我,都不会靠这法子对抗夜郎,故而不曾提。”陆雪朝道,“但若夜郎日后再用此法……我可带把笛子,与那人斗一斗法。”
谢重锦和陆雪朝可以为了赢不择手段,但也永远做不到夜郎那样残忍对待保家卫国的战士。
他们有底线,而夜郎没有。从这方面讲,他们输得彻底。
用蛊这法子断绝了,陆雪朝虽计划过用药偷夜郎的家,但总归只是个作战计策,不能作为主要输出手段。真正要壮大的,还得是自身的武装力量。
陆雪朝近来翻阅遍了武器铸造书,希望能从前人的智慧中吸取经验,改良出更好的武器。但他终归是半路出家,并不专精,至今毫无进展,一时陷入僵局。
索性快要过年,他也就把这事暂且抛到一边,忙起年宴的事来。
–
宫里挂上彩绸红灯,渐渐有了年味儿。暮色时分,披香殿外,着一身喜庆红袄的花颜踩在梯子上,正在把红灯笼挂上去。
这种事本来交给宫人来做就行,不过他嫌宫人挂的不对称,他看着不顺眼,非要亲自来。
房檐太高,花颜踮着脚,努力挂着灯笼。底下扶梯子的宫人看得胆战心惊,预备着随时伸手接住。
“主子小心些,别摔了。”
“要不还是让奴来吧?”
花颜不耐道:“别吵,很快就好了,你们拿来的这梯子也太矮了。”
宫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矮的是您呢?
花颜在后宫众人里不算高,除了刚十六岁成年还没长完身体的赫连奚,他就是最娇小的了——一群八尺男儿里混进两个七尺男儿的那种娇小。
别看皇后殿下看着弱柳扶风,纤瘦羸弱,身材也是很高挑的。和陛下并肩站着,并不会矮人一头。
栖凤国的男子普遍不会太高,赫连奚又年纪最小,个子不高还情有可原。花颜身为土生土长的长黎人,就很小只。
宫人们腹诽着,忽然见到红衣探花郎朝披香殿走来,纷纷行礼:“傅才人。”
在宫里,他们还是按照宫中的位份唤人的。
花颜听到这一声,心一慌,脚下一滑,整个人就栽了下去。
早已在旁盯着等候的宫人们立即伸手去扶,不想一道红衣身影比他们更快。他们几乎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见花颜被傅惜年稳稳接进怀里。
花颜愣愣地盯着傅惜年清俊的侧颜,心道,不行了,要犯花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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