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比狗瘟传染性高。
戏看到这里,再无兴致,行事谨慎的阿拉丁再次检查有无疏漏,最后给车上两个女人关好车门。至于趴在路中间还是路边的,随他们高兴去。一个小时后,药力就会减退。
他兴冲冲地来,怏怏不乐地走,车里的手下惯会看眼色,没敢多问。
回程的时候,一行人先到二堡乡换车,手下开着有装备的越野车去别处,只阿拉丁一人驾驶路虎去海塞姆的地下堡垒。
箱子被抬进地下工作区域海塞姆的办公室,海塞姆在外头与几个受到邀请的老板寒暄。因为有外人在的缘故,原本冰冷的地下堡垒一下子热闹起来。
阿拉丁给自己倒一杯威士忌,点一根雪茄,坐在沙发上,脚翘得老高。
没多一会儿,海塞姆进来,大步生风,很有几分急迫。“怎么样?”
“等你来开。看箱子应该是大谷光瑞的东西。”阿拉丁见过不少探险队遗留物,每个探险队有其独门标记,这些年经手下来,基本不会看错。
海塞姆搓搓手,没有马上开箱子。“村子里?”
“应该已经填平了,老滑头埋了条狗下去。”
海塞姆笑了一下,“不会把狗活埋吧?”
“不会,挑了条老狗喂了些药,跟那群人的一样。”
“周全。”海塞姆满意。自他决心要干一番事情以来,一向在悬崖边上走,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因此他一向小心谨慎,每进一步都会想好各种退路。要不是家里一直在寻找大谷光瑞的东西,他需要抢占先机,这次断然不会冒险从考古队里抢。
东西到博物馆之后偷梁换柱更方便,不过花点钱花点时间,但是箱子里的东西太重要了。听说哈里克和沙木见鬼的事情之后,海塞姆就有预感,东西快要出现了。
至于那“东西”是什么,海塞姆不清楚。
家族里只称之为“东西”,一件能证明他们高贵血统的东西。单只是如此,海塞姆不会去找,这年头血统并不值钱。然而家里代代相传的使命里提到,“东西”关乎老祖宗的下落,而老祖宗当年是在征战时失踪的。
作为历史上的名人,失踪的事情除了逃出来假装老祖宗的亲卫谁也不知道。他假扮老祖宗之后,告诉他的妻儿,要么死要么合作。不合作的被他杀尽,剩下来的这一支委曲求全,虚与委蛇得以繁衍至今。
在这个过程中,留存的一族慢慢得知,老祖宗是因为征讨佛国,被佛国的神降下诅咒,才得以留在佛国,永世不得超生。而那个佛国,空中时常有天乐,地上道路由黄金铺就,芬芳的鲜花不时从天上落下,漂亮极了。
之后是多年的战争、动荡,改朝易代,人流离失所,苟安于世,一切的一切变得虚无缥缈。
到如今家族里的人对恢复老祖宗的光辉年代心存幻想,他们从小的使命就是找到佛国,救出老祖宗。
海塞姆揣测,家族里的人更想得到佛国的财富。
他查过资料,也实地勘察过,西域佛国的断垣残壁都不像是困住老祖宗的那个佛国。直到他在一个拍卖会上听说东洋探险队的故事。大谷光瑞那一支探险队在安西遇到神人,带他们进入黄金之国,他们找到无数佛像、经卷。
辗转打听之后,海塞姆从大谷光瑞的后人处得到信息,当年东洋人触犯神灵,那一趟有去无回,连东西都没来得及运出去就消失在茫茫大漠里。而他们之所以可以前往黄金之国是因为神人有一样“东西”。
东洋人触犯神灵正是为了那样“东西”,既然整支队伍被大漠吞噬,想必那东西也是。
这些年海塞姆在整个安西操持文物生意,一来这些东西好赚钱,他来去的渠道都有,不怕没货也不怕送不出去,有了钱操持其他生意更方便;二来,也便于他找寻“东西”。“东西”没找到,倒是收获不少当年探险队来不及运送出去的,有边角料,也不乏好货。
“东西”会在这里吗?
拂去标记上的尘土,双手按在箱子的边缘,海塞姆深吸一口气,破天荒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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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不会把庄申抓走的。
没有必要,要东西就行了,要人干嘛呢,浪费粮食。
第61章 探口风听墙角
海塞姆意识到自己的紧张, 放下手,笑了几声。“阿拉丁,他们是怎么发现的?”
阿拉丁吐出一个烟圈,“考古队的女人坚持要挖, 最开始队长不肯,但是那女人说既然他们见女鬼来这晃过,姑且试一试,结果就探出东西了。”
海塞姆点点头, 略有些感慨, “女人总是比男人懂得坚持。”
难得听海塞姆感叹男女之事,阿拉丁笑, “听说那个古丽也来插一脚?白慈可不是省油的灯, 你们那么久才见,一见就来这么一出, 修罗场吗?白慈有没有打得她满地找牙。”
海塞姆耸肩显出遗憾之色,“正相反。她似乎乐见其成。以前我知道她在想什么,现在完全猜不着。”
阿拉丁惊讶道:“这不像她。你有没有很遗憾很伤感?”
“我需要很遗憾很伤感?”
“难道你没有很遗憾很伤感?”
海塞姆做个暂停的手势, 表示不想继续这个无聊的话题。
阿拉丁故意道,“今天办事遇到白慈的老熟人。”
“哦?老熟人?你可有跟人家打招呼?”
“不止打了招呼,还打了一针。”
“考古队的?”
“和考古队有些关系, 博雅西市那边的。这两年博雅西市在安西比较活跃, 时常和考古队一起合作, 她是联络人。”
“是不是姓庄?”
“你知道?”阿拉丁有些意外。他以为白慈不会提。
“听海丽耶和白芷无意间提起过, 似乎关系不错。”海塞姆没在意, “没弄伤人家吧?”
“哪有那么容易受伤。”
说一会儿闲话,海塞姆的心终于静下来,他取来一根撬棍,轻轻松松打开箱子。
阿拉丁探头去看,和以往开箱没甚两样,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经书、布帛、壁画残片。早几年寻到这些他还会兴奋。现在?大概就跟开自家钱包一样,没有期待。
海塞姆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手势细致,动作灵巧,忽然他手一顿,问:“阿拉丁,你也一把年纪了,要是有看上的,就去啊。”
阿拉丁纳闷他怎么突然来这么一句,紧接着海塞姆又说:“你喜欢白慈的老熟人?”
“啊?一个小姑娘?”
“不是小姑娘,难道你还喜欢小伙子?你别太招摇就行。啊,对了,那位,庄小姐是个怎样的人?”
“天真赤诚的读书人,有点刚烈,和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海塞姆拿出一只装满金币的钱袋,朝阿拉丁挥挥,“还说不喜欢,难得见你这样形容一个人。喜欢就去追求,两个世界也可以成为一个世界。”
阿拉丁想了想,要是找这样的姑娘做女朋友也不错,别人或许会嫌弃她,庄申不会,她连白慈都不嫌弃。“可惜她有喜欢的人。”
“那就让那人消失。”
“消失反而会变成一座丰碑。”
“那就让对方不喜欢她。”
“她没觉得对方喜欢她。”
海塞姆停下手,“强扭的瓜不见得不甜,但是你,怕是不爱吃。”
“你喜欢吃强扭的瓜?”阿拉丁趁机问道,“要是白慈喜欢了别人离开你,彻底地离开你,你会怎么样?限制她的行动,杀掉她喜欢的人,把她强留在身边?”
“如果我这么做,白慈会如何?”
“不死不休。”
海塞姆轻笑,“那我就是留了一条蛇在身边,还是一条了解我的蛇。”
“难道你会杀了她?”
“杀人是犯法的。假如真有那么一个人,给他多少钱会离开白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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