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4)
我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而现在,机会来了。
这他们口中的砒霜,就是我眼中的蜜糖。
那些世家子弟赌不起的,不敢要的——滔天的富贵。
至于我估算错了,太子就是要拖延援军,或者我撑不过三天?
那又怎样,不过一死而已。
如果我真的畏惧死亡就此止步不前,去哀乞求主子让他给我一个活命的可能,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那我根本就不会成为今天的我。
我的一生,早在我选择离开乌巢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1
与其碌碌无为地活着,不如拼死一博。
最起码,要死出个人样。
12、
年轻的时候总是爱赌博。
也总是敢赌。
我压上了我的全部,参与了这场赌局。
为的就是那钟鸣鼎食;为的就是那种玉食珍馐;为的就是一窥更高处有着怎样的景致。
我就是这么一个俗人,贪嗔奢望,样样俱全。
可是我没有想到……
他会来。
13、
第九位皇子,恭王,符烁。
我死也没有想到,九王爷会来。
他没有带他的亲卫,也没有向他的皇兄要哪怕一个士兵,就这样,一人一骑,在我镇守关隘的第二天,从安全的后方来到战火纷飞的绝域。
他不像我,他不知道援军在三天之内必然到达,在他的眼中,我的任务就是十死无生的结局。
但他依旧来了,怀着必死的决心,义无反顾。
舍弃了荣华富贵的后半生,舍弃了光明无限的未来,想要这样同我一个卑贱不堪的小人死在一起。
感动?开玩笑吧。
我都要气炸了,在他登上关隘的时候,我提着他的衣领,将他拖到最高处,让他看看地方那乌压压的,一眼根本望不到头的敌军,在充斥着鲜血和腐臭气息的空气里,我质问他:
“你他妈的来这里什么,想死吗你?”我一下将他甩到地上,呵斥他,“给我滚回去,滚到你皇兄身边去!”
“我不回,你在哪我就在哪。”
九王爷也不着急起来了,原地坐着,仗着我已经拉不动他了,为所欲为。
我被他气笑了,他以为这是什么,小孩子过家家吗?这是战场,是残酷无情的战场,敌军随时可能突破城门,进入关隘将我们屠戮殆尽,他可不会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布衣贫民,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管你生前如何,当你踏上这片战场的时候,你的生命都卑微如蝼蚁。
我敢赌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可是他呢,他这个王爷来凑什么热闹。
我这次断后连幕僚魏柯辛都没有带,他倒好,净往我这凑。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顾不得什么阶级立场了,拖也拖不动,拽也拽不起来,气得我踢了他好几脚,他动也不动。
最后我也无奈了,在用鞋底碾碎了好几只蚂蚁之后,我转身就走。
九王爷以为我真的生气了,不想再搭理他了,反倒自己爬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了。
“喂,真生气啦?”
他小心翼翼地拉着我的袖子,瞅着我黑沉沉的脸色。
还在气头上的我没有回他,不过也没有甩开他拉着我袖子的手。
就这样,我牵着九王爷来到了他的马匹边,他以为我要赶他走,也不拉我袖子了,像个兔子一样跳到一边。
“你别想了,我可不走!”
我没有搭理表情过于丰富的九王爷,从他的马上解下他的长刀,回手丢给他。
九王爷手忙脚乱地接过自己的武器,呆呆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突然明白了什么,兴奋地一跃而起,跳到了我背上。
“嘿,我就知道你不会赶我走的!”
他那一下险些没有压趴我,让我在我的士兵面前丢人,我咬牙切齿地警告突然发疯的他。
“我可告诉你了啊,这次我可不会管你,别到时候又让我救你。”
“谁救谁还不一定呢,”九王爷乐呵呵地环抱住我的脖子,“你哪次比武赢过我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这茬我就不开心了,一不开心我就把他抖地上了,又摔了一个屁股墩的他一点也不在意,贱兮兮地跟在我身后,赶也赶不走。
城门是在第二天傍晚被攻破的,那时候,我和九王爷各自跨上自己战马,面对从城门蜂拥而入的敌人,相视一笑。
他抖开长刀上缠绕的布条,我拔剑出销。
他横起长刀,我竖起长剑。
向着敌军,策马而去。
前面就是地狱,但那又怎样?
有你在我身边。
14、
激战一夜,我和九王爷已经油尽灯枯,满身伤痕,我和他背对背,相互支撑着站在城墙上,我已经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士兵,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全都是敌人。
我不知道我们还能撑多久,也不知道我们能否活过下一秒。
面对如影随形的死亡阴影,这一次,没有弯下腰,因为我背后的这个男人,他成为了我笔直的脊梁。
那时候我觉得。
哪怕陪他死在那里,也是值得的。
当漫长的黑夜过去,我和九王爷一同看向太阳升起的东方——
那里,有一对正在前行的人马。
乌压压地连成一片,有着和敌军不相上下的人数。
我知道,我赌对了。
援军,如期而至。
15、
先于大部队到达的是我的手下。
我的幕僚魏柯辛带着我手下的一小队轻骑兵,率先进入关隘来营救我等。
当魏柯辛在城墙上找到我们的时候,由于我的武力的确比不上九王爷,明显是我受伤更为严重,结果魏柯辛那混账带着军医直奔九王爷就去了,看都不看我一眼。
“喂!”我拿剑当拐杖,拄着它防止自己摔倒,我对魏柯辛嚷嚷着,“姓魏的,到底谁是你的上司啊!”
魏柯辛那小子回头白了我一眼。
“你皮糙肉厚着呢。”他直接将金疮药丢到我的头上,说道,“人家九王爷千金之躯,你比得上么你。”
“嘿,这就是你把三个军医都调到九王爷身边,一个都不给我留的原因?”
我丢开剑,踉跄地来到魏柯辛的背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
“滚你丫的吧,鬼信啊,我看你就是趁此机会另攀高枝、公报私仇!”
“你明知道我们有私仇了,还敢在你受伤的时候惹我?”魏柯辛回过身,“看我不趁你受伤的时候,趁机要了你的命。”
魏柯辛撩开袖子,就开始欺负我这个筋疲力尽的病号,从他落拳的力度可以看出,这个以下犯上的混蛋根本没有留手。
对此我绝对不会自我反省我平时对他的行径,坚定的认为一定是魏柯辛这小子小肚鸡肠。
不过受伤的我的确打不过魏柯辛这个疯狗,因此我打算叫上九王爷帮忙,谁成想九王爷那家伙大爷似的坐在那里,乐颠颠地看着我被我的手下欺负。
……
这幕僚我白养了。
这朋友我白交了。
16、
在我们闹腾的时候,敌军在发现了我方的援军以后,已经撤退了。
我方的大部队终于来到关隘之下。
从城墙上,我向东面看去,走在千军万马之前的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并肩而行。
男的俊,女的美,除了绝配我想不出别的说辞。
男的自然是我那英姿勃发的主子,至于那个女的,不巧我也认识。之前不是说过吗,季家大小姐觉得主子身边的书童是个男狐狸精,担心书童勾走了主子的心智,所以就把季府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厮送到裕王府,小厮不才,正是在下,而现在站在主子身边的这个女的,就是季府大小姐——季清霜。
她骑着白马,身披银铠,手握红缨长枪,紧紧地跟在主子的身边。
那时候,站在城墙上的我,认为这位千金大小姐在这偏远苦寒之地待不了几天,谁成想,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她从未离开这边塞一步,身为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随我们这群糙老爷们一起吃糠咽菜,一起征战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