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八蛋在干你,”罗德里安说着,舔了舔他的耳朵,又狠狠咬了一口,将他的耳廓也咬出了血,“昨天还说爱我,今天就讨厌了,明越,你这个小谎话精。”说完,恶狠狠地撞了一下他的屁股。
外面的月季生长得十分茂盛,枝叶甚至都要延生到屋内了,明越露在外面的胳膊被枝叶刮得全是血痕,他的膝盖以下毫无知觉,无法站立,只能依靠插在后穴里的性器维持平衡。这样太过羞耻,他宁愿趴在窗台上被月季藤曼刮出一身伤。
罗德里安在窗台上操了明越几个小时,最后射在了他的生殖腔里,松开他的时候,他瘫软在地毯上,无用的小腿和它平时一样软绵绵的。膝盖被踢开了,罗德里安甚至没有屈尊弯下腰,只是用脚分开他的腿,脚尖轻轻挑起他软软垂下的性器,让他下面那个隐秘的小洞露出来,道:“明越,种子是死的,可是能让你爽到爬都爬不起。”
明越身上乱糟糟的,都是两人的体液,难堪极了,掰住窗台想要爬起来,被罗德里安踩住肚子摔了回去,如此往复三次,他再也忍不住委屈,把挂在自己身上的睡衣撕了下来扔到一边,大声道:“我本来就是个瘫子,爬也爬不起来,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你想让我当狗吗?来啊,把链子拴在我的脖子上,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玩腻了就吃掉我,一点也不会浪费!”
今天在崩溃的边缘徘徊了几次都憋回去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他说完就再也不说一个字,坐在那里无声流泪,顶多吸几下鼻子,用手背擦掉脸上多余的泪水。
罗德里安低头看到他陷下去的膝盖,脚踝上突兀的银色锁链,叹了口气,将他抱了起来,放到床上用被子包裹起来,将他整个人都搂在怀里。比起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瘦了很多,抱在怀里小了一圈,让人很难相信怀里这个瘦弱的男孩是个一米八的成年beta。
明明他在亚裔beta也算健康强壮了。
明越没有像以前一样爬到他胸口趴着睡觉,罗德里安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他来求和,探了探他的呼吸,绵长平稳,他已经哭累睡着了。他想了想,把明越抱到自己身上,用被子盖住两个人,温柔地亲吻了一下他的额头,道:“晚安,我的小月亮。”
第二天明越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他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没有等到罗德里安来抱自己去浴室洗漱,于是自己爬下床,从床底摸出那副护膝。他不想让罗德里安知道自己能够在房子里行动自如,他一定会把链子剪短。他爬到角落里捡起昨天自己扔掉的游戏机,塑料外壳已经碎成了片,里面倒是还完好。但是他不准备修好它了。
他把外壳拆了,将里面的弹簧、电池、排线和主板都拆了下来。手头没有工具,他只能凑活用一块尖锐的塑料碎片当作螺丝起子。拆完数了数零件,还不够,他将目光投向了显示屏。
一个收发电报的简易电台,就算罗德里安不给他,他也可以想办法自己做。
他已经盘算过了,这里每个礼拜都有人过来送东西,肯定离人类社区不远,运气好的话,短波通讯或许有用。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明越赶紧把面前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了窗帘后,随手抽出一本书,假装坐在地上看书。
罗德里安走了进来,看起来心情颇好,轻快地将他抱了起来往外走。明越面朝着他,只能搂住他的脖子,大腿努力夹住他的腰平衡身体,闷声闷气地问:“去哪里?”
“带你去厨房,我做饭的时候想让你看着我。”他回答,语气里说不出的愉悦。
明越被放在了一张特制的高脚凳上,古堡的厨房很大,他还是第一次来。料理台上放了一只带皮的羊腿,看起来刚刚宰杀,还血淋淋的。
罗德里安用尖刀剃下一小条肉塞到嘴里,羊血从他的嘴角淌了下来。他撕下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小片肉,用深邃的绿眼睛看着明越,递给他道:“尝一尝,甜的。”
明越鬼使神差地张开了嘴,让他喂了进去,血腥味和未经处理的粘腻口感顿时让他恶心上头,吐了出来。罗德里安笑了起来,用刀背拍了拍他的脸蛋,留下两道血痕,低头继续处理羊腿,道:“今天给你做烤羊腿,我们吃同一只,只不过你吃熟的,我吃生的。”
他昨天晚上抱着小猫温软的身体想了很久,发现他们才认识了不到一年,才一年而已,他已经回想不起没有他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太少,就算是南夏也和他朝夕相处了十二年,用时间换算,他在他的生命里所占的比重太小了。
时间可以掩盖很多东西,他想让他明白两人的隔阂并不多,就像这条羊腿,他们可以吃同一种食物。
明越坐在高脚凳上看他用剔骨刀剔羊肉,刀子刮在骨头上发出刮擦声。
骨头,鲜血和肉。
他失去过很多亲人和朋友,离他最近的一次是斯派罗的离去。很多人都觉得他对亲友的离去太过冷血,总是没过多久就能走出阴影,仿佛悲伤从未发生在他身上。其实他父母遇难之后,他曾在无数个夜晚梦到他们血淋淋的呼救,白天却还要强装若无其事,因为南夏需要他,考文垂也需要他。
再后来,南夏也走了,他觉得生活已经了无情趣,罗德里安让他燃起了新的希望。
每次他以为命运已经触底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不,还可以更差。
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站起来往前走,带着死去的人的期盼。
罗德里安处理完羊肉,静置在一边,洗干净剔骨刀,替明越切了一小块蜜瓜,含在嘴里走过来渡给他。明越乖乖地张开嘴接了过去,囫囵吞下了蜜瓜,然后是舌头和热吻。
厨房的窗户开着,外面阳光正好,一只羽毛鲜艳的鸟落在窗台上,试探着叼走了一块掉在桌面上的碎羊肉。它拍拍翅膀准备飞走,藏在墙角的浣熊一跃而起咬死了它,叼着尸体慢慢吃了起来。阳光洒在浣熊身上,它的皮肤就像一个破烂的袋子,腐烂的皮毛下可以看到胸腔内的所有脏器,脑袋已经碎裂,里面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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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越是不掺水的赤脚量的一米八,他自己很强调这点
第101章 傻猫猫
自从他的石膏拆掉之后,医生再也没有上门过,每周只有送食物的人会过来一次,但是明越从来没有见过他。罗德里安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让他什么都做不了。小的时候所有人都说他是个乖宝宝,很少哭,很听话,早上保姆把他放在沙发上,给一个玩具,他可以乖乖坐到晚上等妈妈回来。
现在他恨透了乖这个单词。
他掰着手指头数到第七天的时候,一觉醒来,罗德里安不在枕边,喜悦涌上了心头,他连滚带爬地爬到床边,趴在窗台上往下望,花园大门到古堡的小路上有两道新鲜的车辙。
罗德里安起码得有一个小时才能回来。
他从床底下找出护膝和已经组装好的简易电台,尝试着接通电源,熟悉的沙沙声传来。调整了几分钟之后,温和的沙沙声中突然掺杂着一丝尖锐的杂音,他连忙在这个波段反复调频,但是声音始终没有再出现。想了想,他觉得可能是因为信号太差了,于是叼着自己组装的简易电台爬了出去,路过楼梯口的时候,他听到楼下传来数人走动的声音。有别的活人来这里,他很想下去见见对方,不论是谁都行,犹豫了片刻之后,还是决定往上走。
古堡的楼梯都是由整块岩石砌成,比现代建筑的楼梯陡峭好多,他自从来这里之后从未自己爬过楼梯,罗德里安会将他抱到他想去的地方。现在他得自己爬了。
爬到顶端,他费劲地翻过身,坐在最高的一阶台阶上,在一边的花岗岩墙壁缝隙里摸索着。他以前见到罗德里安从天台下来,将钥匙藏在了墙壁里。指尖碰到了一个类似金属的硬物,他欣喜地用两根手指将它夹了出来,果然是一把钥匙。
天台的门被打开了,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塔尖,只能容纳四到五个人站立,是古堡最高的地方。
他也是第一次来这里,把小小的电台放在地上,趴在栏杆上朝远处眺望,越过茂密的森林,有几处高耸的建筑露出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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