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里安抱住他,开始慢慢在那个干涩的甬道里抽动,动作前所未有的柔和。明越第一次感受到作为下位,在性爱中也是可以享受的,很快就被干得微微勃起了,害羞地用被子遮住了自己的眼睛。但是罗德里安没放过他,扯掉了被子,亲吻他的眼睛,眉毛,额头……明越的每一处地方都让他爱得恨不得用一个个吻覆盖过。
六月中旬,在这个城市终于走出梅雨季的时候,天气渐渐热了,夜晚也可以开着窗户,让凉风吹拂进来。
敞开的窗外,漆黑的城市废墟中零星亮着灯,是从各处安全区归来的居民,让这座已经死亡的城市重新拥有了一点蓬勃的生活气息。
第二天明越是被鸟叫声吵醒的,醒来后浑身清爽,只觉得后面有些胀痛,但是已经涂上了药膏,唯一难以启齿的是乳首被吮吸地通红肿胀,让他不知道今天要不要穿件外套遮掩过去。
他从床上爬起来,喊了几声,发现罗德里安并不在家里,只好自己艰难地挪到窗户边,用手撑着窗台,竟然就真的稳稳地站住了,往下张望,发现是他家的空调外机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住了一窝燕子。空调外机早就被腐蚀地破了一个大口子,正好成了天然的巢穴,不知哪位懒妈妈不想筑巢,直接把蛋下在了这里,此时四只刚长毛的鸟儿正大张着嘴巴嗷嗷待哺。他被这个新的发现惊讶到了,欣喜地想去叫罗德里安,手一离开台面身体就坠了下去,摔在了地上。
罗德里安刚从外面回来,才到客厅就听到了卧室的动静,连忙跑进来看看情况。明越的卧室里都铺着地板,摔得不严重,已经自己坐了起来,看到罗德里安手里的东西,问:“你去哪里了?这是——”
罗德里安拿着自己用木头做的拐杖,走到他身边,将他抱到了床上,说:“宝贝,来试试吧,你可以重新站起来。”
明越不曾在他面前流露过残疾的悲伤,但是他这样骄傲的人,要接受自己残缺的身体谈何容易。
但是没关系,他的月亮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他还有很多时间去陪他治愈自己。残缺的不是明越,而是他,明越的爱将他空空如也的皮囊重新填补上了灵魂,从此,他也有了活着的意义。
--------------------
其实明越的恋爱观就是普通人的恋爱观,合适就相处试试,不合适就分,他不会爱到死去活来,但是也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爱人,除非对方先放弃了,他也绝不会再纠缠。他的性格和女孩子相处久了,很容易被甩,和老罗就很合适了。
老罗和他比起来反而对爱情更看重,也许是因为他只有明越的爱吧,愿意为了他放下仇恨,对他来说更好,可以放下沉重的过去享受生活了,毕竟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
第113章 罗狗儿和月亮猫的生活二三事(三)
明越的腿好得很慢,除了长期不用用力的小腿肌肉萎缩的原因之外,主要因为他在罗德里安身边有点儿娇气,每天除了固定的三十分钟锻炼,到户外走一会儿就会让罗德里安背着走。
他从小被人宠爱长大,平生最擅长的就是享受爱意。
罗德里安对此甘之如饴,毕竟,他们相伴的时间还很长。尽管如此,一个月后明越已经可以扔掉拐杖独立行走一段距离,甚至还可以自己扶着扶梯慢慢走下楼去。
迁回S市的人越来越多了,附近一栋大楼被军方征用,像模像样地重新构架起一套简陋的临时政府组织。大街上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明越家住在江边,离他家不远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个还算热闹的集市,人们会把多余的物资拿到集市上交换。
罗德里安单手拎着一副木制的医用拐杖,朝屋内勾了勾手指,笑着说:“宝贝,怎么不动了?”
明越站在楼梯上,额头上都是累出的细汗,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爱人,咬了咬后槽牙,继续努力一点点挪到了入户门,艰难地走到了阳光里,然后脚下一软扑到罗德里安的怀里。他想让罗德里安背他去集市,可是罗德里安今天一定要他自己走。
“伊撒尔……”明越想要提出要求的时候,还是习惯性地喊出这个名字。其实他向来无所谓罗德里安叫什么,对他来说,伊撒尔这个名字更像是“亲爱的”代称。从用法来看,罗德里安也是这么认为的。
罗德里安抱起他亲了一口,但是坚定地拒绝了他的愿望:“你可以自己走去集市。”
明越气得把牙齿都眦了起来,最后还是败下阵来,说:“那把拐杖给我吧,我走起来像小脑发育不全,太丢人了。”
木制的拐杖被塞到了明越的腋下,上面的木刺都被磨掉了,抱上了棉布,这样不会伤到他。罗德里安走在明越后面,看着他踉跄的步伐,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个走路都不利索的小Beta身上,随时观察路边有没有生长到路上的草木,脚下有没有多余的砖块。自从明越回家之后,这个平时总是故作高冷的小恋人越活越回去了,在他面前时常像个小孩,怕苦怕累怕黑,时时刻刻都想黏在他身边。
“小时候我爸爸喜欢拿alpha的体能标准来要求我,我这辈子的90%运动量都在那时候消耗完了,”明越一边走,一边愤愤不平地说,“为了摆脱运动,我拿了国际奥数冠军,所以回去的时候能不能背我?”
说着,他转过身来,微微抬起下巴仰视着罗德里安,鸦黑色的眼睛似乎是含着水,好像委屈到要哭出来似的,其实只是错觉。
路边已经有了零星的摊位,他们离集市也不过五百米远。
罗德里安走到明越面前,高大的身躯挡住了阳光。他捏起明越精致的下巴,轻声说:“那么你现在做爱的时候能把腿缠在我腰上了吗?”
“豁——”路边一个推着装满了蔬菜的独轮车埋头赶路的中年妇女一不留神听到了这句话,在S市听到有人说英语,她还以为听错了,抬起头看到一张五官深邃的异国脸庞,绿眼睛在阳光下显得淡淡的,让那张英俊的脸看起来和这个嘈杂脏乱的环境格格不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听不懂英文。”这个外国人身边的漂亮Beta看起来耳朵都要着火了,中年妇女被吓了一跳,连忙找了个理由溜之大吉。
明越恶狠狠地抓起罗德里安的衣领,凑近了压低声音说:“你不要脸,我要脸。”
罗德里安得意地大笑,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钻进了热闹的人群之中。他的块头在一群亚裔中特别显眼,明越紧紧抓着自己的拐杖,不好意思的捂住了脸,透过指头缝看外面的情况。
他们用罐头换了很多新鲜蔬菜和肉类,还有一些简单的工具。回去的时候明越如愿以偿地趴在了罗德里安宽厚的背上,背包里满满的都是今天的收获。
回家的路上,明越还指挥罗德里安在路边捡一些钉子和碎木板。
“你还记得在喀布拉用来关我的那个地下室吗?我想起那个锁就抓耳挠心,我以前很着迷机械锁,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上传了很多无钥匙锁的做法,这个结构是我费了最多心思最得意的一个,后来我和网友讨论后决定再做一把加了滚珠的,结果就遇上了丧尸潮。”
他们已经到了家的楼下了,罗德里安的手不安分地捏了一下他肉嘟嘟的屁股,问:“所以你想要再做一把吗?”
“如果能找到滚珠的话或许可以试试,”明越毫不在意他的小动作,挽着他的脖子问,“你怎么能找到那么神奇的地方呢?”
罗德里安走上楼梯,没有接话,直到打开家门,他才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那栋别墅是我和霍普金斯用来关实验品的,地下室是我挖的,锁是霍普金斯做的,他把你的视频研究了半年——”
身后半响都没动静,过了一会儿,明越炸了,愤怒地勒住罗德里安的脖子,大声说:“你用我的技术去关实验品!”
他那点力气对罗德里安来说什么都不算。罗德里安抓住了他的屁股防止他跳下来,飞快地关上了门,将他背到了他父母的主卧室里,在他虎口处轻轻一按,就将暴躁的小猫卸了下来。明越手忙脚乱地想要从床上爬起来,却被罗德里安按住了,急哄哄地扒掉了他的上衣。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