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过去的那些时光,他放下豆浆吸了口气,说:“我呛着不是因为你说了坏话,是因为你说得不对。”
“哪里不对?”
“他不是一周换一个女朋友。”
程逸安刚想说你还维护他做什么,宋珂却笑了:“他是一周换一个男朋友。”
“你脑子出bug了吧,都这样了还笑得出来?”程逸安砸了他一拳,把他拳得眼泛泪花却仍在咳着笑,笑累了,才渐渐停下来,仰靠在沙发上,睁眼望着天花板。
那一片空白像是极具吸引力,值得他一盯再盯,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
程逸安也随之默然,大哥一样守在旁边。
过了一会儿,宋珂也许倦了,忽然用小臂挡住眼睛,不过仍然没有任何声音。程逸安起初没有动他,后来实在于心不忍,伸臂抱了他一下,“好了,都过去了。”
真的过去了吗?
秋风夹杂着刺骨寒意,从关不严的窗缝钻进来,吹得宋珂手指不起眼地颤抖。身体里某个地方酸得发胀,酸得发疼,刚喝下去的豆浆一股劲似的往上涌,嗓子、眼睛,没有哪一处是干燥的。
他不敢告诉程逸安,自己已经连着两天没有睡着过,一闭上眼就是当年第一次见到陈觉的场景。
也是一个冷得人发抖的深秋。
那时睿言尚未成立,程逸安还在宾夕法尼亚为论文发愁,剩下一个宋珂抱着项目企划书四处碰壁。
为了得到第一桶金,他参加了一个创业大赛,全称是铭途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当时他还不知道,铭途集团姓陈。
决赛地点在省会,到会场后他坐在过道边,争分夺秒地调试自己写的程序。结果怕什么来什么,语义建模部分出了一点小小的故障。
满头大汗地调了半天,一试还是卡顿。正犯愁呢,身后有人出声——
“嘿。”
宋珂一直记着那一眼。陈觉从两排之后,微微挑眉看着自己。
座位是台阶状的,越往后越高,所以那是一种俯视的角度。他的西服比所有人都合身,大马金刀地坐在那儿,眉眼之间压不住的张扬。
“看你半天了。”语气不咸不淡,可是莫名有种多管闲事的欠揍,“你跟那儿调来调去闹着玩呢,阈值设得不对纯属白费力气。”
一句话就令宋珂茅塞顿开。
注意到他胸前的工作证,宋珂怕节外生枝,没有过多交谈。可是余光却看见他从过道走下来,个子很高,一股薄荷烟味靠近又远离。
当天比赛宋珂拿了个二等奖,奖金足足有六万块,傍晚的庆功宴上又看到陈觉了。
陈觉一个人坐在角落,没跟谁讲话,手里慢慢转着一个白色烟盒。按理说自己应该过去跟他说声谢谢,可不知怎么的,宋珂最终也没有过去。
后来有人过来敬酒,宋珂顺应气氛喝了一点,只是酒量不好,喝完不仅反应迟钝许多,平时冷冷淡淡的脸也变得格外柔和。
旁边年纪轻的扎堆划拳,年纪大的到处敬酒攀关系,就只有两个人哪也没去。宋珂独自静坐,旁人都以为他清高难接近,只有陈觉发现他右手垂在桌下,手指有意无意地,来回拨动着桌布的流苏,活像小孩子。
吃完饭一大帮子人坐大巴回临江,宋珂特意挑了最后一排的位置。车窗一推开,寒风立刻灌进来,呼一声将单薄的外套吹得翻飞。
不知道是得奖的缘故还是喝了酒,他心情前所未有的好,看什么都顺眼。双手扶着窗边,不远处广场舞的音乐喧哗,眼睛望出去外面是郁郁葱葱的树,停满大巴的停车场,朗朗明月,瞳孔里映的全是美景。
“窗户开这么大就不怕感冒?”旁边的位置多了个人。
扭头发现是陈觉,宋珂眼睛微微地亮起来。他一喝酒就这样,内敛的性格会发生一点细微的变化,只有最靠近的人能发现。
陈觉伸手越过他,唰一下把窗合上:“吹一会儿就行了,别像个傻子似的顶着吹。”
宋珂说:“你怎么骂人呢。”
大概这副较真的模样很可笑,陈觉低声笑了:“还说不是傻子。”
宋珂脸色淡下来,强打精神看着他说话,其实眼前只有他口中呼出的一点白雾。
“我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谢谢也不说一声?”
“那谢谢。”
接得倒痛快。
陈觉低嗤:“没见过你这么敷衍的人。”
那还要自己怎么样?他大脑迟缓地运转着,吐字却还算清楚:“请你吃饭行吗。”
陈觉还真的考虑了一会儿。就这眨眼工夫,宋珂的头已经垂下去,前额昏沉沉地抵在椅背上,一个接一个地打喷嚏。
“我说什么来着。”陈觉气焰嚣张,“果然吹感冒了。”
宋珂缓慢地摇了下头:“是你身上有烟味,我受不了。”
简直是一记绝杀。陈觉马上剑眉紧蹙,脸色难看地换到过道另一边。
看着空出来的座位,宋珂呆了一秒。
明明没有反感到那种地步,可是莫名其妙的,鼻腔比情感先一步有反应。是不是身体已经知道,将来自己要栽在这个人手上,因此不顾一切地提醒他:小心,千万小心,不要轻易陷进去。
终于人齐发车,司机把灯光调暗,聊天的声音也渐渐熄沉。外面夜风如割,车里的暖风作用有限,大巴载着青年们哆哆嗦嗦地蜿蜒向前。
再后来,此起彼伏的鼾声响起,男的女的睡倒一片,每人塞着一对听音乐的耳机。
陈觉碰了壁,依然不由自主地注意宋珂。
宋珂也在听歌,只是没有睡觉。他大概有点晕车或是有点冷,四肢始终不是很舒展。他的睫毛很长,头发很柔软,窗外橘红色的路灯在他脸上一晃而过时,间或带来一种奇异的效果——
陈觉会有种心脏被舔舐的感觉。
那种感觉丝丝麻麻,爬上他的背,抽紧他的神经。
起先陈觉不懂得,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只是觉得心神不定。时间一久却渐渐开始管不住自己。
他脱下外套,过去不由分说地披到宋珂身上。
宋珂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反应呆滞。又因为喝了酒,眼角眉梢都是不设防的错愕。
他给他穿上,他又强行脱下来。
“穿着。”
“不用,真不用。”
“赶紧穿着,别到时候感冒了又说我们主办方照顾不周。”
当然没有这一回事,但这套说辞足够唬住一个半醉的人。
宋珂披着衣服继续听歌,陈觉重新坐到他旁边,见他没再打喷嚏才摘下一只耳机,波澜不惊地塞进自己左耳。
宋珂转头,看了他一眼,可最终只是把左边那只换到右边,好让线足够长,长到够他们两个人听。
连姓名都还不知道,他们就开始共听一首曲子。
或许陈觉早就忘了,但那首歌直到今天宋珂都还记得,歌名就叫《应许之期》:
亲爱的你,
别把爱想得太轻易。
在分手之前,
每一晚的时间,每一次想念,
吻我直到天明。
也许终有一日,你将忘记我姓名,
忘记我声音。
假如那天来临,盼你施舍我怜悯,
怜悯我爱你已无药可医,
怜悯我寻你却无处可去,
应许之期。
亲爱的,
能否别将我忘记。
——
这首歌伴着他在大巴上入眠。
梦里一直有薄荷烟的气味,淡而冷冽,车厢渐渐升温,温暖的空气包裹着他,淡薄的烟味萦绕着他,令人心安至极。
再醒来,旁边已经空了,衣服却还披在自己身上。
上面留有淡淡的体温,同时也沾染了另一个人的气息,短绒的里衬摸上去舒服又暖和。
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似乎是这次比赛唯一的遗憾。
回到家,宋珂大睡特睡,第二天日晒三竿还没有起。室友早起跑步锻炼,跑完回到家,搜罗脏衣服的时候发现了那件外套。
“珂!”听见外面扯着嗓子喊,“你的衣服我也帮你扔洗衣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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