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龙傲天误认成老乡后(67)
“因为树。”
“树?”
“方才路过那条街口时,我回头看了一眼路边的杨树。京城中分明没有起风,树叶却在窸窣晃动。我便猜测,是有人在跟着我们。”周逊道,“不过知道是皇上在跟着,我就放心了。”
与此同时,皇帝坐在马车上,他瞧见远处周逊的马车终于不绕路了,于是纳闷道:“那车夫的俸禄是按月份发的,还是按照路程领的?怎么跟坑人的出租车司机似的喜欢绕路?”
暗卫头头:……
“回皇上的话,周公子或许是已经发现我们了。”
嘴上这样说着,他也擦了把冷汗。他是真不知道周逊是如何发现他们的存在的。
只是他不知道,在经历那向死而生的两年后,周逊的性情、心思与能力都有了质一般的变化与提升,对旁人注视的敏感更是一胜往日,因此能发现他们,也并不稀奇。
“哦……”皇帝点点头。
暗卫心里发憷,他有些怕皇上因此责骂他。然而皇上只是沉思了片刻,像是恍然大悟地一般道:
“既然他已经发现咱们了,那暗不暗中跟着,已经没意义了吧?”皇帝兴致勃勃道,“要不咱们走快点,直接跟紧?”
暗卫:……
远远的,写着“红梅坊”三个字的牌匾终于出现在周逊的眼里。
他从马车上下来。
红梅坊是京城最南边的一片梅林,里面有座小的寺庙。
多年前,高宗——即先帝的父亲在时,对他忠心耿耿的、守卫北疆的将军被诬叛乱。那名将军同高宗一同长大,在高宗还是个不受宠的皇子时便一心扶持于他。他原本是在南疆征战,高宗却对他起了疑心、连下三道诏令命他回京。
他领着军队从南边进城,军队留在城外,他孤身一人进了城内。那天正是隆冬,天上下着好大的雪,大片大片的像是鹅毛,京中百年以来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雪。
将军就在这样的大雪中牵着马,在所有朝廷来使的眼光里走到了红梅坊这里。来使们惧怕他领兵造反,看着他腰间的剑虎视眈眈。将军果不其然,在此刻拔出了腰间的匕首。
接着,他当着众目睽睽,将那把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多少年后,已经垂垂老矣的使者都还记得那惨绝人寰的一幕。青年将军披着黑发,跪倒在雪地里。他握着那把深深刺入自己胸膛的匕首,喷涌到空中的血染尽了雪花,红梅坊中居然下起了满天红雪。
‘铁血丹心……铁血丹心……’将军最终含着满口的血,说出了最后这句话,‘陛下可要剖开臣的胸膛,看看这一片丹心?’
据说将军将匕首刺入心里时,高宗正坐在明堂之上。他并不打算夺将军的性命,只是打算收了兵权、将他软禁。将军倒在雪地上流尽鲜血、无人敢近身、使者快马加鞭赶回宫里时,他还在等着将军回来……少年时的相识相伴,最终还是抵不过君王的疑心。
从那时起,红梅坊便成为了最禁忌的不祥之地。老头会选择将这里作为两人的碰头地点,实在是让周逊有些意外。
意外,却又仿佛在情理之中。
红梅坊中的小庙里亮着烛火,周逊走进去,果不其然地看见了白日里在幽篁巷里见过的老头。
他坐在石桌的一侧,石桌上摆着棋盘。他捻着一枚棋子,似乎在琢磨着下棋。听见周逊的脚步声,他眼皮也没抬一下:“你过来坐下,给我看看这步棋该怎么走。”
周逊于是坐下,他执白子,老头执黑子。棋子黑白交错间,老头抬头咧着牙齿对他一笑:“老头我没看错,你果然找过来了。”
“前辈给晚辈的四本书,正是今日相会的时间与地点。”周逊在其中一个地方落下白子,原本的死局便活了起来。
“何以见得?”老头落下一子。
“《盈州梦谈》,盈,即为满。其余三本皆为大开本,唯有《盈州梦谈》是小开本,正是‘小满’之意。而昨日过了子时,就是小满。”
“《郑风》中折过的那一页是《女曰鸡鸣》,正是鸡鸣时相会。而《绛雪集》则是地点。绛雪,雪是白色,绛是红色,天下怎么会有红色的雪?雪中的红色,是红梅,因此相会地点,是在红梅坊。”
老头嘿嘿一笑:“那么《魏郑公集》又是何意?”
“《魏郑公集》……”周逊的笑里多了一点无奈,“魏郑公即魏徵,他最出名的典故,是以人为鉴,鉴与见同音。前辈的意思是……《绛雪集》上‘见’。”
“当时匆忙,也只能随手扔给你这几本了。”老头哼了一声,棋局已经到了尽头。他收了棋子道:“你这小子有几分聪明,也合我的胃口。你如今几岁了?之前是什么人在教你?”
周逊一愣,他实在没想到这个老头说话居然这么干脆。
他无奈道:“前辈与我如今都还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这样就收徒,不怕我是什么歹人?”
“你?”老头上下打量他一眼,眼里都是怀疑。
周逊又道:“就算前辈不怕我是什么歹人……”
老头大笑。
周逊:“我也怕前辈是什么歹人啊。”
老头:……
第49章 沈小六与沈还琚
“高宗与沈将军相识于两人八岁那年, 高宗屈于兄弟之下、最微末之时。沈将军丹心映雪、以死明志于两人二十八岁那年,彼时海清河晏,高宗已登临明堂, 位于万人之上。”老头缓缓道, “十年后,我以科举入仕, 二十五年后, 我位极人臣, 三十年后,高祖驾崩,先帝即位, 而后又是十年, 先帝驾崩, 当朝天子即位……”
前尘往事被他徐徐道来, 多少波谲云诡、多少惊心动魄, 就被藏在这短短的几十字间。
“我姓沈, ”昏黄的烛火下,老头捏着黑子抬头看周逊, 他面容苍老,眼睛却不见昏花,而是端凝如某种玉石, “你猜猜,我的出身是什么?”
周逊缓缓道:“前辈选了这里做与我相会的地点, 必然是有含义在其中的。沈大人与沈将军, 应当是有旧的。”
老头不语。
“以死证丹心的将军姓沈,前辈也姓沈。”周逊缓声道,“晚辈斗胆一问, 前辈可是将军的子嗣?沈将军若是有子嗣,如今应当是前辈这个年龄。前辈进入朝堂,应当也是有为了沈将军翻案的意思在……”
老头咧开牙齿一笑:“沈将军生前没有子嗣。”
“那么……前辈可是沈将军的子侄?”
“不是。”
“前辈是沈家旁支的后人?沈家姻亲的后人?又或是……”
“都不是。”
“前辈……”
周逊一怔。
烛火下,他看见老头缓缓地开口:“我并非沈将军的子嗣,也非沈将军的子侄,更不是沈家的姻亲——我不是什么天潢贵胄,也没有那样显赫的出身。”
他见周逊还愣着,笑了起来:“我本名沈小六,小六是我的本名。六,是庙里给我取的排行,那年邺城饥荒,我是当天被父母扔到庙前的第六个婴儿,所以叫小六。我姓沈,也只是因为庙里的看门老头姓沈,和沈将军一点关系也没有。六岁那年沈将军收留了我,我负责收拾马厩,这就是我同沈将军唯一的交集。”
周逊张了张嘴,他发现自己嗓子像是被卡住了,完全说不出话来。老头继续道:“不过你有句话确实没说错,当年将卷牍从匣子里找出来、替沈将军翻案的人的确是我。沈将军死后,我跟着一个老秀才读了书——我不比许多天之骄子聪明,小时候也没学好,没像传奇故事里的人一样随随便便就考上状元探花,考了许多次才考上三甲最末流。后来做了二十多年的官,才出了头、替恩人翻了案——翻案也并非出于我一人之力。行了方便,替我偷出案卷的还有一个人——他也是受过沈将军恩惠的,沈将军在打下南疆前,他的父亲同数千士卒一样,被南疆的蛮夷俘虏,要将他活埋进万人坑里。沈将军入城时,他父亲刚要被推入坑中。不过他还没有我有灵性,四十多岁了也只是个最微末的守门的,只是那把钥匙,刚好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