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做极品(107)
章千金扑过去,抱住二宝哭了起来。二宝正手足无措的时候,章三宝和李圆圆也扑过来,一左一右抱住章二宝的腿,“大哥哥别哭呜哇哇哇……”
两个背负了重大任务的小胖子比章千金哭的还要惨一些。
这天之后,章千金不再勉强自己,情绪不好的时候他就待在房间里,好的时候仍然和大家有说有笑。
小王爷送给他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扔。有些人的存在感那么强,扔了东西反而更加牵挂,没得糟践东西。
章千金无事的时候就会坐在窗边把玩,将每件东西的来历都细细的回忆一遍。当时他太冲动了,如果不是在提亲当日说出来,说不定事情还有转机,问题可以慢慢克服。但是他却选择了最伤人的方式,当着所有人的面拒绝了他。
当时小王爷的痛苦他也看在眼里,可是思及家人,他还是退却了。归根结底,还只是他自己爱的不够深吧?话本上那些人为了爱情能够抛下一切,但是,他永远都不可能做到这件事。
两年后
章家千金在这一片还是很出名的听说章老爷将他在安阳县的三家铺子,漳州港的三家铺子一起交给他管理了,南海郡太远,那里的两家铺子还是章老爷自己管着。
一个哥儿管着六家铺子,生意比起章老爷自己管时还要更加出色,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听说他小时候抓周就是抓了算盘,当时章老爷还打了个小算盘给他挂在脖子上呢!就是这几年没人见他戴过了,估计是藏起来准备以后给子孙后代了。
不过,章家哥儿今年已经十八了,按理说年纪也挺大了,上门求亲的将他家的门槛都要踏破了,却不见和哪家成其好事。
一个年轻男子在袖子里把玩着他们口中所说的小算盘,将上面的珠子拨动来拨动去,以此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他长得高大俊朗,眉目之间满是坚毅,皮肤略黑,一看就是经常晒太阳的。他站在船头时,将大姑娘小哥儿的目光全都吸引走了,但他却低着头,谁也没看。
南海郡是朝廷重要的通商口,那里长年养着许多的水师,为的就是护这一方平安。
今年下了一道圣旨,皇上将南海郡划给诚王府管辖了,并允许其取十分之一的税收。诚王拒绝了,但有一个要求就是,他们要举家迁往南海郡,包括在宫中磨日子的老太妃。
皇上再三挽留,终究他们去意已决,只能感叹着把人送走了。至于放虎归山这类话,他都是置之不理的。没有军权,没有实权还能翻起大浪,那他输了也不冤。
公告还没贴出来,但是当官的都知道了。人人都道皇上对诚王爷是真的好。不过一起打天下的兄弟,又拒了所有唾手可得的权利,皇上自然喜欢了。
水师营里倒是闹了一阵,因为直到圣旨下来,他们才知道营里的百户大人就是诚王独子。这么大的人物居然不声不响的在他们这里潜伏了那么久,除了三五不时会出去一趟之外,压根看不出来和他们有什么不同。
小王爷出门是为了看章千金,他没有把握之前,根本不敢现身,只在暗中偷偷看他,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出手保护他。每一次有人厚礼踏进章家求亲,那脚似乎就是踩在了他的心上,把他踩的生疼。他很怕,自己还没准备好,章千金却答应嫁给别人了。幸好,千金每次都拒绝了。
他不知道,章千金其实是知道他在他身边的。甚至他每一次休沐来看他,都有人提前和他通风报信。那些所谓的坏人,也是章千金自己找人的,为的就是把神出鬼没的小王爷逼出来见一面。
小王爷的好父王,在他包袱款款去水师营报名之时,就写了一封信给章树,信中说道,给小王爷三年时间,让他将所有的事情解决,如果他做不到,从此婚嫁各不相干,这三年里,千金不得嫁他人,不然就别怪他们抢亲了。
章树气得想上京城给那诚王一顿老拳,但是知儿莫若父,千金的心思他还能不明白吗?这孩子重情,恐怕是难以放下小王爷的。
罢了罢了,既然两边都还有感觉,那他何必枉做坏人呢?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千金,千金沉默了半晌之后,说道,“三年,我等的起。”
小王爷还在船头迎着风忐忑不安,殊不知千金已经笑容满面地下了厨房,正准备好酒好菜来招呼他。
第137章 章二宝二三事
一
章二宝有一个哥哥, 还有一个弟弟。哥哥是个哥儿, 名叫千金, 弟弟是个小汉子,名叫三宝。不过在他小时候,弟弟还没出来。
他觉得自己的小名不太好听, 太俗气了, 所以进了学堂之后, 他就大大方方地找到讲桌前去介绍自己, “学生章锐,见过夫子!”
夫子是黄爷爷,他一脸慈祥地看着章二宝,“二宝真乖!快下去坐好吧。”
“是啊, 二宝快过来, 你和我们坐一起吧!”双胞胎也大叫起来。
“二宝别和他们坐,他们上课要说话的, 你来和我坐吧!”周小宝如是说道。
章二宝鼓着小脸下去了,他都说了叫章锐了, 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二
二宝私底下觉得自己应该做哥哥的,因为他认为钥哥儿没有他长得高壮。他对章千金说,“以后你要叫我哥哥。”
“为什么?”章千金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因为我更高!”七岁的章二宝已经比九岁的章千金要高一点点了。
“高就能做哥哥了吗?”千金眨眨眼。
“是啊!”
“为什么呢?”
“……”章二宝不知道,然后他小小的撒了个谎, “先生说的。”
章千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了他一眼, 然后转身去找黄夫子。
当天, 章二宝被打了一下手心, 罚抄了五篇大字,作为说谎的惩罚。
三
章二宝的学习一直都是名列前茅的,每次上课的时候就是他展现自我的时候了。汉子和哥儿不同班,哥儿的那个班是黄夫子,他们的班是个年轻的夫子,叫杜夫子。
每次他们学完了,就要趴在窗户上看哥儿女孩们上课。如果有谁回答不出夫子的问题,章二宝就要带头起哄,发出那种“哦哦哦”的声音,每次都把别人闹个大红脸。
因为这,章二宝的幼龄学习期,从来没有一个哥儿或女孩表示对他有好感。
四
夫子们也发现章二宝的习惯了,他们两人私底下表示很担忧。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例子多了,他们生怕章二宝骄傲自大,无心学习,于是和章树说好,带他去莫家书院那里参加一下旬考。打击一下他那日益高涨的自信心。
章树举双手赞同,这孩子前世太苦了,这辈子好不容易养的这么欢脱,要他教训还真有些舍不得。但是如果别人要训他,他是举双手赞成的。
旬考那日,章二宝被夫子带上马车,还以为是考的好先生带他去见大世面,却没想到他们的用心。
章二宝这个十岁孩童坐在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中间分外显眼,他摇头晃脑,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惹得其他人纷纷侧目。
莫老爷捋捋胡须,笑着问道,“黄公,这就是章树的二子?”
“是啊,他天资聪颖,一点就通,于学习上表现优异。但是却不甚用心,不肯努力,这不,带他来见识一下。”
莫老爷点点头,既然是人才的话,那么一定不能轻易放过了,以后不还是要到他这来读书的吗?
章二宝背后突然有点凉意,但他没当一回事。
考卷发下来之后,第一张是术数,这个他在行,除了夫子,他爹也教了他很多东西。
第一张他飞快地做完了,然后就趴在桌上画奇丑无比的小人,还给上面注了他最讨厌的孩子的名字。
巡考老师摇了摇头,没去管他。
第二张试卷考的是背诵默写,这个他也很厉害,三下五除二就做好了。结果翻过来一看,底下还有一张,让他们对对子,作诗的。
章二宝抓耳挠腮,这个好像就有点难了,但他还是硬着头皮写了,神情已经不和刚才一样了。
第三张是论述,让他们发表对某事的看法,章二宝直接傻了眼,愣在那里。他越想越想不出,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看夫子来收卷了,胡乱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就交了。
他来时兴高采烈,回去时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恨不得整个人都缩起来。黄夫子搂过他,慈祥地对他说,“二宝,须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一个人若是骄傲自满,那他什么都不可能学到。你阿爸不是也常说,一瓶子不响,半瓶子晃荡吗?”
章二宝羞的面红耳赤,他低着头,小声地说,“夫子,我懂了……”
事后,莫先生找到黄夫子,“此子果真聪明!跨级考试排名也在前面,要不是临时加一篇策论进去,还真难不倒他。”
黄夫子笑得像只成了精的老狐狸一样,只默不作声。
五
章二宝十二岁去县里读书,然而真正奋发图强还是十四岁那一年。为了他的哥哥章千金不因门第被人看不起,他改掉了以前所有的坏习惯。
什么三更灯火五更鸡,什么头悬梁锥刺股,他拼了命地充实自己,让自己能够名列前茅。
这还不够,他托父亲让人给他抄写官府每月张贴的公告,朝廷发生的大事小情,他都要一一掌握,并且以此来做一篇策论。因为官府考试,出的题目也会和时事有关系。
努力会有收获,特别是像他这样聪明的人。
十四做童生,十五为秀才,十六中举人,而且皆是他们府城的榜首。当年没有春闱,他等到了十八岁这年。
虽然这时候章千金已经和小王爷结为连理,但是章二宝却真正对读书有了兴趣。
中举那年,上他家来求亲的多不胜数,章二宝只和章树说了一声,考不中进士,这辈子都不成亲。
六
考试时他没有住到王府去,而是和他们这里的学子一起,住在早就订好的客栈里,因为它就在贡院旁边。当然,价钱也是十分昂贵的。
考试时他丝毫不紧张,似乎名次已经十拿九稳了。当今吏治清明,什么徇私舞弊已有多年没有发生过了。而且,就凭他和王府的关系,就算真有人要下手,也要掂量一下。他不会靠王府的关系,但是却不会拒绝王府的庇佑。
连考三场,考了九天,再强壮的人也扛不住了。章千金一声令下,章二宝就被运到了王府将养。
放榜日他在王府等待,等着府中的仆人去看榜。王府中的仆人先回来,回来时一路兴奋地叫着,“章少爷排名榜首!章少爷排名榜首!”
大家听了都很高兴。
七
会试当日,章二宝在殿堂上做题。皇上经常听王爷提起他们一家,于是特意驻足观看,发现他言之有物,而且为人淳朴,眼中便有了一丝欣赏。
皇上的态度决定一切,而且章二宝的文章确实不错,足以担当大任,于是主考官将排名放上去,皇上大笔一挥,判了个第一,状元没跑了。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走马游街的那天,无数的人出来观看,包括许多未婚的小哥儿和小姑娘。香包钗环全都投掷到他怀里,章二宝一想,立了业,该成家了。
八
马上就是一年一度的佛教盛会了,京城附近的普度寺听说求姻缘特别灵验,到时候人肯定会很多。
章二宝兴致勃勃,他相求姻缘,也为家人多求几支签。顺便帮钥哥儿求一张安胎符,让他那哥夫不要一天到晚用手护着他的肚子。
纸扇似乎是书生必备的工具,无论什么季节。章二宝也拿了一把,挡住自己的脸。毕竟上次走马观花,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