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继续在他身边绕:“你觉得是我的错吗?”
妖精摇头。
“你不会说话吗?”艾森很真诚地问。
妖精停下手里的事,看他:“会。不是你的错。”
“对嘛。”艾森一只手臂撑着桌面,歪着身子侧着头,“我认为还是沟通的问题,对吧。”
妖精点头。
艾森放心地站直,自顾自抚了一下掌:“算了,他不了解情况,我不怪他,我比较大度。等他道歉就算啦,我这个人遇事不会往心里去的啦。”
妖精点头。
直到今晚的晚餐吃完,还是没有人来道歉。
直到第二天的三餐吃完、第三天的三餐吃完、第四天的三餐吃完,还是没有人来道歉。
期间艾森坐在餐桌边,坐在走廊上,坐在廊檐下,坐在院子里,坐在马桶时,望向天空,望向山下,有时候也没在下雨,总不可能来道歉的路上迷路了吧。艾森躺在床上,躺在沙发上,躺在地板上,躺在浴缸里,躺在草坪上,看着天空或天花板,在想也不算天黑呀,要明天再来吗?
第九天,还是没有人来道歉。
而且艾森的感冒还是没有好。
他无精打采地坐在餐桌边,对面是规规矩矩、认认真真、沉默不语的妖精,正在切面包,把切得最鲜的部分给他递过来,自己吃烤焦的几片,艾森拖着下巴望窗外,幽幽地叹气,最近也没什么晴天。
他和妖精也没什么话题可聊,坐在一起只是沉默。还不如让羊驼留下来,啊算了,羊驼心眼太多,表面春风,背地使坏,两面三刀,但确实会恭维人,会讨艾森欢心,宫廷的弄臣是不是就是这种类型?只不过羊驼要比弄臣危险多了。安德烈也不错,啊,虽然有点野,但大部分时候都很宠人,很包容也很温柔,有点像一匹马,马是温顺的动物,它们的眼睛睫毛长,眼睛大,眼神含着苦和柔,像积了一场春雨,但它们跑起来又潇洒如风,奔腾不羁,带不上衔铁的马训不服,训不服的野马神出鬼没,站在山崖上朝下望,鬃毛昂扬地飞舞,躯干矫健凶猛,仍旧用那积雨的双眸扫视荒原,除苦和柔外,便是野性与自由。想必自由本就是苦和柔的变种,正因为做人心思百转千回,心事重重显出苦,怜情惜爱显出柔,但风一吹春雨便化,在苦和柔以外,人的向往,就是超脱土地,羽化登仙的自由。所以说,太矛盾了,一脚要踏在地上,手却想触天,既然心肠难割,何必奢求无拘无束,于是矛盾生出困惑,困惑带来烦闷,烦闷诱化暴戾、纠结、痛苦、作茧自缚。
艾森突然抬头看妖精:“你想不想跟我一起自杀?”
妖精摇头,继续吃饭。
艾森闷闷地垂下头,决定再等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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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创世-18
“有信了。”
妖精站在门口,捡起一个黑色的信封,背后的封蜡花枝招展地盖了忒皮尔洛斯的章,妖精一看就弯着眼笑。他刚想拆,就听见楼上一阵叮里咣当,接着一声“我来!我来了!”,如旋风一样,有个热源从他手中扫走了信件。
艾森的外套因为冲得太快掉落在了地上,妖精搓了搓什么也没剩下的手指,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去把衣服捡回来,披到艾森身上。
艾森翘着脚在高脚凳上晃,得意洋洋地甩着信纸:“我说什么来着……阿嚏……咳咳,我就知道,早晚会道歉的。”
妖精点头。
“他叫我们下山去,他们在教堂等我们。”艾森把头发拢到脑后,“道歉就道歉,还搞这么大的排场,虽然我不介意啦。”
妖精点头。
艾森看起来像是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终于结束了,憋死我了,太奇怪了,我讨厌这种感觉……”
妖精点头,又突然想到了什么,问:“艾森,你之前,没和别人吵过架吗?”
艾森愣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被异种直呼其名,他们一般都叫他厄瑞波斯。于是艾森顿了几秒,才回答:“……没有。”
“可是人跟人相处哪有不吵架的啊。”
“你很烦,你今天话好多啊,你不是不讲话的吗。”艾森把一缕头发绊在耳后,还是回答了他,“我死得比较多,没跟人吵过架。”
妖精看着他,挠了挠耳朵,看起来没太懂。
“所以就很烦,按我一贯的作风,这么烦的事就应该留给下一个艾森去做。”艾森托着下巴,“烦死了,很麻烦。”
“这很不正常。”
“哇拜托,”艾森瞥他,“你很正常吗,你是不是活的都不确定吧。”
妖精小心翼翼地问:“那为什么没给下一个艾森呢?”
“因为……”艾森回忆起安德烈在两个艾森间做过一次选择,“我觉得我吵架没有发挥好,也没有说到重点。他曾经选过我一次,那时候他还不理解我们都是一样的,所以他以为、他希望我是特别的,他为这个我吃过苦,也受了罪,因此我欠他一次,我得把和他之间的帐算清,才能结束。”艾森摊摊手,“你懂吧,讲究人情往来,一报还一报,两不相欠。”
“可是我觉得,”妖精居然很认真地还在讲,“人和人没办法两不相欠,因为算不清,所以才纠缠,才会念念不忘。”
艾森疑惑地看着他:“你现在不是在说我吧?”
妖精却说:“都是一样的,我想起我和贝莱……”
艾森转头就走了,其实都不该跟他说那么多的,又不熟。妖精试图跟了他几步,发现他是真的不想谈了,才走回了厨房,他发了一会儿愣,才开始做饭。
见面时间约在了晚上八点,艾森有充分的时间整理衣装。说来惭愧,因为他最近一直在休息,每天穿的都是五彩缤纷的睡衣,很多天没有穿正经衣服了。
作为一个被广泛认为长得好的男人,艾森·爱得莱德其实也是有一些时尚小巧思在的,比如他对衣服、鞋子、首饰的质地以及香水都是有要求的。他是那种会花心思打扮自己,还要装出来随意的男人,这个“随意”就体现在他的发型。尽管他每天都会认认真真地打理自己的头发,从不烫染漂,养护头发,却并不整理发型,这种较为洒脱的发型才给艾森的“精良贵公子”形象增添了变数,如果他的头发服服帖帖地扎好或者干脆剪得平平常常,艾森就会像个平庸的富家子弟(艾森本人语),因此带着点乱意的头发是艾森“神秘、自由、不羁”的根源(艾森本人想法)。
衣服要合身、合适、合时,不能刻意追求当季流行,会有种追赶的愚钝感,于是艾森选了一件金色的针织衫,裤子要选舒适的,因为他生病了,于是他穿了一条灰色的运动裤,鞋子要选底面软的,因为说不定晚上还要去海边散散步。最后,艾森把他的头发扎起来,懒洋洋地窝在沙发里等妖精,妖精正在给他们带一下自己做的曲奇。
艾森看着他忙碌的身影,摇摇头,这就是操劳命吗,不懂。
“还要多久啊。”艾森问他。
妖精一边回着:“马上。”一边转头看他,一眼望见这白金色的脑袋,下面配着金黄衣、灰裤、黑色铆钉靴,翘着腿晃,这个色彩,怎么说……冲击力还是蛮大的,尤其是那件黄橙橙、金灿灿的上衣,有点太闪耀了。
“你捂眼睛干什么?”
妖精摇头:“眼睛疼。”
晚七点四十,艾森准备出发了。他心情不错,哼着口哨在前面走,妖精挎着个小篮子装了曲奇饼在后面跟,仿佛一个小媳妇。
“一会儿见到他们呢,你一定要矜持。”艾森交代他,“不要一上去就说什么‘我错了’,你这样我的面子往哪里放?懂?”
妖精点头:“懂。”
“我知道你刚活过来,执念太重,精神方面有点问题,还有认知障碍,但也不能对羊驼予取予求,要矜持,不要他招招手你就跑过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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