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24)
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觉得安宁而平静。
周宏远写完作业,洗漱过后才回到卧室,他有点洁癖,不像程毓那样总是耐不住寒冷,要先钻进被窝里才将脱掉衣服。周宏远总会先将裤子和外套脱了,才掀开被子的一角,鱼一样的滑进去。
每当这时,程毓总会把自己的腿伸进周宏远的被窝,用自己刚刚暖热的双脚,来温暖周宏远一双冰凉的小脚。一开始,周宏远总会退缩,一来是对这种亲密行为的不适应,二来则是心中没由来的对肢体接触的抗拒。他虽喜欢极了与程毓依偎在一起的感觉,可两双脚纠缠在一起,却一直让他心中别扭不已。他皱紧了眉头,从腰肢到脚趾,都僵成了块木头,半天动弹不得。程毓不知道他的心思,还道这孩子是冻坏了,是以不停地用往周宏远身边靠。周宏远没法子,总不能拒绝程毓的好心,也只有由着他了。
慢慢的,日子久了,周宏远也就习惯了,他知道,程毓对自己总是好的。
周末,程毓带周宏远去了商场,在波司登的卖场里,程毓花了足足五百块钱,给周宏远买了个长款羽绒服。
走出店门,程毓还口中念叨着,“真喜欢黑色的啊?年纪轻轻的,选个活泼点的颜色不好么?”
周宏远抿了抿嘴,没搭腔。
期末结束后,转眼进了年关。
周宏远知道程毓要在新年之前大扫除,不愿他为数不多的假期浪费在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上,便索性闷不声地自己先开始了。
腊月二十七一早,程毓刚出门上班,周宏远就开工了,他从客厅的博古架开始打扫,穷人家的博古架上自然没什么明清宝贝法国啤酒,上面不过是码满了程毓从小到大的证书和奖状,一看便知是当年程曼红精心收好的,如今却落满了灰尘,再无人问津。周宏远拿卫生纸将灰尘小心拭去,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又觉得憋屈,到底没将那些证书打开。
紧接着,是卧室。小小一间卧室塞了两张床进去,本就拥挤,程毓又不喜欢收拾,以至于房间里,床铺上,从外套到袜子,从内裤到充电器,整个一大杂烩,堆得满满当当。周宏远看见就觉得头大,他实在想不出程毓到底每天是怎样躺在这张床上的,也无怪乎每天都要往自己身边挤了。
周宏远一边想着,一边把程毓没洗过的脏衣服泡进盆子里,顺手将阳台上晾好的衬衣收进橱子里。
卧室里的衣橱是两开的,一边儿程毓用,一边周宏远自己用。与周宏远那边儿的整洁有序不同,程毓那边的衣橱里,衣服都是堆在一起的,周宏远深深叹了口气,将程毓的衣服一一拿出来,叠好后才放进去。
收拾到最后,周宏远突然摸到个厚实的本子,拿出来一看,竟是程毓的工作笔记。
程毓虽对银行里的工作厌恶至深,骨子里却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总爱记录些工作时的要点,时间长了,厚厚的一本子都记完了。
周宏远平时趴在餐桌上做作业的时候,没少见程毓拿着本子在一边儿写写记记。他随手翻了两下,程毓的字迹跟他的为人一样,不拘小节,算得上龙飞凤舞,饶是周宏远与他日日共处,也只能识出个大概,所以他只是看了两眼就没了兴致,正要将本子塞回去的时候,一张折好的A4纸却掉到了地上。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弯下腰将纸捡起来,展开,白纸黑字,是程毓少有的、认真至极的笔迹,一笔一划,都是标准方正的汉字。而最下面,赫然签着两个名字,一个是他的小叔叔,而另一个,则是他的生身母亲。
周宏远的手颤抖着,只不过是薄薄一张纸,却仿佛重千斤,一个失神,竟将它掉在了地上。
他扑到地上去捡,下一秒,几滴热泪滚下,“啪啪”地,打在了地板上,也溅在了这轻飘飘的一纸协议上。
周宏远抹了把泪,定了定心神,这才将协议重新叠好,塞进程毓的工作笔记里。
晚上,程毓回到家,如常地吃饱喝足,收拾完碗筷后,从包里拿出了新本子写写画画。
周宏远不动声色地凑过来,在程毓耳边问,“叔叔,你记什么呢?”
程毓只是笑笑,不打算详谈,“都是些工作上的事儿,没什么打紧的。”
周宏远坐回去,过了许久,突然半开玩笑地说,“叔叔,谢谢你。”
程毓觉得古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揉揉周宏远的脑袋,“现在才知道谢我啊?”
周宏远无意识地撅了撅嘴,小声嘀咕着说,“早就谢你了啊。”
程毓说的本就是句玩笑话,自然没放在心上,“我啊,不用你谢我,只希望你健康快乐,平安长大。”
多年以后,程毓才明白,其实自己原没有想象的那么伟大,他仍是有所求、有所望,只不过他的所求所望,到头来皆成了空。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将于9.17号入v,到时会有6000字更新掉落~谢谢大家~
第26章
2006年已过了将近一整个月,可春节的鞭炮不曾响起,国人仍是没知觉的,只当是旧岁未辞,而新春新春,总是充满活力,又给人无限希冀。
都道瑞雪兆丰年,除夕前夕,J城下了一整夜的大雪,整片大地银装素裹,掩盖了这座城市固来的脏乱差,也冷却了平日数不尽的嘈杂与喧嚣。
叔侄俩照旧忙成一团,谁都没闲着,如今,周宏远个子抽得愈发的高,只差薄薄一个头皮,就要赶上程毓的个子了,对门的老太太见了周宏远就要夸,你们叔侄俩个头都高,不像我孙子,只横着长!
周宏远力气大,还异常的条理细心,做起家务来也是一把好手,袖子一撸,比程毓还要麻利。程毓以前整日学习,现在是整日伏案工作,肩膀和腰早积劳成疾,三天两头的痛上一痛,他虽不常与周宏远说这些,但周宏远是看在眼里的,所以,他平日总不许程毓扫地拖地,怕他腰上吃力,晚上又要疼得睡不着了。
叔侄俩这次包水饺,要比去年娴熟了不少,一个擀皮儿一个包,配合的天衣无缝。包出来的饺子一个个虽都是趴着的,却也只是样子丑了些,煮在锅里,竟没有一个破了皮儿,任谁都说不出个差来。
饭吃到一半儿,春晚开始了,他俩都不爱看歌舞,对相声小品也兴致缺缺,是以心思都没放在电视上,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没什么豪言壮语,都是些日常琐碎,却也温馨动人。
程毓是个实干主义,从幼年起,就是做得多,说得少,说也只爱捡些家长里短与鸡毛蒜皮,而将那些热血与柔情,统统藏在了皮囊之下。他宁愿去讲今年的肉价与电费,都不愿将那些抹不掉的恩情与昨日的辉煌挂在嘴边。
周宏远的性子与程毓大相径庭。他喜欢展望,有雄心,也有抱负。这也许是骨子里带出的冒险家的天性,又也许是童年的遗产,对于岁月起点的他来说,能拥有的,也只有无限的展望与畅想了。他有无限的抱负,数不尽的雄心,他想见识更广阔的天地,也想拥有更广袤的世界。可他知道,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未来,这些未曾吐露的豪言壮语,都是程毓不喜欢的。程毓只喜欢一步一个脚印,所以周宏远就只能脚踏实地,将那些生机勃勃的、属于男孩子的憧憬,统统咽回肚里,然后对他的小叔叔说,这次的饺子比上次好吃多了。
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们俩都在改变,同时也都在妥协。周宏远学会了示弱、习惯了撒娇,程毓则学会了抽烟喝酒,习惯了社会险恶。他们两个都在摸索,一个学着做个合格的小孩,一个学着做个规矩的大人。
细细想来,也不过是相识了一年半,在热腾腾的蒸汽中,在电视机里热热闹闹的歌舞升平里,在窗外绽放又熄灭的烟火中,他们却不约而同的生出几分恍若隔世来,这个想法有些荒谬,但此时此刻,两个人却都觉得,他们仿佛已经在一起了很久很久,他们的血脉,也早已链接在一起。
程曼红还在时,程毓总会跟她一起守到零点,后来程曼红病逝,过年便只剩下程毓一人,了无生趣,看着万家灯火,只衬得自己更加凄苦,还管什么零点不零点,守岁不受岁的呢?往肚里灌上几瓶青啤,倒头睡了完事儿,直到第二天天不亮,被讨命的鞭炮催起来,再拿枕头蒙着头,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追赶周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