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13)
他想说的话大概不是这句,想做的事也不会只有披衣服……宋斯年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有些恍惚,像是被他一把拉进了某个经年荒诞的梦里,有些挣脱不开了。
他刚才说话的语气也好声音也罢,都太像“迟暮”了——以至于直到他转过身来,伸手替他披上外套的时候,都让宋斯年产生了某种错觉,觉得他身后不是灯火零星的夜色,而是一片暮色黄昏。
温柔深邃,能全然包裹住他,给他不敢企及的安全感。
他总觉得那几秒默然相对,沈晗披衣的手停在他衣领旁,这个人想做的大概不是转身离开,而是自然而然地伸手抱住他,摸摸他的头发,低声告诉他不用怕。
就像他从前想象过无数次的、迟暮会做的那样。
过了许久,直到沈晗彻底走出了他的视线,他才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垂下视线,脱下那件外套,挂在了臂弯上。
然后拿出手机来给沈晗发了条消息,告诉他网吧隔壁是学校,那个学校的钟楼晚上会亮灯,朝那个方向走就行了。
打完这些字他才缓缓地叹出一口气,看着屏幕上联系人里“迟暮”的名字,伸手摸出了软烟盒。
对方发来上一条消息是十几分钟前,让他乖乖吃饭,不许玩手机了,之后他发过几条,还没有收到回复——可现在他又想找对方了,没有什么话题,只是心血来潮地想告诉他,我又想你了。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打字,就听见不远处有人懒洋洋地叫了他一声,嗓音清朗,吊儿郎当的。
这两天听惯了的声音,不用猜也知道,是沈晗。
这个人显然已经整理好了情绪,靠在拐角的路灯下朝他招了招手,远远地解释道:“不认路,你带我去。”
他不压低了声音认真说话的时候,其实和“迟暮”一点也不像,也不温柔,乍一眼明朗帅气,底下却藏着讨人嫌的恶劣本性,总要没事找事地过来招他——就像现在,明明是个成年人走两步就能找到的地方,非要回来拉他一起走,怕几分钟见不着他能出什么事似的。
宋斯年略微眯了眯眼,不置可否,收起手机走过去,路过沈晗的时候脚步不停,只是一把将那件外套塞回了他怀里。
不待见就不待见吧,他总不能真的放宋斯年在这里,大晚上的,又有野猫乱窜,谁知道下一根晾衣杆会砸到哪里……沈晗无可奈何似的笑了笑,随手披上那件外套,隐约感觉到手机一震,便拿了出来。
屏幕上安安静静地躺着一条消息,时间是“刚刚”——宋斯年发来的,三个字,“想你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少年正站在不远处的另一盏路灯下,抱着胳膊背对着他,大概是在等他跟上去,轮廓清瘦分明,脚下是一小团影子。
明明是浑身的刺,敛下锋芒的模样却很招人心疼。
沈晗拿着手机的手紧了紧,那一刻几乎产生了某种冲动,想把一切都摊开了坦白告诉他,然后名正言顺地走上前去,用力地抱一抱他——就像几分钟前他为宋斯年披上衣服的时候,相对无言,他想做的那样。
可惜也只能想一想。
他垂下视线,很快打字回了一句,然后收起手机,若无其事地向宋斯年走去。
——“我也是”。
宋斯年不想说话,沈晗便索性远远跟着他,在巷子和街道间拐了几个弯,直到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了网吧门口,他才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宋斯年原本也不过出去透透气,东西都还留在座位上,打了声招呼续时就进去了。好在网吧不大,一眼就能看到头,沈晗看清楚了他的位置才收回视线,递出自己的身份证对老板娘道:“开台机子,45号边上。”
他刚毕业那会儿没少干网吧通宵的事,跟朋友连坐一晚上也是常有的,只是现在年纪大了,过去几年里看过不少事,那些少不更事的热闹早已模糊,本就是个外热内冷的人,为数不多的兴趣和偏好也都放到了别的事上——譬如奖学金、竞赛,为人处事……
还有宋斯年。
尽管偏好对象本人对他在身边坐下的行为嗤之以鼻,冷淡地扫了他一眼。
“玩吧,”沈晗随手开了机子,神色自然地新建了一个文档,“我也没说送你到这儿我就走啊。”
他确实没说过,只说请他在网吧过夜。宋斯年懒得跟他计较那几十块钱,也不想看他,拿过一旁剩下的半罐可乐,仰头灌了一口,意料之中地无视了他,顾自己打游戏。
可乐放了几个小时,已经没什么气了,只剩下黏黏腻腻的糖浆味道反上了,混着网吧独有的逼仄而潮湿的烟酒味儿,弄得人心生烦躁。
他腿上搭着自己的衣服,却突然有些怀念起不久前还披在身上的、沈晗的外套来——带着干净的柑橘香味,还有某种以他的年龄和社交阅历还不会接触到的木质男香,被体温烘得熨帖,柔和地裹在身上。
他甚至想到了那家面馆里家常炒饭的味道,火腿肠和油烟的味道,还有荷包蛋略微焦了的卷边。
几分钟后他放下鼠标,有些自暴自弃地结束了一局游戏——然后他听见自己问沈晗,你在干什么。
“写论文,竞赛的……”沈晗对着屏幕敲敲打打,明明干着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正经事,语气却很平常,“隔壁理学院的,我就随便弄弄。”
见宋斯年不回话,又没有接着打游戏的意思,似乎在看他屏幕上打到一半的公式,他便索性停下来,解释道:“Mathtype,一个打公式用的软件,你们高中试卷上那些特殊符号……下标啊分数啊之类的,就是用这个打的,你要是以后读了理工科,尤其是数学,或者计算机,那八成还要跟它打交道,离不开的。”
“你是学计算机的吗?”
“嗯,全名是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沈晗挺乐意说这些高中生听不太懂的东西,毕竟宋斯年对他本人兴趣不大,对这些却似乎饶有兴致,“你呢,都高三了,以后想读什么专业?”
答案应该是物理,他在网上听宋斯年说起过,这个小少年对天体物理很感兴趣,提过一嘴理想的工作就是研究黑洞。
然而宋斯年沉默片刻,回答道:“金融。”
“金融也不错,你喜欢吗?”
“一般,”宋斯年倚回座位里,轻声道,“但是就业前景好,我妈……算了。”
他不想说下去,沈晗却也大致听懂了,没再追问。倒是宋斯年安静了一会儿,打开另一个游戏,等待加载的时候又问他:“你成绩很好吗?”
从小到大被人夸得多了,倒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地问他这个问题。沈晗“嗯”了一声,斟酌道:“挺好的,去年全系第一,前两天刚从澳大利亚交换回来,那个项目挺贵的,但我是全款资助,学院给出的钱。”
同样的话如果被他的同学,或者同龄人听到,大概会很震惊,毕竟这个成绩放在他们学校,又是计算机学院,已经远远超出了均线,然而这些事离宋斯年太远,他听完似乎也没什么反应,只是点了点头,登录了手上刚刚加载完毕的游戏。
直到过了很久——沈晗已经打完一页公式,开始着手写正文的时候,他才自言自语似的轻声说道:“我以前,很想变成你这样的人。”
不光是成绩好,还能正常且愉悦地和人交往,拥有完整优秀的人格,能够独自站在黑暗里,也能踏进人群,走向阳光……这样的人。
长久独自闪耀的星星,偶尔也会觊觎太阳。
多年以后他想起这一天,依然会记得黑暗巷子深处踩倒了晾衣杆的野猫,有人在他受了惊吓的时候伸出手,把他拉到身后——青年有着温暖有力的手,和浅淡好闻的柑橘味道,垂下视线不肯看他的时候,眼睫被路灯光描得毛茸茸的,眸底是克制而深邃的、水似的温柔。
没了气的可乐和浑浊烟酒味道盘踞在记忆深处,圈占出一方出奇的干净来,里面是一小捧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