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不会觉得我太随便。”任喻问,因为醉酒,尾音有些发软。他想了想,发现虽然每次都是方应理先提出邀请,但到最后主动的都是他。无论是酒吧洗手间里的“可以试试”,还是这一次的“我那吧”。
是他同意,并主动打开大门。
方应理领口敞着,臂弯里搭着外套,嘴唇间叼一根烟,用力抿紧时血色变得淡薄。他隔着烟雾偏头看了他一眼,或许是因为喝过酒,任喻鼻梁上渗出汗,脸颊白里透红。
“我没有觉得。”
最后两个字被方应理加过重音,意思不仅是“没有”,而是他根本没有“觉”,更没有“想”。方应理似乎并不理解为何有此一问:“这种事和拳击一样,我出拳,你接了。出了汗,都挺舒服的。就这样而已。”
任喻觉得这说法挺好。
大家目的都不单纯,这样就不必负责任。打完拳就散,他这辈子最负不起责任。
路过便利店,任喻停下来问:“买点?”
方应理说:“我上次给你那盒呢?”
“在床头柜里。别的呢?”
润滑之类的。
方应理了然:“这里也不卖,我那有。”
任喻深吸一口气,再次迈开步子。
“你在紧张。”方应理眯了眯眼,带着洞悉人心的审视。
“没有。”任喻挺直脊背,勾着领口将外套甩到背后,看上去懒洋洋的,有些失笑,“怎么会?”
到家先把望远镜和一些电子设备锁进柜子里,之前用于记录方应理动线的便利贴撕得很碎,扔进垃圾桶,又给狗碗里添了水,加了狗粮。
除了这个临时的居所看起来过分整洁,用品很少以外,看不出漏洞。
任喻觉得今晚他有点疯,一个线人,把目标对象约到家里来做那事。他日日站在窗前偷窥他,计算他,丈量他。他还敢把人带进家里来。
但挺刺激的。他带着酒劲想。
又想倘若方应理真的发现自己的偷窥又会如何,他会愤怒地扬长而去,还是把他压在正对他屋舍的窗前做,又痛又爽。
他疯了,他真的疯了。
楚惟一的那杯酒里一定下药了,太他妈蛊了。
二十分钟后门被敲响,小德牧从碗沿抬起头,扇着耳朵开始吠叫。
衬衫扣子正解到第四颗,任喻敞着怀去开门,把拿着润滑剂的方应理放进来,喝止了一声:“别叫了,Theta。”
德牧缩了缩毛绒绒的脑袋,又埋下脸去咕噜噜喝水,眼睑还是提着,谨慎地审视着方应理。
“Theta?”方应理重复一遍。
“它的名字,不好吗?”任喻笑得好狡黠。
“挺好的。”
很应景。他就是来做θ这回事。
又看到任喻脱了一半的衣服:“我帮你?”
问得倒是很绅士。但脱衣服感觉是爱人之间会互相做的,想象了一下好像特别缠绵,任喻觉得这样有点奇怪。他摆了摆手:“我自己来。”
他将衬衣全部脱下来随手扔在沙发上,接过润滑,指尖攥紧冰凉的瓶身。他有点紧张,突然想起其实他们并没有对彼此的爱好做过更深入的探讨,是有特定的分工,还是可以互相。他想象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都可以,又出于尊重,他问了句傻话:“你要用吗?”
“我以为这个很明确。”方应理没想到这里会有误解,“不过现在说清楚也好,我不像下面那个吧。”
“要知道,上下好像并不能说明什么。”
方应理笑了:“好,那我做里面那个。”
一句话好像已经将心脏捣得流汁水。任喻了然地往洗手间里走,把后背留给方应理,肩胛骨上有一行纹身,灯光太暗以至于模糊不清。
方应理从关闭的洗手间门板上移开目光,看向飘窗前欲盖弥彰般紧闭的窗帘,以及飘窗下的地板上极为浅淡的白色磨痕。
任喻再出来时,洗过澡,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后面的线条饱满,前面的大小与他的身形相得益彰,像是一具希腊雕塑,比例精巧。
方应理站起身迎过去,把人摁在门板上亲。
作者有话说:
楚惟一:你自己发情,别他妈赖我。
还记得我们关于海星的约定吗?啊——(张嘴接海星)
第13章 下跌
方应理的舌头伸进来,比前两次都柔和,吻技意外得很好,手指绕到后面去摸腰窝,凉凉的,有一层未擦干的水膜。
再顺着裤沿往下,方应理摸了一下:“太少了。”
任喻脚有点软:“什么?”
方应理去洗手间把剩下的润滑拿出来挤到手上。
……
心脏像是被方应理握住了,一掐能掐出水,yin|靡的,粘稠的,滴滴答答的,它在他掌心跳动,频率与他的动作趋同。
任喻好像已经忘记自己的伪装,什么邓微之,什么陈薪,什么酒吧老板,他不是饲虎,而是被吃得很舒服,他身份虚假,却在以真实的身体去感受欢愉。
……
方应理握着任喻的后颈,一边亲一边压着人往卧室里踱。
里面的灯被任喻提前打开了,橘色的一笼,尽管方应理第一次来,也一眼就能找到。
Theta跟过来,毛绒绒地蹭任喻的脚后跟,眼珠是纯净的乌亮,带一点小动物的懵懂。任喻被盯得更羞耻,用脚腕挡开,嘴里闷闷地哼:“别让它看。”
给它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倒是脸皮厚。方应理想。但还是把门带上,将狗关在外面,又立刻传来两三声爪尖剐蹭木门的声音。
等到床边,就看见同样赤条条的两具纠缠的身体,坠进落地镜透亮的镜面里。
任喻瞳仁微颤,被方应理按着后背跪伏在床上。
他的后背上果然有纹身,这一次看清楚了,一道飞花般的黑色梵文,每一笔都有无尽的延伸感,烙在白皙的背部,脊椎处微微隆起,笔划也跟着飞,美丽而隐秘。
“这样来吗?”任喻问。
……
方应理看到他蹩脚得厉害,反倒不急着让他如愿:“第一次啊?”
任喻抿紧嘴唇,将呻吟咬碎了咽下去。
到这个程度,还真是第一次。
最接近的一次是五年前,他在青年旅社遇到一个年轻男人,他们一开始睡上下铺,后来同行,渐渐由上下铺变成了一张床。
旅行途中的crush太容易让人不计后果。
任喻觉得在大汗淋漓的热带,荒废掉自己的第一次,也不错。
但那次前戏没有这么舒服。那个男人把他弄得很痛,最后没有真正做下去,冷静下来相对穿衣时,实在很尴尬。然后他发现自己性情孟浪,但第一次留到现在是有原因的,到底还是没办法太随便。
他太自我了。
要舒服,要满意,要心跳,要自己喜欢的。
……
任喻睁着朦胧的泪眼,看到自己的脸很红,眼底泛着漂亮的光泽,表情雾茫茫的,极度失神。
面对他的反应方应理满意了,又有点懒洋洋地问:“你还喜欢什么?”
有的人喜欢脏话,喜欢疼,有的人喜欢温柔。因此性才不是千篇一律的。
任喻没敢看方应理的眼睛,只是摇头,他自己不知道。
雏儿就是这样,还需要探索,挺有趣的,方应理想。
……
脊背被他一下一下抚着,一开始面积很大,而后逐步缩小范围,只围绕那个纹身抚弄,越摸弄越舒服,但结束时指甲边沿的一点锐利,又让动作显得危险。就好像毒虫在捕捉到猎物后,会让它先麻痹,然后再吞噬。
任喻眯了眯眼,扬起后颈。
手指跟着笔划走一遍,方应理问:“这是什么意思?”
“Aham Brahmasmi.”任喻睁开欲望迷离的眼,看到镜中的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揉捏出淡红,像是一个红色的气球,气体饱胀,要飞起来,要炸开,他说,“意思是我即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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