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39)
余锦年顺着那鱼,纳闷抬头看向对方,奇道:“钱大哥?”
正是那日卖给余锦年螃蟹,后来又在河里救了个毁容姑娘的渔农钱大。
钱大见了他,先跟做贼分赃似的左右看看,也没等他走过去,就将他拽到了僻静处,满面愁容地说道:“年哥儿,这事可能有些唐突了……我想请你去看个病。”
余锦年心道,请他去治病何必如此蹑手蹑脚?
钱大又凑到他耳旁,脸色登时一红,说道:“是女人家的病,我不好讲的。”
余锦年恍然大悟:“是上次那个——”
“嘘!”钱大又环视一周,小声道,“这其中还有不少不得已的缘由,不好说,不好说。所以想请年哥儿出城去走一趟,我将她安置在帽儿山里了,那里头有我祖辈留下来的一栋木屋。”
第31章 糯米乌鸡汤
帽儿山在信安县西北,距县城约有半日车程,因形似人之冠帽而得名,山虽不高,然林叶茂密,起伏向西,最终汇入一条山脉之中,因此山脉仿佛绵延百里不绝,不知尽头,故而有名百里岭,顺着百里岭往西,便是人迹罕至的百里山区了。
帽儿山约算是这山脉至东伸出来的一条小脚丫。
有人请医,余锦年自然风雨无阻,是故第二日一早,就雇了辆小驴车。他刚给拉车的黑驴喂了草料,季鸿便穿着齐整地走出来,两袖用布带绑起,墨发高束,格外的飒爽利落。
余锦年匆匆扫了他一眼,便闷着头给驴喂草。
清欢帮忙把车套好了,又抱出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塞给余锦年道:“里头包了些饼子,二娘怕你们路上受冷,还叫给拿上了两件披风。”
“两件?”余锦年愣一下,看了季鸿一眼,“他也去?”
季鸿保持沉默,他摸了摸驴子,便微扬衣摆跳上了车去,动作流畅,不给余锦年丝毫拒绝的余地,理好了绳,他道:“上车。”
余锦年磨磨蹭蹭不肯动,过会道:“挺远的,你不要去了。”
清欢看了看自昨日起便诡异非常的两个人,仿佛是闹了别扭,又不太像,她笑了笑说:“路生难走,也不知今晚能不能回来,季公子跟着也好有个照应。”
季鸿突然道:“我下去抱你?”
余锦年吓得跳起来,一个骨碌翻上了车:“我上来了,上来了!快走。”
清欢噗嗤笑出声,季鸿回头看他坐好了,心道早这样不就好了,于是挥动小皮鞭走起来。
……
一路上谁也不说话,只剩下驴子昂嗯乱叫。驴车不比马车,后头拉着的是二轮车板,没有厢的,且他们又迎着朝风往西去,余锦年抱着膝盖蹲坐在后头的车板上,冷风被前头端坐的男人挡去了一半,犹且觉得寒意四生,不知那人该冻成什么样了?
他这样怕冷,还替我赶车,我无论如何也不该和他闹别扭。
余锦年蹲在后头想了想,展开包袱取出一件披风来,小心翼翼地挂在季鸿肩上,又两手绕过去给他系好带子,道:“你不要赶这么快,早些晚些不妨事的。”
正说着,便听吁地一声,一路小跑的驴子终于能歇口气了,慢悠悠地踱步往前走。季鸿握住给自己系带的那只手,侧首看向余锦年,见到他眼下那两抹浓重乌青,又想起他昨夜在身旁翻来覆去,跟身子底下生了钉子似的,一|夜未歇,更是天不亮便跑了出去,说是去借车,其实更像是逃命。
不由蹙眉道:“没睡好?”
“唔,还好。”余锦年抽了抽自己的爪子,季鸿抓得太紧了,他挣了两下只好放弃。这姿势扭曲,他抬起眼就能看到季鸿那双薄红唇瓣,胸腔里又咕咚乱蹦,他赶忙低头回避,又不巧看到了季鸿攥着他的手,顿觉手腕生烫,这样的姿势简直一刻也保持不下去了。
“是我的错。”季鸿却忽然松了手,轻声道,“靠我身上睡罢,不再扰你了。”
过了会,季鸿感觉后背微微一沉,余锦年将脸埋在他披风上,使劲蹭了蹭,过会似乎寻到了一个舒服的位置,便不再动了,季鸿以为他要休息,便也不再与他交谈,专心致志赶车。
然而余锦年却是睡不着的,哪怕是闭上眼睛,都能想到昨日厨房里的沸汤声,想到身后粗粝而微冷的墙面,也想到一片橙黄晨晖之间,背对着光芒朝他渐靠渐近的季鸿的脸。
他至今仍然不明白,好端端说着话,最后怎么就成了那样。
如果那时锅子不开,无人打扰,他们是不是就已经……
余锦年侧靠着季鸿的背,忽地两耳一鸣,仿佛是一团热气裹着三魂七魄从耳朵里溜出去了,脑袋里也跟炸开锅了似的,嗡嗡乱叫。
之前是因为胡思乱想,无法宁心入睡,现下脑花都被他脸上热气蒸熟了,一片空白,闭上眼发了会呆,竟是郁郁沉沉地打了好长一个盹。
至季鸿叫他下车时,他还迷迷瞪瞪地不知到了哪里,于是揉了揉眼睛,双手一展,软绵绵叫季鸿来扶。
季鸿借力拽了他一下,疑惑地看着他的脸,伸手一摸,道:“怎么脸这样红,病了吗?”
余锦年猛地清醒,使劲拍了拍脸,赶忙跳下车:“没有没有。这是在哪儿了?”
季鸿狐疑地看着他,道:“帽儿山脚下。往上无法行车,只能徒步上去……真没病?”
两人正说着,远处丛叶无风自响,哗哗一阵,季鸿下意识偏开半步,挡住了身后的少年。不过片刻,那枝叶被拨开,钻出一个人来。
余锦年踮着脚,从季鸿肩头露出半张没睡醒的脸,见来人原来是钱大。
钱大憨厚笑道:“可来了。我在前头给你们带路!”
山路难走,只有坑坑洼洼的小径,还免不了被草叶勾住腿脚。其实一|夜不眠也没什么,前世夜班时他经常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可如今不比前世,虽然日子苦了,可是生活也慢,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真是无比规律,反而不能适应熬夜了。
余锦年神情恍惚,走两步歪一脚,季鸿回头看了他一眼,生怕他一个不留神,一头栽下去喂了花儿,于是伸手叫他牵住。
三人磕磕绊绊,终于眼前豁然开朗,只见茂林四合,围住了一栋小木屋,屋中翠烟袅袅,外面还散养着几只白毛乌脚的老母鸡,见来了生人,纷纷四散而逃,倒是有一只小鸡崽胆子大,竟敢跑来啄余锦年的脚。
他弯腰将黄绒绒的鸡崽抓起来,恐吓它道:“把你红烧了吃!”
鸡崽子一点也不怕,叽叽乱叫,又去啄他的手指。
季鸿见那鸡崽子啄得挺凶,将少年的指头都叼红了,他伸出食指将鸡崽的小尖嘴推开,轻轻揉了揉余锦年被啄红的那处。谁知鸡崽不仅不害怕季鸿,反而低着头在他食指上蹭了蹭,清脆好听地叫道:“叽!”
余锦年险些笑倒:“你看,难得有不怕你的小东西,快认个干儿子罢!”
那鸡崽软软蹭完季鸿的手指,在余锦年手心里蹦跶了两下,脖子一梗,忽地吐出一条没吃完的小白虫来,余锦年气得正待要收拾它,木屋门吱吱一开,走出个农妇打扮的女子。
“大郎,回来了?”那女子虽然面容毁了,声音却很好听,她与钱大擦了擦汗,才转头注意到余锦年二人,不由神色微顿。
钱大握了握她的手,五大三粗的男儿此刻竟然羞涩起来,摸着头笑道:“乔乔,外头风大,你身子不好,快进屋去歇着。”将女子送回屋中,他又回来招呼道:“年哥儿,你们也快进来!”
这处木屋虽小,却是五脏俱全,一应桌椅杯碗、床榻布帘,虽称不上有多好,却都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或许是专门给女儿家备的,都多多少少带着些花色,很是温馨。木屋当中有一张四方桌,摆着烛台茶盏,以及一个针线篮,篮中放着个绣了一半的香囊。
那名唤乔乔的女子局促地坐在桌前,钱大进进出出又是烧水又是泡茶,时而问乔乔冷不冷、饿不饿,仿佛在他眼里,这姑娘并非是满面刀痕的丑八怪,而是貌若天仙的精致好女。
乔乔捧着钱大泡的粗茶,笑道:“大郎,院里的鸡闹了,你去喂喂它们罢。”
“哎!”钱大连声应下。
待钱大走出去,余锦年仔细打量过这姑娘,试探唤了声:“……雪俏姐姐?”
乔乔叹了声气,苦笑道:“真是……这样都瞒不过年哥儿的眼睛。”
“啊!”余锦年一时惊讶,他只是听此人声音与雪俏极为相似,又想起清欢所说雪俏毁容之事,这才有所联想。这可真是阴差阳错了,没想到那日余锦年救起的溺水女子,竟然就是雪俏,他疑惑道,“雪俏,你怎么……你病了?”
“嗯。”雪俏讲起那日遭遇,终于将余锦年自清欢那儿听来的前半段对接上了。
原来那日她们分头逃开,雪俏听清欢的指引,一路往城北跑去,却不料在河边撞上了丁府的家奴,正四处查找她与清欢二人,她担忧清欢被人抓住,便引了一波人来追她,扭打间不知是谁朝她挥了一棍,她眼前一黑,这才栽进河里。
那伙家奴沿河看了看,没找着她,又怕闹出人命牵扯上丁家,这才悄悄离去。
被余锦年救活后,钱大好心将她带回家中,灌了热汤,还买了金疮药与她敷脸,只不过脸上的伤虽好了,却留下了难看的疤。钱大也不过是个靠打渔为生的农户,能如此尽心待她,她已是感激不尽,伤好后,便尽可能地与他打理家务,做菜烧饭,缝缝补补,照顾孩子。
如此一来二去的,两人便渐渐互生出些情意。雪俏无家可归,钱大鳏居多年,二人也没再办什么嫁娶之礼,买了新衣新被,便算作结为夫妇了。钱大整日在河上飘摇,以船为家以橹为车,日子也算过得去,只是总不能叫一个女人一直住在湿冷的船上,与他一起吃苦。
所幸祖辈上曾是猎户,在帽儿山里有栋木屋,也算是个不错的居处。
雪俏,如今该称她为林乔了,林乔是她闺中本名,她笑了笑,自言也算是日子清美。又问起清欢,余锦年省去了其中诸多不顺,只告诉她清欢也逃脱了,虽然受了些伤,如今也都大好。她才放心下来,重新拿起篮子里的锦囊,边说边绣。
锦年道:“他可知你以前……”
林乔笑容甜蜜道:“我与他讲过,他说并不在意。且我脸伤成这样,想来就算是旧人,也不会再认出我了罢。”
这就好,余锦年点点头,钱大倒也算是个真性情的男人了。两人叙过旧,他这才问起正事:“钱大哥说你病了?”
林乔脸上微红,手里搓着线头,小声道:“是有些不大好……”她抬头看了看季鸿,似乎有些难言之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