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你喜不喜欢国王啊?”
余新伟再度被雷劈中。“我我我——不不不——”
“唉,你认真归认真,但还真是死脑筋啊⋯⋯那你为什么不干脆一点拒绝他?”
余新伟像颗不新鲜还丢下火锅煮的蛤蜊,嘴巴闭紧紧,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
“喔,我明白了,难不成你不喜欢他,只是在享受被追求的过程?”Q啧啧两声,一脸“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不是!我没有,我、我只是、只是怕⋯⋯”
“怕什么?你怕拒绝国王,工作上会受到影响?”
“不是!”他没有把国王想得这么卑鄙。虽然之前有想过但现在没有。
“喔,那你是⋯⋯不想变成‘同性恋’?”
面对Q的咄咄逼人,余新伟被逼到退无可退,转而恼羞成怒。
“对,我不想成为同性恋,这理由难道还不够?”
真是错得离谱,就算他试图在Q身上寻求一些什么,就算Q是国王的朋友,他也不应该单独跟Q来吃饭。要不是国王把他的武装磨得几乎片甲不留,他也不会⋯⋯
见余新伟抓起桌上的帐单起身想走,Q终于收起谈笑的神情,沉淀情绪的双眼深得像没人去过的海域。
“余经理,你真的知道‘同性恋’是什么?”
趁余新伟定格,Q抓住他的手。
“你是用身体的性别还是心理的性别去分辨?是身体的话,那变过性的人呢?同时拥有雌雄器官的人呢?心理的话,你怎么确认怎样的心理是‘男性’,怎么样是‘女性’?是你自己认定的吗?是谁告诉你的?”
“那、那是⋯⋯”
被Q骤变的语气吓到,刚才帅气抓帐单想走人的Man瞬间又化为受惊的巨兔讲话开始结巴。“我、我不知道⋯⋯但我是个男人⋯⋯”
余新伟说不出话。
他是个男人,但为什么做个“男人”,要做得这么难呢?
男人,等于他吗?
“你如果非常了解自己而且认定自己就是男性也非常好,客观来说,顺性别会使你的人生顺遂许多,但也有的人会用一辈子去找自己。”
Q把手机推到余新伟眼前,手指一滑,是另一张照片。
一样的天空,一样的阳光,教堂前,漫天的花瓣,一对新人正在接受众人的祝福。
挽著身旁的新郎,新娘没有笑容。
“她是⋯⋯”虽然长了年纪、留了长发、化了妆,却余新伟看得出来,新娘就是刚才那张照片里站在Q旁边的人,Q喜欢的人。
“我的好朋友,在我刚到洛杉矶工作的一年后,就结婚了,直到婚礼的前一个礼拜,她才跟我说,我那时候想,好吧,人的性向是可以流动的,我祝福她,她停了好久,才说了一声‘谢谢’⋯⋯后来我才知道,她爸爸打她,逼她留长发,逼她结婚。”
话语到此中止,昏暗店内的空气突然变得稀薄。Q不稳的呼吸声传入余新伟耳中,让他也不自觉染上同样沉重的频率。
“那她⋯⋯现在呢?”
现在呢?
她过得好吗?
照片中妆容动人的她穿著一袭象征幸福的美丽白纱,脸上的表情却让人感受不到一丝喜悦,甚至可以说是不情愿,对照前一张照片里的灿烂笑容,不只外表,连散发的氛围都像是两个人。
这样的她,过得好吗?
仿佛答案与他切身相关,余新伟的手心开始冒汗。
Q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余新伟这才发现,桌上的酒不知不觉都已见底,宛若失去所有时光的沙漏。
“她死了。”
“⋯⋯什么?”
“我说,她死了。”
语言霎时变得尖锐无比,他瞬间耳鸣。
一瞬间他又仿佛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接受令人措手不及的死亡讯息。
“婚礼结束后的一年两个月,她在房间里将长发全部剪掉,然后再用那把剪刀刺进自己的咽喉,当场死了。”
因为她没办法接受那样的“自己”,她没办法忍受连“自己”都背叛了自己。
如果连自己都无法认同自己,怎么支撑存在的意义。
余新伟低头看著抖个不停的手指。
“她的父亲一直反对我们待在一起,他认为这种事就像传染病一样,女儿交了个怪胎朋友所以才变成怪胎⋯⋯我到洛杉矶工作,有一半也是因为他恐吓我父母,要是我再跟他女儿待在一起,就让我们全家不好过。”Q紧握的拳头,指节已发白。“可是我根本不该离开她的不是吗?我们明明是最好的朋友,我却不能陪在她身边,那时候如果我能发现什么,如果我能跟她说,不要结婚,来洛杉矶找我,是不是⋯⋯”
手机暗去光芒,Q年轻的脸庞看似与平常没什么不同,浮光掠影却在他眼底印出一轮残缺的岁月。
“是不是我们还能再回到那个地下室。”
余新伟鼻头泛酸,双眼爆睁,主动握住Q的手。
“⋯⋯你怎么比我先哭了啊?”
被余新伟憋哭的模样逗笑,Q不小心喷出一滴鼻涕,多少冲淡了一些,他已不想再经历一遍的感伤。
“余经理,或许你觉得我跟国王一样鸡婆,我也很抱歉偷听你们的对话,你或许也很不想让我们知道你⋯⋯私底下的样子,但我真的不想再看见任何我的朋友,因为这些鸟事而不快乐,或者失去生命,那是不对的,我们天生如此,那不是罪。”
余新伟眼中泪花转转,单手跟Q紧握,好像在压手霸。
“你、你说我是你的朋友?”
Q失笑。“当然,国王的男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乱讲!谁是他男朋友!”
余新伟跺脚娇嗔,下一秒,四周安静了下来,他们转头看了看周遭,发现邻桌的人都在盯著他们,余新伟脸色发青,Q当机立断,抓著余新伟就去埋单。
两人并肩走出门外,冷空气迎面而来,余新伟调了调围巾,脑袋又热又胀,心中万千情绪缓缓沉淀。
他原以为做个Man就能得到所谓的幸福,所以埋头苦干,拚命做Man。他其实也从未思考过未来,一直都是且走且Man,说是活在当下,其实跟鸵鸟差不多。
当他抬起头,回首过去,发现自己除了工作上的成就以外,最能感到幸福的,就是窝在粉红小房间里做手工的时光。
而那样的幸福,则在有人愿意坐在他旁边看看漫画、陪他聊聊天、打打架、分享生活琐事时,变成了双份,甚至更多,例如那个伴随烟火声响的吻。
追求幸福,是不是人的本能。
而他是不是能够被允许拥有一点自私,为了得到幸福。
或许这时候每个人都希望有人能告诉自己答案,所以人们才热衷算命,而余新伟眼前就有一个大仙。
看著这座城市的花花霓虹,余新伟搓搓手,缓缓开口:“所以你觉得⋯⋯我应该接受国王,对吗?”
“接受?不,余经理,我是问你喜不喜欢他,当然你不一定要接受他。”
Q纤长的手指抵住余新伟的心口,墨绿色的眼珠在街灯下就像夜晚森林里的魔法精灵。
“我想你得先好好接受自己。”
没等余新伟回话,Q忽然像发现什么,向余新伟身后招手。
“嘿,我们在这!”
余新伟转身,顺著Q的目光看去。
街灯下,等著一个人。
——待续
第十六章
临近午夜的小周末,台北街头依然灯火通明。
街灯下的男人身著便服,高领毛衣搭配修身的黑色长版大衣,两手为了取暖而放在口袋里却不经意营造出模特儿街拍的姿势,有型简单的打扮加上因为冷空气而显得慵懒的双眼,让他吸引不少路人注意。
其中之一就是余新伟惊恐的目光。
“你怎么来了?”在国王面前停下脚步,余新伟一脸讶异,倒是Q很自动地“耶”了一声,直接坐进停在一旁的银色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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