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在选秀节目上出道了(142)
唐之阳看向江河,说:“你有没有特别熟悉哪一位,知道他们的喜好的?我知道的大概就我们组的几个小朋友。”
玩笑的昵称说得他眼睛弯弯,江河看着摄像摇过镜头来,抬了抬下巴,唐之阳心领神会,接着说:“我们宿舍的话,风风看着咋咋呼呼的,说唱的时候一副酷盖大佬的样子,但其实是个内心柔软的人,打心眼里格外喜欢可爱的东西。”
江河笑了声,说:“比如万幸?”
唐之阳不置可否,眼里温暖的笑像涨高的水,盈盈地满溢,“万幸也有点儿特别,虽然营业的时候总是被迫戴着小熊耳朵,穿浅色的可爱衣服,心里住着个dark man。我们宿舍不介意衣服混着穿,他把我们的黑色衣服都拎出来穿过一遍。”
“这俩真是两个反差的极端啊。”江河听着有趣,“我们宿舍,我们宿舍走得差不多了。于斐的话……”他摸着下巴想了想,“爱做的就两件事,听歌,还有唱歌。宝贝的是他那把吉他,我们以前管那个吉他叫‘小薯片’。”
唐之阳怔了一下,轻轻地笑出声了。
江河疑惑:“你笑什么?”
唐之阳摇摇头:“没什么。”
江河又说:“周望屿的话,私底下也喜欢写歌唱歌,所以他经常和于斐泡一起,不过——他出乎意料地喜欢毛茸茸软乎乎的抱枕,之前于斐不是在综艺的音乐节上赢了只企鹅抱枕回来吗?结果没在于斐床上待几天,就被周望屿一直占着不放了。”
唐之阳的笑容更深了:“原来是个玩偶富翁。”
“真的是,他床上全是毛茸茸的小动物,整个人就是个动物园长。也不知道一个大男生是怎么睡下去的。”江河垂着眼睛,回想地弯起嘴角,“是吧,别看他平常这么正儿八经的,其实幼稚得要命。他自己的说法是,再老干部也要有点儿未泯的童心。”
“这点倒是和乐乐有点像。”汽车驶入市中心,琳琅剔透的商铺在车窗外游动,车在有名的商圈降低了速度,唐之阳勾起挂在耳边的口罩,声音瓮瓮的:“他爱吃糖。刚来那会儿送他一罐睡眠糖吃,原本一天吃一粒就够了,前段时间问起来,他说他当软糖吃的,不知不觉就吃光了。”
江河忍俊不禁,没想过从来严肃冷静的乐时还有这样的小癖好,“还有这回事?”
“你以为他是冰块,没想到是甜味儿的雪糕。”唐之阳笑出声,他向后座的软垫一靠,望着窗外的风景。
两人陷入思考,可唐之阳的思绪却到了远方,他知道乐时喜欢吃糖,喜欢热情激越的舞曲,重金属的摇滚偶尔也能吼上两句,他热爱的所喷薄出的热度,比他维持着的淡然更有激情。
唐之阳留意着所有人的喜好,自以为很多事情都能周全。
就像他自以为了解阚君桓那样,他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知道他的生活习惯。
乳糖不耐却总喜欢偷偷地把牛奶放进冰箱,苹果一定吃果肉生脆多汁的,刷牙之后的牙刷一定要朝左歪放,睡觉之前要把拖鞋并排放好,不喜欢鱼腥味,但却爱吃海虾和螃蟹。
他们也曾共同生活过,朝夕相对过,现在却已经不能说是完全地了解彼此。
在阚君桓的眼里,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
那一夜他实在想了许多,好的坏的,伤情的怨恨的,他甚至想过就此放弃自己的未来,也要守在对方身边寸步不离。后来金瑜告诉他,说阚君桓常常看他的舞台,也常常在交流里提及,希望他能平安出道。
唐之阳这才醍醐灌顶,即使心中闷窒的难过没有消退,仍然还要振作着走下去。
“说了这么多,”江河忽然看向他,半开玩笑地问:“反而不知道你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非要说什么时候情感特别强烈,也只有跳舞的时候了。”
看见唐之阳在下意识地走神,江河叹口气,探手摸摸对方的后脑勺,唐之阳这才回过神,视线迷茫地看向他,江河笑了一声,说:“我想起来了,你倒是喜欢摸别人的脑袋。”
“有时候也得稍微停一停,让自己好好休息休息啊。”江河叹了一声,手掌拍拍唐之阳的后背,“今天我们就好好休息一会儿。很久没逛过街,都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流行什么了。”老气的话,惹得两个人相视而笑——对于偶像而言,他们都不算年轻了。
车辆停了,他们打开车门,鱼贯而下。
站在自家家门的门口,乐时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门上简单贴着个倒福,没有春联,菖蒲和艾草的草束挂在门边,已经脱水风干。
楼梯间有点儿小,门边的墙上贴着水电结算的付费单。
好像昨天他还是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按照生活的步伐上学下学,如今却带着不同的身份。
于斐在他身后紧张地吸了口气,于他而言,乐时的家庭是严格的管束,不近人情的争执,等待着他们的,不知道是怎样一场疾风骤雨。
门开了,开门的是乐时的母亲,她穿花格子的衬衣,一条宽松的阔腿裤,身上挂着围裙,她的身量很瘦,皮肤雪白。
视线在乐时、于斐以及他们身后的工作人员身上游移一阵,女人躬腰从玄关的鞋柜里捡出几双拖鞋来,淡淡说:“请进。”
她静冷的神态和语气,简直和乐时一模一样。乐时无声地点点头,去帮母亲的忙。
室内洋溢着一股清淡温暖的肉香,极其普通的小家庭,窗明几净,电视机和沙发被蕾丝边的布罩遮着,茶几上摆着一篮苹果。
餐桌上摆着一个面团,大碗里装荠菜猪肉的馅料,几个剂子分在桌上,看样子是要包饺子。
母子之间没什么话可说,于斐叫过阿姨好,对方的眼神看得他有点儿心虚,她点点头,把录制节目的摄像和监督让了进来,先叫乐时和于斐去房间里放东西。
于斐没进过乐时的家,更没去过他的房间,见摄像没有跟过来,饶有兴趣在拍桌子上的饺子,他偷偷勾住乐时的手指,乐时看他一眼,把他带进自己的卧室里。
非常普通的一间房,不大的床铺,深夏的暑热还没褪干净,床上铺着竹席和毛巾被,床尾摆着电风扇。靠近窗户的书桌边有一架钢琴,也用配套的蕾丝布遮住,琴板上搁着考级的练习书。
钢琴后边贴着海报,已经发黄。字体夸张地写着“呐喊”两个字,是当年李想对着黑海举起拳头的经典画面。
书桌上有乐时高中时候的课本,于斐走过去翻了两页,噗嗤一声笑了,眼睛弯弯地说:“你也在课本上画画。”
画的是一个跳舞的小人儿,翘着脚尖,扶着帽子,笔记写得放飞自我,潦草得几乎看不清楚意思。
乐时顿了一阵,慢慢说:“书都还留着啊。”
房间的摆设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仍然是他离开那年的样子。
连墙壁上的日历,都还写着板板正正的高考倒计时,时间几乎已经在这里停滞了。
乐时来到于斐身边,看着翻动的课本,时不时流露出怀念的笑容,书立上还摆着他的高考模拟卷,做过的卷子看得于斐一阵阵倒抽凉气。
乐时忍不住说:“我要是不被你拽走,现在大概已经变成一本正经的男大学生了。”
于斐也笑,把那份三十八套的卷子翻到了最后,忽然哎呀一叫,他看到最后一张卷子没写完,压轴题的空白区域里写着细细小小的几行字。
乐时看了个开头,立刻伸手要抢,于斐也任着他拿过去,抱着臂,笑眼盈盈:“你写的是什么?”
乐时愣住了,那本卷子攥在手里,贴在心口,心腔砰通地跳,他像被发现了最隐秘的旧事,错开眼不去看于斐。
于斐没放过他的意思,一步两步把他向角落的衣柜逼,明晃晃的阳光铺在乐时身上,乐时沉默地注视着于斐的眼睛,阳光在那双眼里烧成了明亮灼人的烈火。
仿佛要避开注视带来的高温,乐时逃避地侧过脸,下颔却一下子被强硬握住,乐时皱着眉反抗,于斐一下按住他的手腕,扯到面侧,在衣柜门上压紧。他的虎口辖在乐时柔软的脖颈上,好像咬定猎物要害的狼。目光是玩味的探究,带着富有侵略性的逼迫。
乐时也并不服软,紧绷着脸,仰着脖子,旗鼓相当地冷视着他。
于斐开口问他,嗓音低沉沙哑:“……是什么?”
乐时的喉结动了一下,呼吸被烫得有些艰难,没等于斐再近,,没被抓住的手将试卷集一卷,往于斐的小腹不轻不重一捅,于斐下意识后退,三十八套理综卷子的威力不俗,实打实地一挥,“啪”一声清脆响亮,卷子敲在了于斐额头正心。于斐捂着脑袋啊哟叫了声,松了手。
“什么都不是。”乐时补上一句,局促不安地摸着下颔,那儿还在发烫。
他把于斐赶出房间,离开时回头看了一眼,旧的陈设——旧的时光,好像正静静倚靠在书桌边,正向他慢慢招手似的。他不由自主地觉得一阵愧疚,眼底又微微酸热起来。
乐时的父亲并不在家,据闻是出差开会去了。
乐时坐在餐厅包饺子,他和母亲之间不冷不热,反倒是于斐和女人客气地热络起来了,站在水槽边择菜切肉,时不时会聊聊天。
乐时忍不住去看母亲,看她干净利落的动作,长头发束成一股,随着动作马鬃一样地摇摆。
烟火气随着菜肉入油的声音升腾、扩散,母亲合上锅盖,葱姜的香气转而被含着香料的肉味掩盖,带着一丝甜味,是每一家都会做的红烧肉。
她走到餐桌前,看着桌上摆着的饺子,和躺在乐时手心里的面皮,终于轻声叹了口气,抽了张餐巾纸,擦乐时脸颊沾到的面粉,乐时被擦得眼睛直眯,却乖巧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
她于是坐在乐时身边,一言不发地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