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十安点点头:“那是当然,毕竟只有我这么一个愿意承认的儿子,钱不花在我身上花在谁身上呢。顾先生说了,以后整个顾家的产业全都是我一个人的。”
“你做梦!”这番话显然正正戳在了秦书痛处,气得她脸都开始变形:“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和长晟争顾家的财产!我儿子是顾家的长子嫡孙,身后有顾秦两大家族撑腰,你有什么?这个一文不名的小组织还是这几个不入流的虾兵蟹将?我劝你最好认清楚自己的身份,一个上不了台面的私生子而已,竟然也做起荣华富贵的美梦来了,简直是痴心妄想。只要有我在顾家一天,属于长晟的东西你就休想染指一分一毫!”
沈十安继续摸着狗头,将沈寻眼中翻涌色嗜血杀意安抚下去,神色依旧冷漠:“据我所知,秦夫人早就被赶出顾家了吧,顾先生的离婚协议书都已经寄出去将近一年了,秦夫人打算什么时候签字?真要舍不得顾夫人的位置也不是没有办法,想办法再给顾先生下一次药,强制取精造出个试管婴儿出来,或许顾先生就能原谅你呢。”
刘方舟也不知道真没忍住假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声音还挺大。
秦书脸上青红交错异彩纷呈,活像是一只即将爆炸的信号灯。长长的指甲几乎要将沙发挠出一排窟窿,半晌之后靠着贵妇人的修养竟然硬是忍住了。
这个小杂种不过是故意想激怒她而已,如了他的愿只能让旁人看笑话。想玩攻心这一套,他还嫩着呢。
抬手理理鬓角,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我没记错,再过一段时间应该就是你妈妈的忌日了吧,唉,她过世的时候我正好有些忙,所以没能赶过去祭拜,心里着实过意不去。所以在你姥爷过世之后特意寄了一盆花送过去——不知道你收到没有?”
她的确送了一盆花,一盆艳丽似火的鸿运当头。
沈十安安抚狗子的动作一顿,浓密的睫毛垂落下去遮住眼中神色,忽然笑起来:“秦夫人,不知道万鬼缠身的滋味如何?”
秦书猛地一颤,脸上瞬间血色尽失。
“……是你,”她死死盯住沈十安,整个人抖如筛糠,两只深陷的眼睛里爆发出深入骨髓的恐惧和恨意:“果然是你,我就知道是你!你对我做了什么,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你是养了小鬼还是下了降头?你以为用这些歪门邪道的手段我就会怕你吗?你以为召来一些牛鬼神蛇就能把我赶出顾家好让你得偿所愿吗?你做梦!我连活人都不怕我还怕死人吗,来啊,你让他们尽管来啊!”
沈十安不说话,嘴角依然带着笑意。
秦书恨极了他这副表情,尤其恨极了他那双眼睛——那双和沈青染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双眼睛被璟宸记了许多年,念了许多年,牢牢守在心底不许其他人沾染半点,可是她不服,她废了那么多力气才让那双眼睛乖乖闭上烂在土里,她花了那么多心思想让自己一家人幸福美满,可璟宸心里依然只有那个女人,为什么,到底凭什么!明明她才是最爱他的,明明她才是名正言顺的顾家夫人!
如今这个小杂种竟然顶着一双同样的眼睛来到京城,他竟然敢觊觎本该属于长晟的东西,他该死,他跟那个贱人一样都该死!
浓稠的恨意聚集在秦书胸口涌动,她站起来看向沈十安:“是我太心软了,都是我太心慈手软了,我早就该让你和你那个贱……”
“我劝秦夫人考虑清楚之后再说话。”沈十安打断她,眼底幽光流转:“有些话的后果,你恐怕未必承担得了。”
“后果?”秦书笑起来:“什么后果?你想杀了我?你敢吗?我是秦家的独生女,你敢伤我分毫,秦家毁掉你这个笑话一样的小组织不过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是了,顾家肯定会保护你,可顾璟宸能保得住你一个人,他能保得住你手下那些小喽啰吗?”
她一步步走到沈十安跟前,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你以为我既然敢来,会没有任何依仗?只要你伤了我一根头发,我这八名手下立刻就会通知秦家,到时候除了你之外,利刃的所有人一个也别想活。秦家之怒,才是你这种没见过世面的蝼蚁绝对承担不起的。”
第141章
狗子躺在卧室的乳胶床垫上啃了三个苹果,沈十安还是没从更衣室里出来。
“安安,”沈寻百无聊赖,翻了半圈去咬尾巴上的毛:“你换好衣服了吗?”
“好了。”
更衣室的门被人推开,片刻之后走出来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
沈十安走到镜子前面,系好袖扣之后抻了抻衣角:“怎么样?”
镜子很长,正好将他整个人都映照其中。
这不是沈十安第一次穿制服,以前大学军训的时候也穿过迷彩,这类服装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材好的穿着看起来越好,身材差点的穿着看起来就越差那么点味道。
沈十安当初穿迷彩服军训的时候被校新闻社抓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长腿细腰唇红齿白,连汗湿的头发都湿得恰到好处,最后被宣传处看中贴在校园网主页上当了一年多的招生广告。他“冰山美人”的名头就是因此才传播开来的。
而不管是当初那身迷彩服的质感版型和如今这身定制作战服相比,还是当初大一新生的青涩和如今利刃队长的气场魅力相比,都称得上是天壤之别。
林阮说得没错,能在末世之后打出名气的服装厂果然有些真本事,作战服剪裁流畅质感绝佳,穿在他身上无处不合适,黑色的皮带紧束腰间,与黑色短靴交相呼应,整套制服如同一柄点缀着金、黑纹路的墨绿色剑鞘,鞘中藏着一把绝世神兵。
锋芒既出,所向披靡。
噗通一声。叼着自己尾巴的狗子如同石化一般从床垫上直直滚落下来,两眼发直,盯着沈十安久久不能回神。
“你觉得怎么样?”沈十安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对着镜子调整皮带和领口,“我觉得还不错,挺合身的,里面正好还能加一件羊毛衫。”
而且考虑到了战斗需要,布料弹性极佳,沈十安做了几个深蹲,又尝试性抬腿踢了两脚,都活动自如不受任何影响,黑色短靴在空气中踢出几道轻微的爆破声,可以预料如果击中目标身上该是怎样一番效果。
“寻寻你怎么不说……”沈十安转头一看,立时吃了一惊:“你怎么流鼻血了!”
赶紧抽出几张纸巾垫在大狗鼻子下面:“哪里不舒服吗?头疼不疼?肚子呢?是不是发烧了?”
养了狗子这么长时间,无论是奶狗时期还是奶娃娃时期都从没见到他的身体出过什么毛病,吃嘛嘛香比谁都壮,流鼻血这着实是破天荒头一次,沈十安又急又慌,正准备带他去科研楼做个详细的身体检查,就见狗子如梦初醒般晃了两下脑袋,“我没事。”
“我没事,”沈寻又重复了一遍:“……我就是突然有点热,然后心跳有点快,估计是因为房间里温度太高了。”这种情况他自己也是第一次遇见,好像有团热流在身体里四处乱窜,但又找不到宣泄点,最后全从鼻子里冒了出来。
看来必须得早点恢复本体,现在的身体还是太弱,动不动就流鼻血怎么行,太丢人了。等他恢复本体之后,绝对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身体发热?心跳加快?
沈十安用手贴在他心口处数了一分钟,还好,现在在犬类动物的正常范围内。眼看着鼻血也停了下来,高悬的心脏总算放下一些:“你是不是上火了?”
仔细一想,这几天因为烧着壁炉的确吃了不少烤红薯。
“多喝水多吃水果,”沈十安擦干净鼻血后在狗头上揉了两把,“一个星期之内别吃红薯了。”
正好门外传来刘方舟按耐不住地呼唤声:“沈哥,你换好没有,换好了出来让我们瞧瞧鸭。”
“来了。”
沈十安走出卧室,短暂的寂静之后立刻迎来一连串尖叫:“太帅了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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