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吃吃喝喝喝!”
“苗哥咱俩走一杯?”
“吃肉吃肉,这变异小香猪的味道真是绝了!”
“歌姐你跟队长的手艺真是太棒了!”
“……”
沈十安盛了一碗雪梨排骨汤放到顾先生跟前:“尝尝,我跟长晟一起做的,除了雪梨还放了点苹果,你试试合不合口味。”
顾先生看着他欲言又止止又欲言,舀起一勺汤送到嘴里:“不错,你也吃。”
还想再说什么,便看见沈十安又给沈寻也盛了一碗汤,嘴里的一块雪梨立刻没了滋味。
从安安和这位“男朋友”相处时亲昵熟稔的氛围来看,两人结识甚至是确定关系应该都已经过去了不短的时间。
他想不通安安为什么不告诉自己,是怕他会横加阻拦吗?还是怕他不能接受?又或者,只是觉得这是个人私事,根本没必要让他知道?
也对,顾先生略有些自嘲地想:他这样一个根本没尽过多少责任的父亲,有什么权力要求安安必须要将自己的感情生活向他报备呢?
可顾先生还是希望安安能够告诉自己,这样他就有机会让安安知道,只要他觉得开心觉得幸福,自己绝对不会干涉他的生活。
难以排解的纠结和苦闷占据了顾先生的神志,以至于他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失踪多日、刚回家不久的孙子。
好长时间没有吃过这么奢侈的全肉宴,除了顾先生以外,所有人都敞开肚皮大快朵颐。
刘方舟一边吃一边道:“小香猪平时不容易见到,我觉得咱们今天抓住变异猪的地方,附近很可能在末世之前有个小香猪培育基地啥的,明天可以再过去碰碰运气,说不定又能抓到一只呢。”
“我觉得可以!”苗首富一拍大腿:“抓不到没损失,抓一只吃半年!”
萧琅吃到一半耸耸鼻子:“草,我怎么还能闻见一股肉香味。”勾魂夺魄似的直往心里钻。”
许歌笑:“萧团长鼻子灵,厨房里还炖了猪头肉,估计也该好了,我去看看。”
变异猪的猪头实在太大,沈十安只炖了其中一小部分,估计连二十分之一都不到,即便如此还是动用了别墅里最大的两口铁锅,架在灶上用柴火烀了将近三个小时,早就汤汁浓白骨酥肉烂。
熊满山帮忙将其中一口铁锅先端出来,锅盖一掀,热气腾腾的肉香气立时扑面而来。
所有人都不自觉深吸了几口,凶凶暴暴被勾得绕着桌子使劲蹦,陈南给扔了两块肉骨头。
“我一直觉得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是猪头肉了,”李诚满脸怀念:“我们老家以前几乎家家户户养猪,每次杀猪主人家肯定都会把猪头留下来,置办杀猪饭招呼左右邻居和亲戚朋友,烧猪头什么都不用放,只需要拿清水闷在锅里炖几个小时,那肉香得吃完了能想一整年。”
“对对对!”刘方舟疯狂点头:“我也喜欢吃猪头肉!又香又嫩,尤其是夹在骨头间儿的,一边吸溜一边啃特别带劲!”
说话间已经拿起一块大骨头啃了起来,沈十安早就将这块猪头用剑劈成了几十块,大小正好适合抓在手里。
许瑶也给童童夹了一块:“慢点吃,小心烫。”
“都吃都吃,吃这东西斯文起来可没意思,必须得亲自上手!”
“都别客气,吃完了里头还有一锅呢。”
“香,太香了,怪不得叫小香猪呢。”
“多亏寻队抓住了这么个好家伙,来来来,这杯我敬寻队长!”
哐当一声,顾先生手里还没啃的肉骨头掉进碟子里,看看沈寻又看看苗首富:“……你刚刚喊他什么?”
晚餐结束之后,萧琅等人先后告辞离开,沈十安从顾长晟那里接收到一个加油鼓劲的眼神,和沈寻一起走进小书房坐到顾先生对面:“有些事情,您可能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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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利刃食堂的主厨,田毅每天负责采办调配食材,制定当天的菜单,烹制当天主打的大锅菜,再把其他菜品给副厨们分配一下任务,统计核对好食堂库存,差不多就能结束工作了。
根据地里总共两百多号人,整天守在灶台前烟熏火燎的,这份工作算不上轻松,当然和更多的普通人比起来也算不上多辛苦。
今天晚上结束工作的时候,太阳还没完全落山。
他手里领着两个布袋子,一袋里面是饭盒,装着从食堂打的饭菜,准备带回家和老婆孩子一起吃;另外一个袋子里装着才分到的五斤肉。
住宅区和食堂离得不远,这个点多得是刚吃完往回走的队员,沿途不停有人和他打招呼:“田大厨,下班了啊!”
“哎,您吃过了?晚上的菜对不对胃口?”
“刚吃过,田大厨的手艺一绝,那必须对胃口啊。走了,回见!”
“哎,您忙着,回见!”
参加任务出生入死的队员们大都是瞧不上普通后勤工作人员的,这些队员之所以愿意招呼他,一是因为他在厨房办事,民以食为天,谁都知道跟厨师搞好关系总不是坏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跟队长在末世刚开始那会儿就有些交情。
这交情真要说起来也委实算不上什么交情:那是队长对他有恩,逃难路上捎了他全家一程,一直送到安全基地门口。
但看在别人眼里,他跟队长在利刃建立之前就认识,又是队长亲自带回来亲口聘请的,和其他后勤人员比起来自然就不一样。
田毅知道这一点,也由衷感激这一点。
末世之后多少人家破人亡忍饥受冻,他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带着老婆孩子待在内城区安稳过日子,不愁吃不愁穿,不用跟丧尸厮杀搏命,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
队长就是他的大恩人。
思绪被这段往事叉得有些远,不知不觉就走到干部楼前面,直到看见楼前那圈绿植盘绕的围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走错路了:他上个月才搬的家,现在已经不住在干部楼里了,而是在公寓楼里另外分配了房子。
公寓楼的房子当然要比干部楼小得多,刚搬的时候是有点不大习惯,但住了大半个月,倒也觉得挺合适挺温馨。
转身返回去往公寓楼那边走,吭哧吭哧爬上十二楼,走到家门口拿脚稍微踢了两下,叶萍打开门将两只袋子接过去:“瞧这满头的汗,累坏了吧,楼层太高了,没有电梯这上下楼真是要命……”
田毅拿起毛巾擦了擦汗,笑道:“不累,这有啥累的,正好当锻炼身体了。这么热怎么不开空调呢?”
“电费那么贵,哪里开得起。”话虽这么说,到底还是心疼丈夫,找到遥控器打开空调,小声嘀咕了两句后转身走进厨房。
田诗瑶正在自己房间里写作业,听见动静飞奔过来:“爸爸!你回来啦!你今天分到肉了吗?我们晚上能不能吃红烧肉?”
田毅张开手臂一把将女儿抱了起来:“作业写完了?”
田诗瑶搂住他的脖子:“写完了,现在在复习明天的功课。”
“这么自觉?好,晚上吃红烧肉,让你妈给你做!”
田诗瑶开心得脸都红了,用力亲了一口:“爸爸真好!”
叶萍手脚麻利,很快就把饭菜加热装盘端了上来:一盘毛血旺,一盘青椒土豆肉丝,一盘清炒西蓝花,一盆香喷喷的白米饭,还有最中间一小碗刚做好的红烧肉。
的确是一小碗,碗口还没半个巴掌大。
田毅看了一眼妻子,想说什么但是没说,给女儿盛完饭之后把那一小碗红烧肉推到她跟前:“瑶瑶吃,多吃一点,补充营养长高个儿!”
田诗瑶看了看那碗红烧肉,又看了看父母,把碗往叶萍跟前推了推:“妈妈吃。”
“妈妈要减肥呢不能吃肉,”叶萍把碗又推回去:“瑶瑶吃,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田诗瑶又把碗往田毅跟前推:“爸爸吃。”
“爸爸在食堂吃了好多,早就吃饱啦。瑶瑶快吃,别推来推去,再推肉都该凉了。”田毅故意逗她:“你要是不喜欢吃,我可就送给隔壁磊磊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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