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听着此时隐约回荡在山间的狼嗥,更令人深深信服。
在座的七个猎户与三只猎犬都只识得西山的路,如今已经到了东山与西山的界河边,冬季的界河结着厚冰,它不像从东山上流到村中的热河一般,冬季依旧温热。所以郑老汉决定明天一早便渡过去,往东山攀。
此行,除了平日的过命兄弟以外,老郑还带了他的三儿子冬生,他一共有四个儿子,只有冬生继承了他的衣钵,那是一个天生的猎人,且青出于蓝,带着他,此行更有信心。
冬生已经二十四岁,体格强壮,生性憨厚,但常年在西山围猎,也没有定下什么好人家。郑老汉已经打定主意,若是水哥儿能活着被他们带回来,就养在自己家里,以后给自己家冬生做郎君,家里的嫂子也不会欺负这个夫郎。
冬生从西山赶上来,身边跟着嘴里叼着野鸡的猎犬,手里拎着刚猎得的五只肥兔子,他用刀熟练的切开兔子,穿上树枝,放在火堆上烤起来,众人就着干粮简单的吃了一顿。
“老郑,咱们明天就上东山?”李二郎听着山中狼的声响尚有些忐忑。
映着火光,老汉郑重的点头,“咱们到了东山也不许捕猎,万不要惊动了山上的,只悄悄摸到他们放下水哥儿的那处山上,看看猎犬还能不能嗅到。”
“只是,这都隔了好久,从他舅家拿回来的旧衣物味道都散了,不知犬还能不能行。”
冬生闻言咽下最后一口干巴巴的烤肉,“李二叔,放心,细条他们几个鼻子可好使!要是有踪迹,肯定能寻到。”
众人忧心忡忡,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安心,便第二日早起过河,悄悄的往禁地东山寻去了。
水时熬了好几天,将毛衣织出了大概,却再也没看见符离,他像消失了一般,独留自己在这树上的方寸空间中心焦忐忑。
昨夜借着火光织了太晚,早上起来眼睛都有些酸涩,但他还得给自己与小马张罗吃食,马儿已经能站起来,只是不能跑跳。
他煮了一锅肉汤,后又给小马烀了一小锅栗子,软软的捣碎,小马吃的晃尾巴,但它那长长的鬃毛总是垂到锅里,粘上栗子糊。
水时仔细打量着这匹黝黑的小马,他以不多的关于马的知识认为,这是一只弗里斯兰骏马,它的族群中可能还有其他颜色的混血马,但马王与这只小马的血统看起来是很纯的。
母马王奔驰起来极好看,四肢修长有力,姿势优雅,足有半米多长的黑色鬃毛随风翻飞,且快如闪电,能跑过雪崩的速度!
于是他很是欣赏了一会儿小马的美貌,然后伸手将那些长长的乌黑鬃毛扎成小辫子,干干净净的垂在另一侧,马儿这才安心的吃起栗子糊,水时呲眯一乐,小东西编了辫子,看起来更是宝里宝气的,既憨憨又俊秀。
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经常垂在脑后的有些杂乱的头发,那些被搓到一起的成股的硬发曾垂坠到自己的脖颈与脸颊,他记住了那种触感。此刻更是天马行空的想着,那人的头发若是编起来,应该是比小马好看。
露出那人光洁的额头与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眸,那想必他看起来便有“人”味了吧。
几天过后,毛衣已经织好,软软蓬蓬的叠在一旁。
水时还是决定要外出一趟,那人将他狼穴中一大部分的干皮子都拿到树屋来了,虽然保暖,但梆硬!他要将这一批皮子鞣制了,估计一冬天都不愁衣服与被褥了。
想完便做,提着筐,装着皮子,便自己往那片温泉池处走,他认为有了花豹的前车之鉴,没有野兽再敢出没在这附近了。
树林中的积雪融化了好些,有些地方露出了泛着绿意的地皮,水时严谨的按照上回符离带领的路线,安安全全的到了地方。
鞣制皮子的间隙,顺便到狼群那处的池子上游洗了个澡,狼们只是友善的闻闻他,有时候还会贴一贴。
他将洗干净的皮子放在狼泉中浸泡,便起身去到温泉汇集而下的河流边看一看,有没有水产之类,或可以带些鱼贝回去呢!
水时顺着红岩走到氤氲着热气的河流边,却只见这条河清澈见底,什么活物都不见,他了然的叹口气,正要回去,忽然听见旁边的山谷中一阵躁动的狼吼。
那不是平日用于联络的长嗥,而是遇敌时的威慑咬叫!且怎么还有狗的声音?他到狼群也有些日子,从没听过哪只狼会狗叫,有些好奇。
水时深知自己的斤两,去了也是添乱,但他想起了那日豁开肚皮的狼王,或许自己可以救一救受伤的狼!所以还是没忍住,他轻手轻脚的往山谷处走。
正在泡温泉的几只年老的白狼见水时往山谷去,也从温泉中起身,抖了抖水,谨慎的跟在水时身后。
水时回头看了看几只悉悉索索跟上来的白狼,心中更是有底。
于是他大步跑到山谷下的树林中,只见十几只青狼灰狼围着什么东西在恫吓撕咬,再往前,他愣住了。
和狼群僵持的,是两只猎犬,第三只已经被咬断了脖子,躺在鲜血中。
而猎犬护着的,是一个倒在地上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19章
水时看着嘴角带血的几只狼,心里忽然有些恍悟,狼只是对族群友善,它们毕竟是野兽,是要吃人的。
自己当初幸运,被狼的首领符离给夹到了树屋里,可眼下这个人明显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他林水时是万万号令不了这些狼的。
但又不能放任不管,否则等这两条猎犬也被咬死,下一个就是躺在地上不知生死的那个人了,他曾亲眼见过,群狼将野牛那么厚的肚皮掏开,啃食心肝与筋肉的场景!
水时实在无法想像这人的下场,于是只能咬咬牙,慢慢往前接近。身后的几只白狼对视了一眼,仿佛看出水时的想法,这是首领的伴侣,它们很愿意帮忙。
于是几只白狼站在水时后边,低下头,并露出犬牙出声威吓。几只正打到兴头上并被激起凶性的青狼与灰狼这时候才注意到,这几只白狼不是来帮它们狩猎的,而是命令它们离开。
它们兀自舔了舔嘴唇,出于天性不敢不从,对白狼的臣服是刻在每一只狼的血脉中的。于是夹着尾巴示弱,低头伏到几只老狼与水时的脚下,舔了舔它们的脚。在其他狼的眼里,水时身上到处是符离与白狼群的味道,被认为是白狼的族群。它们示完弱,然后才灰溜溜的散入林中。
水时忍着身上的鸡皮疙瘩,看那头嘴角全是血的灰狼舔了舔自己的鞋,然后离开,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很感激身后这几只不认识的白狼,但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地上那个人!
两只猎犬本就是强弩之末,在狼群的围攻下已经力竭,只是为了守护主人而拼命罢了。猎犬护主的刚想咬水时,却耸了耸鼻子,辨认出气息,这不是主人拿给他们的那条衬衣的气息么!于是当下摇了摇尾巴!
又转头看了看那几只白狼,猎犬再也不敢像咬其他狼一样上前拼命,血脉被压制,它们连对视都不敢。只得害怕的回到主人身边,好生闻闻舔舔,又看了看水时,乞求救护。
他们是被人类饲养起来的狗,自然亲近人类,于是水时仗着胆子赶紧上前查看,几只老狼也不过去,他们只站在远处歇息,根本没有将那两条似狼非狼的东西放在眼里。
水时把地上的人翻过来一看,是个年轻的小伙,一张脸冻的通红,头上有血。他赶紧伸手试了试呼吸,见还能喘气,这才放下心。又按了按他的胳膊腿,都没断,又叫了他几声,也没见醒。
于是想了想,连拖带拽的,将人带到温泉处,白狼眼见无事,便起身走开,回到狼群,将捡了人的事告知族群。
水时用树叶给这个人灌了几口热水,又死命掐了掐人中,这才将人叫醒。
冬生醒后,头疼极了,又看见眼前白雾蒙蒙,仿佛仙境,眼前正蹲坐着一个人,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皮肤白净,额上还有一颗暗淡的孕痣,像极了小时候一起玩耍过的水哥儿。
他以为自己死了,见到了水哥儿的魂呢!他哑着嗓子,“可怜水哥儿,死了依旧不能回故里,冬子哥把你的魂儿带回去吧,见见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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