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穿上讲究轻繁飘逸、宽带束腰、广袖垂落的文士服,就像偷穿家里兄长的衣衫。
被他这么一说,陆骁想起前夜里谢琢穿月白文士服的模样。
明明都是同样的衣服,但谢琢穿上,是有几分不同。
两相对比,他毫不顾念兄弟情分地评价:“确实不配。”
在沈愚拍桌子前,陆骁从怀里掏出刻有“梁”字的令牌,精准地扔进沈愚怀里:“还你,这次谢了。”
沈愚接住令牌,思绪被领到了这上面:“你这一路可还顺利?”
陆骁此次是奉旨出京,在雍丘督造行宫。但没人知道,半个月前,送往凌州边境的军粮半路出了问题。别的人都信不过,陆骁不得不一番布置后,暗中独自离开雍丘,星夜前往,亲自看护军粮。
一直到他哥陆绪的人马来接应,才调转马头,赶回洛京。
经过的几个州都是梁国公的封地,所以临行前,陆骁特意找沈愚借了令牌,方便通行,以免半路被地方守备军拦下。
否则,咸宁帝可不会觉得他陆骁只是“擅离职守”,而会觉得,掌管凌州数十万兵马、三代为将的陆家,其心不臣。
“挺顺利的,多亏了你这令牌。”
“都是小事,军粮要紧。”沈愚把令牌放好,又垮下神情,“你是顺利,我可不太好!不,是非常不好!”
陆骁非常有兴致:“来,说来听听?”
沈愚终于找到一个能听他抱怨的:“你刚回京,可能还不知道,现在满洛京都是我的艳闻!说我不远百里,冒着大雨,去破庙与一殊艳的美丽女子厮混,柔情似蜜,情意绵绵。天见可怜,我连女子的手都还没拉过!”
“我爹气得要打断我的腿,我娘苦口婆心劝我不要辜负了那个姑娘,让我赶紧把人带回家。”沈愚越说越愤慨,拍着桌子,“他们为什么都不相信我?破庙里那个男人都没戴金冠,如此穷酸,怎么可能是我本人!”
陆骁长年拉弓射箭的手指粗砺,正灵活地转着瓷杯,听完后,颇为认同地点点头:“确实,你说得没错。”
是他想得不够周全,下次得准备顶金冠戴上才行。
要不是不能暴露,他都想起身行个大礼,说一句“谢世子指点。”
被所有人误会、自己又解释不清的沈愚一时间非常感动,只差执手相看泪眼:“陆二,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只有你愿意相信我!只有你!”
陆骁淡定地喝了口茶,语气甚笃:“嗯,我当然相信你,在破庙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
沈愚更感动了。
假装清了清嗓子,大仇得报的陆骁放下茶杯,“对了,我一走小半年,最近洛京有什么流行的布料首饰?”
“啊?”沈愚冥思苦想,“首饰不知道,我娘和我姐姐最近倒是喜欢用什么妆花云锦裁衣服,连着做了好几套,前两天还穿去赴宴比美了。”
“行,妆花云锦对吧,”陆骁一边腹诽这些个布的名字非要取这么文绉绉,又努力记下这个名字,“我去买几匹。”
沈愚翻了个白眼,“别告诉我又是给你那个小青梅准备的。”
“不是‘那个小青梅’,她叫阿瓷,虽然这个称呼只有我能叫。”陆骁又道,“她们女子都看重这些,她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洛京找我,最好什么都先备着,反正吃的穿的用的,自然都要最好的。”
沈愚小声嘀咕:“从三年前说到现在,也没见有哪个姑娘来找过你!”
见陆骁的眼风立刻扎了过来,他赶紧摆手,“我刚刚什么都没说!真的!”
然而已经晚了。
只听陆骁微笑道:“我家阿瓷虽还没来找我,但我守身如玉。断不会冒雨去破庙,与殊艳女子夜会。”
作者有话要说:
比一个用金冠组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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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骁,字驰风。
第4章 第四万里
沈愚后悔了,忍不住重重拍上自己的脑门——怎么总是记不住呢,就不该提什么小青梅,明知道提一次炸一次!
他应该体谅一个无望等待数年、内心脆弱的男人的敏感!
在心里劝完自己,沈愚又重新变得心平气和:“陆二,要不要上一份莲花鸭签?雍丘那地方,大片大片的山林猎场,跟洛京比起来,肯定没吃没喝,无聊透顶。”
实际对陆骁来说,这两个地方没什么差别,他兴致缺缺:“一块鸭肉指甲盖那么大,吃着没滋没味。要是换做从前在凌北军营里,火夫烤羊腿的功力顶级,那才叫有滋味。”
沈愚听着陆骁的描述,知道他肯定又想凌北了,拍了拍陆骁的肩膀,权当劝慰。
没想到陆骁“嘶——”地抽了口气。
沈愚震惊地看着自己的手:我难道忽获神力,一巴掌把陆二的肩膀拍碎了?
这时,门口传来脚步声,没一会儿,两下敲门声后,一个身形劲瘦、穿深色短褐的年轻男人推门进来,先笑眯眯地朝陆骁喊了声“侯爷”,又喊了声“世子”。
等门关严实了,沈愚注意力从自己手上移开,上上下下打量张召,眼神一亮:“我肯定猜中了,陆二,你是悄悄从雍丘走了,但总要有个‘陆二’留在雍丘,管着行宫督造。”
他压着声音,语气兴奋:“是不是像话本里一样,你让张召戴上人皮面具,假扮你守在那儿了?”
“你去给我找张人皮面具来?我出高价买。”陆骁使了个眼色让张召过来,一边满足沈愚的好奇心,
“不过也差不多,我先假意把张召派出去,又说自己被马蜂蜇了脸,耻于见人,这马蜂毒,嗓子也跟着哑了。等我半夜走了,张召穿着我的衣服遮着脸窝在房间里,没人发现得了。今天天还没亮,他骑马从雍丘往洛京走,我从长垣往洛京,半路上正好换回来。”
沈愚抚掌,卖弄自己为数不多能记得的成语:“好一出移花接木!”
陆骁不是很想搭理他。
等张召走近,陆骁脱下黑色麒麟服,只穿白色内衫,又径自拉开衣领,露出肩膀上还在渗血的伤口。
沈愚猛地瞧见,没个心理准备,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自小长在洛京,家里仆从环绕,连磕碰都很少,更别说这种深可见骨的伤口了,简直是看一眼晚上就要做噩梦的程度。
作为亲随,张召从小跟着陆骁,长在边关,上过战场,对再狰狞的伤都见怪不怪,瞧了瞧:“侯爷,你这伤口怎么又裂了?”
沈愚白着脸,心虚地凑近,还不忘捂着鼻子挡血腥气:“什么时候伤的,运粮的路上?不会是我刚刚一巴掌拍裂的吧?”
陆骁不怎么在意:“在宫里就裂了,你那一巴掌,最多只能让它裂得更血肉模糊一点而已。”
“陛下也拍你肩膀了?”沈愚看着陆骁的伤,觉得自己的肩都跟着疼了起来,“运粮这事,你只去这一趟,还是后面还要再去?”
张召见陆骁额头上出了一层虚汗,代他回答沈愚的一连串问题:“就是路上伤的。第一批军粮已经到了凌州,第二批刚筹措好,这一回大公子特意派了人来接,不用劳动我们侯爷了。”
他熟练地清理好伤口后,打开药瓶,“侯爷,你这伤口先是骑快马回来,路上颠裂了,马上又淋了大雨。好不容易消停,进了一趟宫,又给拍裂了,真够多舛的。”
陆骁懒得听他念叨:“你怎么能跟你爹一样,闭嘴,上你的药。”
沈愚也凑过来:“陆二,你伤口看起来这么深,可你怎么一声都不叫啊,难道不疼?”
“滚,你来试试?”陆骁声音都是绷着的,“老子只是忍着而已!”
他随意朝窗外一撇,正好看见一个身穿月白文士服的人走在街上,抬抬下巴,“巧了,阿蠢,喏,让你不能戴金冠配玉腰带的那个谁。”
“说了不要叫我阿蠢!”沈愚透过窗户缝往楼下看,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奇了怪了,明明街上人不少,偏偏这个谢延龄就是有让人一眼先看见他的本事!不过这一层又一层的文士服穿着,他真的不热?我都快出汗了!欸,他这是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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