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57)
“哗啦”,有人抖开一大张厚厚的外袍,盖在宋凌霄身上,将他裹住,抱了起来,动作有点粗暴地擦着他的湿头发。
宋凌霄懵逼地任人一顿擦,直到头上脸上都被抹过一遍,那人才放过他,将外袍从头上放下来,裹住他的脖子和肩膀。
这时候,宋凌霄才发现,用来给他擦脸的,是一件羊皮披风,放在现代能卖十万块钱那种,毛料特别油光水滑,里面的衬子也是纯羊皮的,细腻温润,只是这会儿被它的主人用来当抹布,一顿擦,糟践了。
心疼,心塞。
宋凌霄一边替救命恩人心疼,一边抬起头来,想好好给人道个谢。
谁知,一抬头,就对上了某个熟悉的面孔。
草,怕啥来啥,这就是墨菲定律吗?
“宋凌霄,”陈燧微垂着丹凤眼,英俊到近看也挑不出一丝瑕疵的脸上带着嘲讽的冷笑,“可真有你的。”
陈燧一直觉得,自己是当之无愧的冷面王,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
但是,从昨天到今天,他不止一次地感觉到自己的脸颊肌肉不受控制,气的。
就是给怀里这个一脸无辜的小兔崽子给气的。
昨天跟他说,咱平民一个,高攀不起。
今天就甩了他,自个儿跑出国子监,招呼也不打,害的他在墙根下等了半个时辰。
翻脸不认人,很好,如果只是如此,陈燧也就忍了。
偏偏有线人给陈燧打报告,说内厂太监邓绮无故出宫,出现在洒金河畔,不知在做什么勾当,陈燧知道邓绮是宋郢的亲信,便过来看一看,谁知这一看可好,正看见桥洞下,某个昨天才嫌弃过他的小混账,正与一个叫花子拉拉扯扯,夹缠不清。
他,大兆的六王爷,就连个叫花子都不如?!
宋凌霄战战兢兢,完全不知道自己戳到这位龙子龙孙哪块逆鳞了,他支棱起身子,尽量不沾到人家金贵的羊皮披风,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对,减少损失就减少赔偿,而且这事儿真的和他没关系,是陈燧自己要用羊皮披风给他擦脸的!
谁知,宋凌霄这般举动,在陈燧眼中却有了别的意思。
陈燧松开了手,退了半个身位,站起身来。
人家连挨都不愿意挨你,你还紧往前凑什么,是嫌自己不够贱吗?
气氛顿时冷下来。
这时,救人救了个空的郑九畴爬上岸来,河水太冷,上来被风一吹,不由得哆嗦起来。他本就脱了马褂,此时仅着一件小衫,比光着膀子好不了多少。
他偷眼看了一眼宋凌霄这边,见宋凌霄被一个身穿玄色劲装的高个少年救了起来,那高个少年仪态非凡,装束华贵,此刻正守在宋凌霄身边,寸步不离。
而宋凌霄只是打了几个喷嚏,看起来没什么事,郑九畴那股子良心不安的劲儿稍微放下些,他看出救人的少年不是等闲之辈,再留下来恐怕有麻烦,便打算溜走。
“蓝弁,把人拿下。”陈燧冷着脸,头发上、衣服上滴滴拉拉全是水,外在形象的狼狈并没有减低他周身的凛冽杀气,反而还有提升效果。
“是!”蓝弁一个狮子搏兔,起落之间,将郑九畴脸朝下、屁股朝上压在地上。
郑九畴痛哼一声,挣扎着抬起头,就见一双湿哒哒的蹬马靴走到了他跟前。
靴子头抵住郑九畴的下巴,将他的脸挑了起来。
郑九畴难受得直哼哼,被迫对上一双审视的眼睛,他心中一震,只觉得自己肺腑里都被看透了一般,那眼神极冷,极深,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该有的眼神。
陈燧打量过郑九畴的脸,一个人的脸上总能看到很多东西,诸如他的生活状态,他是否健康,他有没有忧心的事情,尤其是眼睛、眼神,一个意志坚定胸怀大志的人,即便身处下位,往往也不会目光躲闪。
而郑九畴正好相反,陈燧一眼就看出了他软弱的本质。
是陈燧最瞧不上眼的那种人。
“哼。”陈燧鼻子里发出轻蔑的笑声,他的心情触底反弹了一丝丝,这种垃圾,以宋凌霄那眼高于顶的态度,绝对看不上。
“等一下,他不是故意的,”宋凌霄的声音从陈燧身边传来,他将羊皮披风叠好,放在陈燧旁边,然后小心翼翼地解释说,“他叫郑九畴,是我新交的朋友。”
“啪”,陈燧的心情又掉回了谷底,还往下沉了三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975的地雷x1,式神的地雷x1,感谢@975的营养液+17,离葵的营养液+10,姐姐的营养液+8,土豆豆的营养液+2。
第31章 第一个签约作者
新交的“朋友”?
昨天刚甩了我, 今天就新交上朋友了,宋凌霄啊宋凌霄,你可真行。
陈燧心里气破天, 他却不是可以随意发脾气的普通人,这街上明里暗里多少双眼睛盯着, 何况为了一个不识好歹的小玩意儿, 值得吗?
没错, 宋凌霄对于陈燧来说, 就是有点新鲜感的小玩意儿, 和西洋使臣进贡的自鸣钟,南洋船队呈献的辛香料, 本质属性上没有什么不同。
衣不如新, 人不如故,宋凌霄就是那说不上质量多好但是款式新鲜的衣服,蓝弁才是陈燧过命的手足。
“蓝弁, 撒开他吧。”陈燧说道,“我们走。”
蓝弁依言松开郑九畴, 三步并作两步跟上陈燧, 小声在陈燧耳边问:“哥,咱们就这么走啦。”
陈燧冷笑一声:“人家新交的朋友, 想必有许多话要说, 我们就不要不识趣了。”
蓝弁耸了耸鼻子, 洒金河上飘来一阵山西老陈醋味儿。
……
宋凌霄看了一眼地上的羊皮披风, 欲言又止, 陈燧是忘了拿了,还是不要了?
就刚才那气氛,他实在是不敢追上去问。
只好卷吧卷吧收起来, 说不定什么时候陈燧又要了呢。
宋凌霄来到郑九畴身侧,伸手将他拽起来,两人对视一眼,郑九畴心内惭愧,把满是冻疮的手从宋凌霄手里抽出去,飞快地别开目光。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逃走。
“你……你怎么知道我是郑九畴?”郑九畴低声问道。他现在胡子拉碴,蓬头垢面,此刻就算是他爹到了面前,都未必能认出他。
“我有自己的信息来源,如果你信得过我,告诉我关于双彩釉的细节,我可以帮你找到她。”宋凌霄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调查过郑九畴,而且还可以帮郑九畴调查双彩釉。
郑九畴盯着宋凌霄看了半晌,似乎在犹豫,在斟酌,他突然笑了一声,声音里有破罐破摔之意:“罢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东西好骗的了,就信你一回。”
宋凌霄喜上眉梢:“我还有一事相求……”说到一半,他感到鼻子痒痒的,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
“别站在街上说了,”宋凌霄揉了揉鼻子,“等会儿吹感冒了,去我铺子里吧。”
这时,两人互视一眼,才发现对方都是狼狈不堪的样子,从他们身边路过的人,不约而同地绕开一丈,像看两个疯子一样看着湿哒哒滴水的两人。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两人莫名感到此情此景十分可笑,从紧张状态中放松下来,忍不住相对捧腹。
只是此间要去凌霄书坊,还需要一些路程,来时宋凌霄是搭顺风车来的,回去也得叫个车。
赶巧,一辆马车碌碌驶来,停在两人面前,宋凌霄立刻招手,上前询问车夫走不走短途。
车夫十分干脆道:“上车吧。”
宋凌霄感觉自己今天真是好运连连,他叫上郑九畴一起上车,两人一前一后钻进马车里,这马车从外面看规格就很高,马匹高大精神,毛色油光水滑,车轮也是用上好的木头的做的,车厢更是宽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