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1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一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一世我一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一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一眼,又说了一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一股老气儿,或许是多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多,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多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一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多学学,人家孩子多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一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一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一跳。
说来,我上一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一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一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更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一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一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一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一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一一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一手拿着契约书,另一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一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