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遥淡淡笑着全同意了。条件是沈知行请他去那家死贵死贵的居酒屋喝顿酒。不醉不归。
但世上没有容易的事。解决了这一天,后面还有很多天,无数善后要解决。
演员的档期,光爨莫扬的就协调了十来次。他又不是演员,还要在自己的商业帝国里日理万机。差点没给温旻和小七累吐血。
金不戮在温旻帮助下,跟经纪人商量着推了两个明年的综艺。
他入行就走的演员路线,一直觉得演戏比综艺和唱歌更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推得毫不犹豫。只留着hills的公演和综艺,都经过温旻策划做了事件曝光,效果很棒。
也因为这样,虽然单独拍了司徒皓的剧,也没被太多团粉追着骂——没被骂太多,已经足够了。
棘手的是平安娱乐。本来答应做司徒皓新戏的国内宣发,结果主演换了,宣发负责人萧梧岐想要退出。
温旻拜托爨莫扬辗转联络到南部三十二路创投的老大岩祝参加前期投资。萧梧岐听说之后,又答应继续参加项目了。
原因很简单——温旻记得很清楚,在一次会议上,萧梧岐特别爱和岩祝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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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过去了。
中间温旻在S市长住了半个月,两市之间奔波更是无数次。
在他的策划下,金、爨两个人非但没有刻意躲避,反而更多一起抛头露面地“营业”。真真假假很适合年末吃瓜。
最开始那个“激吻”被无数站子拿去做素材。结论是粉丝觉得“他真的好爱他”,黑们觉得“做作恶心硬凹,一看就是假的”。
忙完这些已经到了年根。今天是1月31号,第二天就是大年初一。
温旻回B市,和金不戮坐同一班飞机,就坐在他旁边。
金不戮没搞什么街拍,但也穿得很有趣。穿了件亮橘黑花纹的宽大棉服,配个毛绒耳朵的老虎头大棉帽,带俩白绒毛球。给自己整成一个毛绒小老虎。巴掌大的小脸在毛茸茸的小老虎头下显得精致和秀气。
下飞机前,他扬起这样的小脸儿冲温旻笑:“你是B市人么?也在B市过年?”
他自己不是,他是岭南人。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留在B市。
温旻帮他把帽檐往下压了压:“我不是。”
“你也因为工作原因不回老家么?”金不戮跟着温旻一起走出了飞机。说出的话在B市的空气里氤氲成一团有形的白雾,让每个字都显得诚意十足。
温旻笑着摇摇头,护着他的头顶进了包车。眸光在看不见的地方流露出一种年轻孤狼似的沧桑:“不是,我没有老家。我是个孤儿,出来上学以后就再没回去。也不过年。”
说完这句,他看见金不戮星星一样的眼睛里闪过一种同病相怜的光。
可转瞬即逝,他马上又看见那双眼睛里闪过一种梦幻一样的狡黠。
金不戮眨着他的星星眼,拽着温旻的袖子:“那你愿意跟我一起回家么?过年我们九个不一起住。我在北京的家里没别人,大过年怪孤单的。”
去有营业任务的单身客户家里过年。
这……不太好吧。
可这是蓝宝宝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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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温旻在蓝宝的家里。
这个圈子里的人,没几个不在B市来套住处的。蓝宝金不戮刚入行不久,已经有这么一个窝了。
他的习惯里年夜饭不兴吃饺子。家政之前来过,帮他们准备了花胶鸡火锅的所有材料。还有清蒸鱼、煎年糕、发菜猪手之类的岭南年夜饭必备。就在饭厅里用锡纸和厚套子包着保温。
吃完饭连锅都不用刷,第二天会有家政取走。
两个为工作累成狗的年轻人纷纷展现出中老年死宅的品质。没搞特殊娱乐项目,就吃着火锅,看着春晚。
金不戮要保持身材,小猫一样的饭量。自己没怎么享口福,光给温旻夹了。
他看电视里的演员唱歌,露出一种羡慕向往的表情。夹了一块花胶到温旻碗里。然后缩了缩脚。
温旻瞧着他那羡慕的小模样,笑笑地问:“你也想上?”
金不戮想了想,摇头说:“还是演戏适合我。唱歌我其实不是很擅长。要是不能做为一个演员登台,也就无所谓了。”
说着,又缩了缩脚。
他的脚很好看。也是蜜色的,五个脚趾晶晶莹莹,好像五颗盈润的小小鹅卵石。
脚腕修长,踝骨清晰。挽起裤腿的时候显得脚背线条修长。
温旻注意到他总是缩着脚:“怎么,冷啊?”
金不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蜷起鹅卵石一样的脚趾:“嗯,我觉得B市有暖气就没买棉拖鞋。”
这套房子却没暖气。号称恒温恒湿恒安静,冬不用烧暖气夏不用开空调,一年四季都一个温度。
就这样,金不戮嫌冷了。
咕嘟咕嘟的火锅让人热得脸上发红。一点小酒让人脑袋里也煮起了火锅。
温旻看着脸蛋红扑扑的金不戮,看着他可爱的鹅卵石一样的小小脚趾,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到的台词。
他突然掀起贴身的T恤,露出精悍的腹部肌肉一线:“放这儿捂捂?”
金不戮弯着星星一样的眼睛,探究地看着他,似乎还不相信呢。
过了一会儿,抬起一只脚,小兔子一样怯怯地先试探了下,然后慢慢伸进他的衣服里。
温旻有健身的习惯。腹部肌肉紧实到发硬,常年温温热热的。刚吃完饭体温不会特别高,静默下去体温也不会低多少。
金不戮的一只脚伸进他衣服里,仍然像只紧张的兔子。用脚趾小心碰了碰他腹部的肌肉,羞涩地笑了:“你好硬。”
接着又放进了另一只脚,十个脚趾轻轻踩着腹部坚实的肌肉,像一只小猫在踩奶。
然后就露出猫咪一样慵懒幸福的表情,满足地“嗯——”了一声,扬起发红的小脸儿说:“好烫。”
轰——
温旻就觉得从和金不戮的脚接触的地方开始,一股股热流往小肚子窜。脑子也有点宕机了。
他立刻觉得不行。腾地站起了身,把衣服脱下来裹金不戮脚上:“裹着衣服暖和暖和——浴室在哪?我想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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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戮住在一套大平层里。给温旻安排了主人卧室不远的那间房。
温旻就在那里的浴室洗澡。
冲进浴室,打开凉水兜头就浇。浇了估计有十五六分钟,越凉他反而越想起金不戮。想起他猫咪一样踏在自己肚子上,想起他可爱的脚。
温旻也不知道自己的感官怎么了,觉得金不戮的脚一点都没他说的那么凉,反而很热很热。几乎是滚烫的。在他的怀里轻轻地动,用脚趾尖儿勾勒他腹部肌肉的曲线。
哪是勾他的腹部线条。简直是勾他本人,勾他的那里。
温旻记得很清楚,金不戮的脚跟正搭在他腿间,说白了就是那个地方的根部。让他简直心虚,不知道自己硬了被发现没。
浇了半天冷水,眼看着翘起的部位一点没下去,反而越来越硬了。温旻苦笑着叹了口气:不行啊,温旻。
这是在客户家里。专业点行不行,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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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旻用凉水加手撸的复合操练让自己平息下去,一脸假镇定地来到饭厅,金不戮也没在了。
火锅还在煮,汤却快干了。
他早不饿了,估计金不戮也没继续吃的意思,顺手关了电磁炉,坐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放难忘今宵。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洗了这么久,自己给自己逗乐了。一边听难忘今宵,一边欣赏金不戮摆在客厅里的各种照片。
今年全市不准放烟花爆竹,金不戮这房子还是“恒静”,不开窗就一点听不见外面的声音。光听见难忘今宵和他自己的心跳了。
他就在心跳和难忘今宵中看照片里各种各样的金不戮。
七八岁可爱的团子模样。第一次得奖捧起奖杯的怯怯小模样。登台现场的帅气模样……
突然,温旻的视线停留在一张照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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