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47)
“咱们继续走吧。”洛书心累地咬了一口水晶糕,都不想摸一把大黑雕的毛了。
愁死了,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处于成年时段甚至要比一个普通人的一生还要长,但是成亲这件事吧,就像是爹娘的催婚一样,想让孩子以后有个人相互扶持着,况且方尚清还是武林盟主,看起来清闲,但是一等到江湖上出了事,第一个麻烦的就是他,况且——小清清还一穷二白……
洛书揉揉额头,趴在马脖子上,被二零八八勾回来倚在怀里,投喂了一块蜂蜜枣糕。
然而方尚清完全没有体会到师父的良苦用心,欣赏完挚友的画,又将圆筒反过来倒了倒,里面还有一封信。
方尚清展开信,越读越发惊喜,等到读完,露出了让无数江湖女侠双颊飞红的笑容。
“师父!丹青说他在五日后到江南烟雨楼,咱们这一路过去刚好能与他相见!”方尚清与丹青师相交许久,然而阴差阳错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这次终于可以与之秉烛夜谈,把酒言欢!
洛书眼神死。
所以说现在是要去见网友了吗?去吧去吧,反正又不是网恋,不怕见光死,自从知道对方是男性之后就没什么担忧了,反正已经遇到面基最糟糕的情况了……
洛书别过头,并不想看自己这么大年纪还没开窍的徒弟,全然忘了自己年龄比大徒弟还大上一圈。
方尚清不知道为什么师父突然之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是这并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
看着乐颠颠的大徒弟,洛书挣扎着想,没准……那丹青师是女扮男装呢?
***
子车痕顺着血蛊师留下了痕迹,带着余千秋一路前行,到了一个小村庄,看天色不早,准备借宿一晚。
“主人,您看那边,好像有个小孩子?”子车痕性子冷淡,但是余千秋却刚好相反,他一路左顾右盼,不顾子车痕脸上拒绝的表情,将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主人。而现在余千秋发现了在村口蹲着的一个小孩子。
“小孩子?”子车痕顺着看去,果然看到在村口有一个蜷缩着身子的小小身影,微微蹙着眉行了过去,余千秋连忙跟上。
离得近了,便看出这孩子周围不但没有大人,还发着高烧。粗粗一看,他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衣服虽说看起来脏乱,但是隐隐能看出来原衣是一件不曾缝补的新衣。
莫非是个哪家里走丢的公子哥儿?
子车痕想想又摇头,先不说谁家公子哥这么心大,走丢了也不联系自家里还敢幕天席地地躺着,只说这身衣服,虽说是料子还算不错,但最多算是过年时给穿戴上的一身新衣。
这孩子看上去就像是大过年时被家里人赶了出来。
十一二岁的孩子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年龄段,若是放在朝廷之上,已经可以准备定亲事项,放在江湖之中,正是习武最好的年纪,而放在村落里,则是新生的劳动力。若是厌弃这个孩子,自然不用把他养到这般年龄,若是痛恨,又无法解释他身上的一身新衣。
子车痕定定看了他片刻,示意余千秋将他制住,然后探了探他的脉。
无内力,往日身子有所亏损,风寒,还有……
天生药鼎之体。
子车痕身子一震,连忙再次伸手探脉,脉象虚弱至极,但确实是天生药鼎!
天生药鼎,也就是天生的药人。
药鼎对于大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是无数的新药,也是无数的人命。
一味新药的炼制,总归是要有试验品的,而药人则是为此而生。被作为药人的人,往往都是穷凶极恶之人,恶贯满盈之徒,因为无法保证药的毒性,所以药人的死亡率非常高。
一个大夫,当然可以守着,将老祖宗的东西吃透了,这样也能成为一名大夫,但是却永远称不上“神医”。
每一种病的治愈,都是用命堆出来的。
但若是心生慈软,舍不得对药人用药,那死去的就是千千万万得了这病的无辜人。
子车痕一顶斗笠,一包金针,一背药箱,踏过尸山血海,踏过森森白骨,将治病的新法与新药带到世上。
因此,他是圣手,也是毒医。
而现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药鼎之体。
药鼎之体者,容药也,用药也。
他们的身体会自发吸收有利的药性锻炼己身,同时对于对身体有害的药性会有排斥性,只要用药得当,每一次对药物的吸收,都是一次对己身的增强,包括毒药。
子车痕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然后将药给这个孩子喂了了下去,他需要确定,他愿不愿意做他的药鼎。
……
"你还有脸回来?简直丢了老周家的脸!"
"夏哥儿,当初是我们不好,没看住你,可是你怎么能……"
"周夏!你不配当我哥哥!"
"呜呜……哥,你知道同村的人都是怎么说我们的吗?说我哥哥是一个卖屁股的!我就是哥哥做妓的小孩!"
"小夏,你走吧,别回来了。就当是……为了我们。"
为了你们?
可是谁又能为了我呢?
他在南风馆里挣扎了那么久,心中唯一的信念就是回家。
回家,回家,回到那个不富有但是有爹娘,有兄弟有妹妹的家。
然而等着他的是什么?
朝廷为了不让回去的孩子落人口舌,都安排了官兵护送,就说是他们被拐走乞讨,最后又被救了回来,因此回到了家的他们,就可以当是做了一场噩梦,他可以不知道哪里是南风馆,哪里是承阳城,他只是走丢了,然后又回来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村子里竟然有人偶然间在南风馆看到过他。
那村口的陈二哥,从前和他们一起上树下河,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他以为会四处找他的是他,把他在南风馆的事情宣扬出去的也是他。
似乎在他从南风馆出来之后,就再也不是原来的周夏,不管将过去如何粉饰,他只是夏至,再也做不回周夏。
脏了就是脏了,无论如何洗涤,还是脏的。
似乎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包括他的家人。
严肃的父亲发了火,柔弱的母亲带着哭腔责备他,弟弟目露厌弃,妹妹哭着将他推出门去,大哥语气温和,却在劝他离开。
村子里的人看见他就像是看见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绕着走;村里的地痞流氓见了他会把他当妓女一样说不堪入耳的话甚至动手动脚;他曾经下水捞起来的那个旱鸭子,见他接近会往屋里躲,然后他爹爹会拿着木棒出来,曾经感激的脸上满是厌恶。
"怪不得自己水性不好还下去救我家孩儿,原来是小小年纪就心术不正!"
他信念崩塌,张皇失措,只好狼狈逃窜,他无处为家,心有不甘,于是卧在村口。
一连三日,日晒雨打,终是倒下了。
入南风馆是我想的吗?被拐卖被欺压是我的错吗?难道我不是受害者吗?为什么被谩骂被鄙夷的却是我?
为什么啊!
他周身发寒,但心口却如同被生了一把火,烤得他如同身处炼狱,愤懑不甘,痛不欲生。
南风馆中所受的皮肉之苦,怎比得上这噬心之痛。
他一面想着就这样去了,也算是场解脱,一面却挣扎在意识的底层,他们说脏了,那我就好好活着,我要证明自己我比谁都干净!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意识浮沉之间,一股清凉之意包裹住了他,他陷入了无梦无光的黑甜乡。再次醒来,他看见了一个带着斗笠的人,正持着一碗汤药喂他。
一碗汤药入腹,他彻底清醒,也有了精神,便挣扎着直起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道谢的话还未曾出口,就听面前的人问道,"你可愿意做我药人?"
药人?这他倒是知道的。
他笑了笑,反问道,"您可介意我曾在南风馆当过顽童?"
对面的人声音依旧冷清,"否。"
达官显贵,恶霸妓子,与药无关。
"否"吗?
"否"啊。
周夏点头,"请主人赐名。"
对面的人看向窗外,思片刻,道:"就叫半夏吧。"
兰月中旬,一夏过半。
有梗于心,有痰于喉。
用之以半夏。
谓之以半夏。
半夏吗?他低下头应是。
自今日起,再无周夏至,唯有半夏存。
……
过一日,子车痕一行三人上路。
在三人隔壁那间,两日未曾打开的客栈房门终于打开,里面的,却是周陈村的陈二哥,那被半夏救了一命的旱鸭子,和周夏家的大郎。
他们看着已经空了的房间,眼神中有欣慰,有不舍,也有揪心的疼,却唯独没有厌恶。
阿夏,走吧,再不要回来。
***
三日后,洛书一行人行路到了一座村庄。
"师父,咱们在这……嗯?"
方尚清的眉头越皱越紧。
为何偌大的一个村落,竟然没有半分生气?就像是他曾到过的那个村落,那莫名消失的村民……
洛书眼神一沉,纵马在村口走了几圈,看向了那村口的石碑。
"周陈村?"
第52章
洛书率先进了村子。
这村子里声音全无,静得可怕,明明是炎炎夏日,正是虫蚁活动之时,但是这村子里竟然连蝉鸣都听不见。
阳光极盛,隔着空气望向远处,眼前的事物被蒸汽扭曲,地面仿佛要被烤化,行走在寂静的村落里,就像是置身于熔岩炼狱。
洛书抬起头嗅了嗅,闷热的空气灌入肺里,令人不适,但是没有丝毫血腥味。
洛书敲了敲手旁一家人的院门,没有人应声,里面传来饭菜焦糊的味道。推门进去,发现灶上的一锅菜汤已经被熬干了,二零八八用木灰将火盖灭,方尚清随之上前拿起勺子在锅中拨了拨,发现是十分家常的蛋花野菜汤,里面没有加什么东西。
这一户人家就像是方尚清之前描述过的一个村落,菜还烧在锅上,茶水仍冒着热气,但是人却不见了。
洛书一扇扇地推门过去,家家户户都如同第一户人家那样,就像是遇到什么急事匆匆跑了出去,一切都来不及收拾。
可是有什么大事,能让全村人,甚至包括家禽家畜一切活物,什么都顾不得地外出呢?
一个村落里难免有老人与婴孩,这些腿脚不灵便的人又是怎么样走的呢?
这就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逃难。
二零八八眼中蓝光微闪,将村落进行扫描。
【宿主,经扫描村落无生命迹象。】
二零八八的扫描范围是一方空间,其中的生命迹象不仅仅指的是人类,还有蛇虫蚁兽,以及在扫描阶段飞过扫描范围的的飞虫飞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