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从无限流穿回来了(2)
他靠在桌边看我,没有入镜。我捏一捏他的手,趁着网络延迟,给他做一个抱怨的表情。季宵就笑一下,整个暗淡的房间都要被他这一笑照亮。
我被安抚到,之后开会,都能继续镇定地打太极。
等到会议结束,我往后靠一下,揉着眉心。季宵过来,替我揉额角。我拉着他,让他坐在怀中。季宵从善如流,亲一亲我,问:“我可以帮你分担一点吗?”
我听了,惊讶。
说实在的,我曾经觉得,季宵迟早有一天要走。到时候,就是我苦恼该如何留下他。
但他比我以为的更快爱上我。
当然,这造成了一点新的麻烦,这个放在以后解释。
那个夜晚之后,季宵通过了公司的实习生招募,成为一个离我足有三十六层楼距离的基层员工。又一点点往上,终于可以参加总裁秘书的选拔。
我曾经花上十秒钟时间,决定捡走他。这一回,换他用足足六年时间走向我。
他很爱我,我相信了。大学毕业之后,我们换了身份,成为“邵总”和职员,却没有换掉关系。白天一起工作,晚上回到一间屋里、一张床上。
日子这么过下去就很好,可今天晚上,季宵做了噩梦。
我问他:“宝贝,慢点说,什么样的怪物?”
语气里带了点调侃的意思,不过季宵显然没有领会我这份幽默。
他眼睛闭起来,似乎在考虑要如何描述。
“很多……”
起先是这么一句。
“男女都有。”
季宵补充。
“有老有少。”
再艰难地蹦出四个字。
我听到这里,心想,季宵恐怕是没办法给出一个准确的说法了。
不过他还在努力,继续说:“七窍流血、身体扭曲——”
我故意把一条手臂抬起来,假装自己是被`操控的木偶,小臂僵硬地晃动,问:“是不是这样的?”
季宵看我。
他的眼神在这一瞬间发生变化。从前的他,像是慵懒的猫,又像是被收入鞘的剑。可今晚不同,这把剑出了鞘,沾了血。
我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慢慢收回手。
季宵的神色又慢慢柔和。
他笑一下,亲一亲我,额头贴着我的额头,显得乖巧又顺从,说:“老公,你别吓我。”
我不说话,只是抱着他。
他继续亲我。起先是小动物一样的磨蹭,到后面,季宵捧起我的脸颊,嘴唇还是很热、很烫,亲吻的同时,还要发出轻轻的哼声。
果然还是那只小猫。
这个吻结束的时候,小猫想起什么,看一眼旁边的表。
不知不觉,已经将近四点。
我们其实没有说几句话,更多时候,是看着对方,就让时间一点点流逝。
季宵好像从刚才的亲近之中得到安慰。他从我身上起来,随意地扒拉一下头发,语气从容很多,说:“睡吧,天亮之后你不是还要去公司吗?”
我听出一点他的言下之意,说:“你不去吗?”
季宵说:“我可能起不来,请一天假。”
我看他,想说,可你之前从来没有请过假。
不过考虑到他前面那会儿的状态,我最后还是点头。
作为季宵的顶头上司,按照公司章程,他应该写假条,找我签字。不过我同时也是他的男友,可以把这一步稍稍修改,比如:我自己以季宵的口吻写假条,然后自己签字。
看我答应,季宵就往一边走。
走到一半,仿佛觉得不对,硬生生地转过步子,重新去卧室方向。
我看他这番行动,心中不由吐槽:怎么搞的?连刚刚从哪张床上下来都不记得了吗?
第2章 季秘书
事实证明,季宵虽然有“走错”,但上了床之后,他很快就睡着。
倒是我,没什么倦意,坐在床边看他许久。
视线从季宵的发顶一点点往下,从光洁饱满的额头,到俊挺的鼻梁,到花瓣一样红润的、勾引我去吻他的嘴唇,再到脖颈。
看到锁骨的时候,季宵轻轻咕哝了声梦话,然后翻身。
他原本是平躺,这一翻身,就转到我的方向。我起先觉得这是巧合,但接下来,季宵开始缓慢地、以半分钟一厘米的速度往我身边蹭来。我花了三分钟时间确认这不是错觉,然后善心大发,主动伸手让他握住。
碰到我的手之后,季宵平静许多。我这才发觉,原来他的眉头之前一直皱起。到这会儿,大抵是觉得安心了,才终于松开,可以有一夜好眠。
我仍然看他。
他经历了什么、“噩梦”究竟是什么……
这些念头在我脑海中盘旋,过了会儿,我又释然。
考虑这些未免太没有意义了。
我重新回到床上,当然不会和季宵分享那窄窄的床沿,这一回,我去他背后。
在心中默数十下,季宵就又转过来。真奇妙啊,他明明始终都在睡,却好像自然而然就能分辨出我在哪里,因我的存在而平静。
他钻进我怀里。这么热情又主动,我没忍住,又捏一捏他。季宵在梦里轻轻咕哝了一句“老公”,坦白说,我这会儿有种很鲜明的直接把他拉起来,继续“审讯”活动的冲动。
不过在深呼吸几下之后,我想:还是等等吧。
他很累了,我也不是那么沉溺于欲望的人。
这一等,就到天亮。
我和季宵平时作息规律,一般在六点半起床,有时候会做一些“晨间活动”,有时候就是正正经经下楼晨跑。小区旁边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算是市民们平时休闲娱乐的地方,湖边有塑胶跑道。
每次在里面看到带着孩子的爸爸妈妈,季宵都要沉默一会儿。
真是小可怜。
等到七点半左右,无论哪种晨间运动都该结束。我们或许会在回家路上顺便买早餐,也可能在家里自己做。
季宵是个厨房杀手,被他毁掉的锅碗瓢盆加起来能垒满一座墙。我的厨艺比他稍微好点,但也只是“稍微”。季宵曾经对我说,他对我的所有示爱中,最有说服力的一项,就是愿意吃我做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当时就吐槽回去,说:“这么看起来,应该是我更爱你。”
季宵想一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不过今天不同。
季宵很守信,说起不来,就真的起不来。他睡得昏天黑地,我只好一个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
临走前,到底有点不甘心,所以把人拉起来亲一亲。季宵在我怀里迷迷糊糊,问我,“老公,要不要……?”
我看他那副样子,自动把他代换成一只猫:被“可恶”的主人拉起来,身体却还是软乎乎、热乎乎。
只不过,如果真的是猫,被我这么折腾,可能会气急了咬人,季宵却不会。
我这么想,然后很快付出了“代价”。
当然是有趣的代价。
季宵头发柔软,手指扣在他脑后,轻轻摩挲一下,季宵就会颤抖。
我察觉到,愈发把他想象成一个小动物。但无论再怎么折腾,他都不会介意什么。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季宵那么爱我,只会甘之如饴。
十五分钟后,我神清气爽地出门。临走前,还端了杯水给他。
季宵来不及听我的嘱咐,就自顾自地“咕嘟嘟”喝完,又栽进被子里,继续天昏地暗的睡眠。
我嘴角抽搐一下,到底叹口气,捏一捏他的脸,说:“唉,你怎么困成这样啊?”
难道是我昨晚太“勇猛”吗?
季宵不回答。
我有点兴致索然,再揉一揉他,还是离开了。
今天天气不错。
是在九月,桂花飘香。
公司的事乏善可陈,来来回回总是一样的日子:开会,审项目,再开会……以往这些时候,季宵总在我身边。
他是我的左膀右臂,是最了解我的“天子近臣”。我偶尔有脾气很差的时候,把一群人训斥得瑟瑟发抖,只有季宵不怕我。其他人被骂过几次,不敢找我说事,都是求季宵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