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整个人蜷缩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手里的遥控器怎么也遥不到自己感兴趣的频道。
沈浔按下红色电源键,将遥控器丢到一旁的抱枕上。
身旁的人盯着他看的视线过于明显,沈浔想忽视都难,“……电视上没什么好看的。”
孟远岑温声道:“那就做点别的事。”
沈浔说:“我不知道做什么。”
孟远岑身形动了动,挨得更近了,他伸出一只手臂,从沈浔的瘦削的脊背绕过,指尖搭在对方的肩上,稍微一用力,沈浔就被迫倒在自己胸膛,“那你陪我聊会儿天。”
沈浔僵着身体一动不动,安静了几秒才说:“……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不太会聊天。”
孟远岑提议道:“随便说什么,比如,你可以说说你自己的事情。”
这是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提议,但是沈浔也清楚,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轻易和别人说起自己的过往,是他长年累月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因为他习惯于把过往划分到个人隐私里去,而且他的过往并不有趣,也不想说出来博取同情。
但是孟远岑的话,他或许可以尝试说一说,作为一种表达信任的方式。
那边孟远岑还在循循善诱,“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今晚孟老师做一次你的专属树洞。”
于是沈浔没来由地想起那个被酒吧老板电话打断的夜晚,他有许多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尝试去剖析自己,因为是第一次,听起来有些逻辑薄弱,真就是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我初中的时候就想做法医,你也看到过我的日记,但是你只看到了部分,对吧?”
“嗯。”
“我那时候还挺狂妄的,把法医学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沈浔低头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性格很内向很内向,比我现在还要闷,我属于是邻居家的怪小孩,虽然成绩不错,但是看上去阴森森的。”
孟远岑听到最后轻微地蹙了下眉,随即恢复正常,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用“阴森森”这个词来形容自己。
“你可以设想一下,假如你们班上有一个男同学,虽然他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考第一,但他不爱说话,在学校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反而每天捧着一本血淋淋的书籍看的津津有味,你会不会觉得,这个男同学很像是电视剧里,高智商杀人犯的童年剪影?”
“不会,”孟远岑不假思索地说,“我觉得这是偏见。”
沈浔却置若罔闻,接着说道:“我的初中和高中都是这样,内向,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所以有人很害怕我。”
“可我觉得你很可爱。”
沈浔微微怔愣,然后瞥了孟远岑一眼,“你别打岔,请保持安静,树洞先生。”
孟远岑微笑着点了点头,很配合的,真没发出一点声音。
“我其实有问过一些朋友,问他们对于法医的看法。”
“嗯。”
沈浔陷入回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样本数量太小,他们给出的答案其实都差不多,他们都说法医是个很伟大的职业,值得他们敬佩和仰望。”
“于是我又问他们,如果他们相亲对象是法医呢?他们说他们会远远地敬佩,遥遥地仰望。”
沈浔抿唇,仰头看了孟远岑一眼,才继续说:“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我想表达的是,我的朋友们并不是在歧视法医这份职业,相反,他们对法医抱有崇高的敬意,他们也说法医的存在很伟大,只是他们不会考虑选择法医作为自己的伴侣。”
“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工作环境差、陪伴家人的时间少,我其实很能理解他们的选择,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孟远岑用掌心碰了碰沈浔的头发,“所以呢?”
沈浔喉结微微动了动,他低声说:“所以我觉得好不真实。”
孟远岑追问:“哪里不真实?”
“从医院里你说我们在一起……到后面,都不真实。”
“为什么?”
沈浔垂下双眸,指腹在抱枕上无意识地打着圈,“因为我设想过很多次,我总觉得最后捅破窗户纸的人会是我,告白的人也是我。”
孟远岑用双手上下包裹住沈浔的左手,“为什么不能是我?”
沈浔的语速放的很缓很慢,“因为你从来不缺追求者,而我从小到大都不算是一个受欢迎的人……所以我觉得是我。”
孟远岑看向沈浔的眼底,他忽然牵起沈浔的手背吻了一下,“那这样呢?有没有感觉真实一点?”
沈浔有些不自在地缩回手,没说话。
于是孟远岑转移目标,又扳过沈浔的脸,俯身贴上两片唇瓣,乐此不疲地接吻,亲到两人的呼吸和心率变得合拍,亲到沈浔身体软了下来,眼睫上隐约挂着水雾,孟老师才意犹未尽地松开口,“那这样呢?有没有感觉更真实一点?”
沈浔耳朵悄悄地红了,静默几秒钟后,很给面子地点了点头。
“实际上我还真不在乎有多少人追我,”孟远岑看着沈浔的眼睛,“就像我一直觉得,朋友有几个知心的就好,喜欢的人只要一个就够了。”
沈浔轻嗤一声,“你在凡尔赛吗?”
孟远岑摇头道:“我还真不是。”
他继续道:“我这个人有点奇怪,我有种幼稚又惹人发笑的顽固,尤其当提及我的职业时,这种违和感会更加强烈。”
“我认识一位专攻婚姻法的律师,从他口中听说过不少以失败收尾的婚姻,也见过分割财产和争夺抚养权时夫妻两个撕破脸皮、据理力争,变得面无可憎,像是把彼此当仇人,至于刑事诉讼,我也接过杀妻案杀夫案,按理说,我应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但实际上,我更像是从现实的滚水里淌过,千帆历尽却依然天真地、固执地相信爱情,就像罗曼·罗兰的英雄主义。”
沈浔抬眼看向孟远岑,恰巧孟远岑还在看他,他好像从孟远岑的眼底读出了什么。
“我又想起我读桦大的时候,有个很浪漫的故事。”
“那时候通讯工具还不发达,校刊反而流传广泛,校刊上有个专门的交友板块,说是为了同学们提供一个认识更多人的渠道,后来慢慢地就变成了‘征婚’板块,我们都这么调侃,就和现在的表白墙差不多。”
“有一个女生写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情,发在校刊上,她写的很真诚,文字也很有灵气,最后她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当时有很多人往她的手机上发短信,只有一个男生,选择给她寄了一封手写信,因为女生在文字里提了一句她很喜欢书信,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
“有一天,女生和男生谈起这段缘分,男生就问女生,校刊上她的那篇文字发出去之后,应该每天都要忙着回复很多人的问好吧?女生说不是的,在所有的一百多人里面,她只回复了男生一人,出于一种她追求的、奇怪的仪式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感觉很浪漫。”
“所以我究竟有多天真呢?”
沈浔隐约有预感,孟远岑接下来将要说什么。
“我就想,我会不会第一次主动追的人就是对的人,然后我们共度余生。”
所以他们是一样的人。
沈浔猛然抬眼,攥着孟远岑的衣领直接吻上去,他吻得青涩又凶狠,纯情也专情。
孟远岑的双手拖住沈浔的后脑勺,唇舌攻占领地,换一口气再吻上去时,他用齿尖在沈浔的嘴唇上咬了一下,如愿听到沈浔吃痛地一声闷哼,孟远岑又用舌尖舔了舔对方裂口处漫出的血。
沈浔蓦然想起什么,一把将孟远岑推开了。
孟老师还没吻够呢,骤不及防被沈浔打断,咫尺处的那双桃花眼紧紧地盯着自己,“所以那晚我们接吻了对吗?我嘴唇上的破口果然是你咬的?”
“嗯。”孟远岑大方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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