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沈浔惊了,“真的?”
“啊什么,和我走吧。”
沈浔看看窗外的倾盆大雨,又看看孟远岑,将手机往兜里揣,“好吧。”
他快步走到孟远岑身边,补充一句,“谢谢。”
“不用谢。”
推开花海餐厅的大门,孟远岑撑开伞道:“来吧,委屈你和我挤一把伞了。”
沈浔默默靠近了一些,双手环胸裹着外套,缩起脖子站在伞下,心想,倒也没有那么委屈。
秋风把垂直的雨水全部挂斜了,伞只好跟随风向调整,可还是挡不住全部的湿意。
孟远岑没有伸手去搂沈浔,只是用胳膊紧贴着对方的胳膊,伞面朝向对方倾斜,遮不到的皮鞋和裤脚被雨水洇出更深的颜色。
两人终于走到电梯间,进入停车场,坐上主驾驶和副驾驶。
车驶离停车场,晦暗的环境变得明亮,轮胎轧过路面的积水,车前玻璃上的两条雨刷器有一下没一下地刮着。
“你家在哪?”
“在青荷路那边,有一个小区叫翡翠花园。”
“听上去很高级,很富有。”
“富有什么?”沈浔戳破了孟远岑的幻想,“因为我们小区的玻璃都是绿的,又种了点花花草草,所以叫‘翡翠花园’。”
果然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孟远岑忍不住清笑几声。
结果没过多久,太阳在云层后若隐若现,积水开始蒸发,雨水慢慢没了踪影。
孟远岑顺手把雨刷器关停了。
原本在视线里左右摇晃的黑色条状物体,忽然间一齐规规矩矩地靠在窗边,沈浔透过车前玻璃看了半天的天空,又将目光投向侧窗盯上一会儿,终于确定自己的结论无误,“那个,雨好像……停了。”
他皱着眉迟疑道,“不是说这场雨要下到晚上十点的吗?”
孟远岑心说这是我编的,要是真下到晚上十点才怪呢,但他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地甩锅,“天气预报总是不准。”
沈浔恍然大悟,十分赞同地附和,“确实。”
第五章 “彩色图谱。”
十几分钟后,车上了高速,窗外的风景在飞速地变换,沈浔渐渐地开始不说话,将头扭向窗外。
孟远岑一瞥沈浔的侧脸,只能看到半边干净分明的下颌线条,对方似乎没有想搭话的兴致,他也不再开启话题,只专心开车。
二十五分钟后,翡翠花园,八栋。
车平稳地停止,孟远岑正准备关空调,却又福至心灵地瞄了沈浔一眼,可能是身旁的人过于安静。
睡着了。
好像是。
孟远岑哑然失笑。
无瑕的皮肤,像是染过一层胭脂釉色的白瓷,脸颊处透露出微微的粉色,唇线宛如画家精心设计过弧度,海棠红从画笔笔尖过渡到唇瓣,冷艳又性感。
那一刻孟远岑眼里的沈浔像是老照片里的影像——五官线条因为劣质像素而朦胧不可辨,只剩下发色的黑、肤色的白、唇色的红,冷冽地交织,明艳地对比,再悄无声息地入侵视线、占领心脏。
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他已经连续两次被美色蛊惑,后知后觉意识到这点,孟远岑眼珠转了半圈,暗中掐断了这条单线思绪,出声提醒自己,也提醒对方,“到了。”
等了几秒,没有反应,孟远岑只好伸手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沈浔?”
沈浔蓦然惊了一下,神色还带着几分初醒时的迷茫,他扭头看孟远岑的同时,用指骨揉了揉眼睛,瞳孔才渐渐地恢复清明,“到了?”
孟远岑耐心地再重复,“到了。”
“谢谢。”
沈浔强颜欢笑,暗道自己竟然能够在孟远岑车上睡着,也是尴尬,睡着的时候没出洋相吧?
要怪就怪空调的暖风吹得人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而且这个点临近午睡时分,更何况,自己今天还早起了——在双休日的早上八点起床绝对可以算作早起。
现在就是想赶紧转移话题,沈浔从肚子里挑挑拣拣,拎出了一句万金油式的问句,“你要来我家坐一下吗?”
只是礼貌性地客气一下,甚至在问出口的时候,就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
结果没想到,孟远岑欣然接受,“好啊。”
沈浔有些出乎意料。
两人一起下了车。
沈浔在前面领路。
孟远岑大步跟上,直到走到和对方“并肩作战”的位置,不过很可惜,“同一战线”的布局最终被逼仄狭隘的楼道分隔开来。
楼道阴沉昏暗,沈浔视若无睹地路过一楼墙壁上灯的开关,在黑暗中熟练的穿行。
孟远岑以为他懒得摸,正要伸手去碰,却见走在前面的沈浔心有灵犀般回头,“一楼楼道的灯坏了。”
孟远岑收回手,失笑:“原来如此。”
原来沈浔口中的“富有什么”并不是在谦虚,名为“翡翠花园”的小区其实有点破。
至少从八栋破皮的白墙,水泥砌的楼梯台阶和三楼再次偃旗息鼓的楼道灯可以得知。
沈浔的脚步停在门牌号“A302”前,他也说:“到了。”
楼梯转角处的窗户是唯一的光照来源,斜上方几缕微弱的阳光还没来得及亲吻沈浔的头顶,已经率先碰壁,钻进斑驳的白墙缝隙。
但是沈浔还是很娴熟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凭借着记忆,将钥匙准确地插进锁孔里,甚至连辨认正反的动作都省去了。
门被打开,沈浔按亮了客厅的灯光,给孟远岑找出了一双拖鞋。
可能平时太少招待客人来家里,沈浔从自己乏善可陈的词汇中,勉强挑出一个随和的、听起来似乎也有点热情的,“随便坐。”
孟远岑:“好。”
想去给孟远岑倒一杯热水,溜进厨房,沈浔将两个热水壶的木塞挨个摸一遍,冰凉的。
只好热水壶插电,等水烧开。
也不好把孟远岑一个人晾在客厅里,沈浔匆忙赶回去,结果见了孟远岑,又不知道说什么。
还得是孟远岑这个客人自觉地没话找话,“你平时都是一个人住吗?”
沈浔颔首,“对。”
孟远岑便说:“你这位置,我记得离公安分局有些远啊,你一般怎么去?”
沈浔答:“挤地铁,或者骑电瓶。”
他想想又加了一句,“一些朴素的打工人的出行方式。”
明明是打诨插科的话,缓和气氛用的,被沈浔面无表情地说出来,有一种冷笑话既视感。
孟远岑倒是很配合的笑。
奇妙的歪打正着的效果。
沈浔静静地看了几眼,孟远岑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是弯的,有一点上挑的弧度,很好看。
随后他的目光从对方眼镜的银丝边滑到鼻托,鼻梁和下颌线,衣领下时隐时现的喉结。
这次他想换一个形容词去形容孟远岑,可是肚子里只有一堆“凶残的”、和解剖相关的专业术语,于是沈浔只好在心底送给对方第二个评价,还是“很好看”。
或许是他盯着孟远岑的目光太明显,对方也盯着他看,盯就盯,又不说话。
沈浔觉得气氛有些微妙,又逃也似的走开了,留下一句,“热水应该烧好了,我给你倒杯水去。”
“好。”
端着热水走出来,沈浔在拼夕夕上买的拖鞋大了半码,走路的时候有拖曳的声音,每走一步,都伴随着落下再抬起的脚后跟,泡沫鞋底受到挤压后,沉淀再膨胀。
孟远岑鬼使神差般在心里数着脚步声的节奏,短暂地上了瘾。
视线下移,短袜勾勒出沈浔脚踝的形状,袜筒边缘和裤脚下缘没能遮住的皮肤暴露在空气中,只一小截,比他手背上的皮肤还要白。
孟远岑在对方发现之前,变回目视前方的正人君子,热水混合玻璃杯被沈浔塞到手中,向上飘逸的热气沾附在方形的树脂镜片上,两个眼睛被凝聚成形的雾气遮挡,短暂地不可视物,有一种惹人发笑的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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