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浔见了果然也笑,“你的眼镜……”
欲言又止,怕被对方理解成嘲笑。
孟远岑不以为意地仰起头,一左一右宛如顶着两片磨砂玻璃,镜片上的雾气开始向里收缩,仿佛在验证接下来的话,“会自己散的。”
沈浔不近视,没带过眼镜,“真的吗?好神奇。”
孟远岑低头抖着肩膀,被沈浔的发言逗笑了。
热水入肠暖胃,沙发好不容易被坐热,孟远岑突然不想走,他还想再留一会儿,“我能参观一下你的家吗?”
“哦。”沈浔点头,“可以。”
说完他又讪笑起来,“不过我家真没啥好参观的。”
两室一厅,卫生间和厨房只隔上一堵墙,卧室连着阳台,外加一个储物间,堆了些零散物件。
走进沈浔的卧室,木色的衣柜、床头柜和书架簇拥着黑白灰配色的单人床,共同占据着一半以上的空间,比纸薄的窗帘在轻飘飘地摇晃,极致的简约。
书架上书籍排列整齐,和法医学相关的占了百分之三十,中外名著小说占了百分之二十,中国通史和外国通史占完剩下的百分之五十。
“你的书好多。”孟远岑说,“你平时很喜欢看书吗?”
“对。”沈浔补充,“而且我还有一点收藏癖。”
“比如?”
“比如如果我从别人那里借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我会忍不住自己也买一本收藏。”
“那我和你一样,也有点收藏癖。”
一杯热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见了底。
沈浔注意到了,忙说:“我给你再倒一杯。”
孟远岑点头,“谢谢。”
沈浔离开卧室前,扭头补充道:“书架上的书你随便看。”
他好像不太习惯和孟远岑独处,不知道说什么,想努力让自己变得有趣健谈起来,却屡战屡败,可能这张脸天生就缺少一些生动的、富有感染力的表情。
隐约回忆起学生时代班级组织看电影,看喜剧片,周围笑声连连,沈浔不笑,看亲情片,四面啜泣不断,沈浔不哭,看红色电影,大家热血沸腾,沈浔冷静自持,直到黑底的片尾上出现白色字幕,有同学说他是木石心肠,语气是贬义的,沈浔听了也不生气。
他叹了一口气,天知道为什么这次倒水又像是在逃。
热水砸在玻璃杯底,莫名又联想到孟远岑镜片上的雾气,沈浔因此笑了一下,水面便略过笑靥残影,似乎是生动的,沈浔想再笑一次,想复刻刚才的笑容,但是失败了,他笑得刻意。
无可否认,他的面部表情,和他贫瘠的语言,和他整个人一样无趣。
给孟远岑倒好水,沈浔又给自己也倒上一杯,用的是和孟远岑一样的玻璃杯,所谓情侣款,自己也就这点出息。
不过书架上应该没有什么孟远岑不能看的东西,沈浔反复思考,确认,但是没缘由的,他感觉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沈浔基本不会用水笔在书上写字,他宝贝那些纸质书,任何批注在他看来都是乱涂乱画,而且过小半年重温,可能还会有被当年自己的“激扬文字”尴尬到的风险。
专业书上偶尔会用便利贴写一些备注,不过孟远岑也看不懂……等等!
沈浔急忙跑到卧室门口。
终于想起来了,有一本书孟远岑不能看!
门被沈浔一把推开,拿着书的孟远岑扭头与他对视,手里正是沈浔心中想的那本——
《法医学彩色图谱》。
已经被翻开了。
沈浔感觉心脏下坠了一瞬。
他的关节开始卡壳,僵直,暂时性硬化,以至于无法动弹,他的眼前开始闪现一些并不值得回忆的往事。
第六章 “怪物。”
缩在巷尾的破旧老书店,是幼时的沈浔最爱去的地方,他喜欢看书。
小县城的水泥路堪比豆腐渣工程,修了又坏,坏了又修,黑色球鞋踩过道路的裂缝,胸前是圆形的初中校徽,沈浔的步伐最终停在街角尽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开始在书店里漫无目的地寻找,企图找到一本从封面到名字都能够引起他的阅读兴趣的书籍,沈浔享受寻找的过程,并且乐此不疲。
半晌之后,沈浔的视线停住,他在心底默默地念出书脊上的汉字——《法医学彩色图谱》。
遥想很小很小的时候,他的梦想还是做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后来幡然醒悟,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超级英雄,只好退而求其次,或许可以做医生,拯救不了世界,救人也不错。
少年沈浔用白皙修长的手指抽出了这本《法医学彩色图谱》,因为法医和医生都沾了一个“医”字,他想当然地认为两者差不多。
钱也付过,回到家,书桌上的台灯悄悄地亮起,新书最外层的塑料薄膜被撕裂,彩色图谱里的图片不加掩饰地暴露在青天白日之下,网络上的马赛克世界被揭开模糊的保护层,腐烂的尸体无声地侵略沈浔认知里的世界。
于是沈浔去网络上搜索,才知道原来法医和医生不一样。
在沈浔的潜意识里,他觉得父母不可能认同这个职业。
原本沈浔把书藏在自己卧室书架的最里面,外面用许多本书的书脊遮挡,但是没想到调皮捣蛋的沈河意外发现并且把书封面撕下来折纸飞机,沈浔又是心疼又是后怕。
后怕是因为按照沈河的性子,如果看到书里的内容,可能早就跑到沈父沈母面前告状,所以沈河应该是没打开。
偏偏心疼还不好发作,如果和沈河吵起来,沈河又要去告状。
纸飞机不见踪影,封面找不回来,后来沈浔把书塞到书包里面天天带着。
直到某天课间,连班主任都头疼的小团体在班里打闹奔跑,动若脱兔。
沈浔下了个座位的功夫,回来正好撞见为首的男生从自己的座位旁挤过去,书包被撞掉,里面的书也掉了出来,那本彩色图谱也未能幸免。
某一页因此被迫翻开,猩红的画面被晾在凝滞的空气里。
“啊——”有女生无意间撞见,叫了一声,捂着眼睛跑了。
撞书包的男生本来并未在意沈浔的书包,顶多就是在书包落地灰尘扬起的时候扭头瞥了一眼,而后继续打闹。
此刻却因为女生的叫声开始好奇,他故作大胆捡起书,翻了几下,五官已经皱在一起,猛地一下把书拍合上,大拇指和食指捏起书的一角,强装镇定地问道:“这是什么?”
“是法医学。”想到没有封面,沈浔解释道。
“你不怕吗?”后座的女生歪了歪头,从指缝里看他,沈浔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叫夏芙珊。
沈浔想了想,他第一次看的时候确实有些怕,但是后来,就变成对法医学的探索,变成了学习的心态,于是他摇了摇头,“不怕。”
“你好厉害。”夏芙珊说。
夏芙珊是撞书包的男生的暗恋对象,沈浔多少有点耳闻。
男生见状,反而觉得自己被看不起,而且还是被暗恋的女生看不起,好像在沈浔面前落了下风,他急于挽回自己的面子一般,将书随手丢向沈浔,“什么鬼书。”
沈浔伸手去接,没接到,书“啪”的一下落在地上。
他沉默着,把书和书包一起捡起来,伸手轻轻掸了掸书表面的灰尘,然后仔细地检查这本书有无损坏的部分,还好没有,沈浔想发怒,但是又强行忍住了,最后只冷声说道:“不要随便扔我的书。”
沈浔表现的实在是过于冷静,超脱他年龄层面的冷静,看向图片的眼神也没有泄露出任何难以隐藏的恐惧。
如此一来衬的男生在大惊小怪,不够拥有“男子气概”,于是男生皱眉,绞尽脑汁后他终于“抓”到了沈浔的把柄,他疾声质问道:“沈浔,你好变态,你竟然会宝贝这种书,这上面都是尸体,原来你很喜欢看尸体吗?你喜欢看鲜血淋漓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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