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浔想了想,“也是哦。”
于是合租的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下来,因为月租平摊,价钱放宽,可供选择的空间一下就变大许多,两人商量出一个彼此都满意的价格,然后就是网站、群聊、列表各种打听。
不得不说孟老师的效率就是高,一周后他找到了一个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枢纽发达,并且离聿海分局更近的出租屋,已经联系上了房东,因为沈浔没空,所以他是一个人去看的房子,回去的路上给沈浔拍了一段很长的视频。
果然沈浔也很满意。
这晚,他们开始收拾东西,搬家不仅是体力活,而且十分地消磨时间。
甚至还会找到很多平时死活找不到的东西,比如沈浔在床头柜下面发现了一只经没电的黑色蓝牙耳机,在衣柜最底层捡到了一张半年前挂失的银行卡。
孟远岑被沈浔分配去收拾书架。
知道沈浔很宝贝他的书籍,他把每本书放进收纳箱的时候,都会特意摆放整齐,周围用衣服垫着,免得书角在搬运的过程中磕磕碰碰被压弯了,但是当孟远岑看到一本书用报纸包了书壳时,还是忍不住好奇。
这是什么书啊,宝贝成这样?
书面和书脊上的书名被人民日报的印刷字体遮得严严实实,孟远岑翻开第一页,才知道这本书是《浮生六记》,很不巧,孟老师也看过。
只记得看过,但具体内容是什么,已经忘了个干净,孟远岑飞速地翻过一遍,记忆因为视线捕捉到的只言片语复苏了许多,翻到中间某一页时,他忽然发现,书里似乎夹了什么东西——
拿起来一瞧,孟老师乐了,捏着小票喊沈浔的名字,“你看我发现了什么?”
沈浔回过头,定睛一瞧,太远了没瞧清,走进几步,倒是看清了,但是沉默了。
孟远岑笑着揶揄道:“你喜欢小票你怎么不早说?你说了,我天天给你点外卖。”
沈浔哑然许久,“……别嘚瑟。”
孟远岑还是笑,“我帮你夹回去了。”
沈浔又回到衣柜前叠衣服,“嗯。”
收拾到最上面一层,大概是因为里面的书很少被翻阅,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孟远岑用手掸了掸,又用毛巾擦了一遍,才放进箱子里。
重复以上的动作,把所有的书都拿出来,本来以为大功告成的孟远岑,忽然发现在贴着书柜内壁,有一本黑色笔记本,藏得还挺深。
笔记本的软壳膨胀出一个弧度,大概是因为里面又夹了东西。
孟远岑忍俊不禁,心说沈浔究竟是有多喜欢把东西夹在书里?
一边想着一边取出,擦拭灰尘,天地诚心,他本来并不打算看,只想赶快收拾完了事,但是可能因为笔记本里夹的东西太多,孟远岑拿的时候,里面的照片自己掉了出来——
是一个男生穿着校服的背影,照片除了有些泛黄,平整清晰,没有折痕。
孟老师忽然警觉起来,他福至心灵地将照片翻至背面,上面竟然写了字——
“今天放学又碰见你了,未经允许拍了一张你的背影,想拿给你看,但是又不敢打扰你。”
字体飘逸,不拘一格,是沈浔的字迹。
孟远岑眯起眼睛,捏着照片走到沈浔面前“兴师问罪”去了,“沈浔,这是什么?”
沈浔只看了一秒就反应过来了,什么都没说,反而伸长胳膊开始抢孟远岑手里的照片。
孟远岑哪里会让沈浔抢到,将手举高了,又问道:“这是你初恋,对吧?”
沈浔抿了抿唇没说话,踮着脚继续抢照片,当然没有成功,他最后放弃了,低着头瓮声说:“……很早之前的事情了,我都快忘了,你别看,怪尴尬的。”
这就是承认的意思了,孟远岑哼了一声,继续咄咄逼人,“忘了?那你为什么还留着这些照片?别是余情未了吧?”
沈浔抓住孟远岑的胳膊,低声说:“我大学毕业之后,就住进这个房子里了,后来时间一长,我都忘记我当年还写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更别说把它扔掉了,我都不知道你在哪找到的……”
孟远岑嗤了一声,“书架最上层,藏这么深,是不是你还挺宝贝它的?”
沈浔抿了抿唇,“我就是随手一放,我要是真宝贝它我就不会让你发现了……”
说完,猛地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赶忙找补道:“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真的忘了,不然我肯定扔掉,你现在就把它扔掉吧,我绝对不会伤心留恋的……”
“我不扔,”孟远岑觑了沈浔一眼,“我还没看过呢,扔了多可惜。”
他刚拿起日记本,余光瞥见沈浔的手又伸了过来,用手掌攥住对方的双腕,拿起其中的一张照片,背景是校园红旗下,十位同学站成两排,一人手里一张奖状。
孟远岑:“今天——”
沈浔只觉得无比尴尬,“不要读……别读……我求你……”
孟远岑瞥了沈浔一眼,不为所动,他继而悠悠念道:“今天联考颁奖,原来你又考了全校第一,还好我这次正好第十名,这是我们拥有的第一张合影,虽然我们站的很远,如果下次我能考到全校第二,是不是就能站在你的身边?”
孟远岑嗤笑一声,拿着照片伸到沈浔面前,“来,指一下,这里面哪一位考了全校第一?”
沈浔才伸出手,又听到孟远岑沉声补充道:“不准抢照片。”
他指了一下,把手缩回去了,“孟老师今天有点凶。”
孟远岑面无表情,“呵,我醋着呢。”
这张照片被孟远岑随手扔了,他又从日记本里抽出一张照片,“今天是你的生日,希望你会喜欢我送你的礼物。”
翻至正面,只见照片上的礼物被包装的十分精美,用透明礼袋装着,不像沈浔给自己的,就只是一个黑色的盒子,还是揣在口袋里的,孟远岑心里不平衡了,“这就是你说的你没有仪式感?”
“这是我在实体店买的礼物,那里的工作人员帮我包好的。”沈浔说完,偷偷瞥一眼孟远岑的脸色,好像更难看了,他嘴笨,害怕越描越黑,只好默默地低下头,不再言语。
“你送他什么了?”
沈浔沉默。
“说话。”
沈浔压根就不敢抬眼看孟远岑,“……钢笔。”
这下孟远岑轮到沉默了。
沈浔先是试探地偷偷看了几眼,正好撞上孟远岑审视的目光,原来对方早就把他的小动作收尽眼底,他干脆豁出去了,主动靠近孟远岑,仰着头亲吻对方的嘴唇,孟远岑任由他亲,但是却不回应。
因为孟老师现在就是忽然想到一个词叫做“宛宛类卿”,他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最后自己都被气笑了,“难怪你会送我钢笔,而且都这么久的事情了,你竟然还记得。”
沈浔连忙说:“我送你钢笔是因为你给我的彩虹照片,你用钢笔在这后面写了字,我猜测你是喜欢用钢笔的,而且我送你的钢笔是我精心挑选的,Mright的品牌寓意也是我想表达的意思,我的意中人……”
“你唬谁呢,你送他的钢笔就不是精心挑选的了?”
沈浔就知道他是说不过孟远岑的,“……我错了,孟老师。”
“叫哥哥也没用。”
沈浔上次在床上蜜里调油的时候被孟远岑骗着叫了好几声哥哥,头一回见孟远岑把这个词拿到日常里说,蓦然耳朵一红。
那边孟远岑还在问:“谈过吗?”
沈浔急忙说:“没有,他是直男,上大学后就有女朋友了。”
“嗯。”孟远岑若有所思,沉默几秒后,他说,“我今天忽然想吃荤了。”
沈浔当然听懂了,他低声说:“孟远岑……”
孟远岑站起身,走向阳台,拿自己的浴巾去了。
“讨饶的话就留到床上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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