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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10)

作者:无虞 时间:2022-12-29 10:21:44 标签:甜宠 ABO 养成 娱乐圈 先婚后爱

  余昧似乎愣了一下,却没有推开他,只是保持着那个抱膝而坐的姿势,任他抱了很久。

  直到某一阵海潮打来,遥远的潮声传进这间恒温26度的玻璃房,他才很轻地吸了口气,隐隐有些颤抖。

  然后低下头,靠在了余煦肩上。

  作者有话说:

  卸个妆像在写接吻

 

第8章 蓝绣球

  第二天他们还是回家了,因为滨海的住处叫外卖不方便,总不能两个人一起挨饿。

  前一晚是在地毯上凑合睡的,余昧对生活条件不怎么挑,其实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睡着前余煦问他,会不会冷。

  第二天起来时空调已经关掉了,残留着一点儿隐约的冷气,温度恰好。

  他醒得早,靠在玻璃上看了一场日出,太阳从海平面下升上来,由虚到实,漫出一片浓郁的橘子色。

  那时大概还不到五点,他一边看,一边又有些后悔这里没有装窗帘,太阳出来后整间屋子都是亮的,大概会弄醒余煦。

  余煦没醒,只是把脸往那堆衣服团成的枕头里埋了一点儿。

  后来天完全亮了,他无事可做,手机也早没电关机了,只好靠在玻璃上继续看海,一边漫无目的地乱想,想昨晚他说完那番话,余煦凑过来抱他。

  青年的体温似乎比他高一点儿,身上有股淡淡的牛奶味道,分明是Alpha的信息素,却莫名让他觉得安心。

  像睡前余煦总会端给他的那杯牛奶。

  说来奇怪,以往他看一天海才能消化的那些疲惫与烦躁,似乎被那个拥抱轻而易举地消解干净了——只用了不到五分钟。

  想到这里余煦似乎醒了,还迷糊着睁不开眼,小狗似的把脸埋进衣服堆里蹭蹭,才顶着那头乱毛抬起头来看他。

  然后伸手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晃了两下,哑着嗓音问他:“妹妹,心情好些了吗……”

  没大没小的。

  他失笑,对着那双澄黑的眼睛说不出不好,还是点了点头。

  小狗好像放心了,带着鼻音“嗯”了一声,又闭上眼,过了一会儿才轻声说:“以后遇到不开心的事,都可以和我说的,我不告诉别人……”

  一句话黏黏糊糊地断成好几截,像是梦呓。

  余昧一怔,恍惚觉得心底某个角落被他说得松动,像什么滚烫的东西落在冰面上,融出一团柔软的凹陷。

  余煦握在他腕上的手没有收回去,只是随着放松渐渐下滑,最后覆住了他的手背——手心是热的。

  他的手指像被烫到似的缩了缩,到底还是没有挣开那只手。

  像是某种默许。

  -

  说是休息,对余昧来说也就是在家工作,无非不用出门,不用动嗓子,也不用带着妆和发胶在镜头前摆造型。

  他还是要在一天里写完两首歌,一首是他和许观珏名义上的第十首合作曲《X》,另一首是下个系列的不知第几首,关阳让他先写个大概,给整个系列定基调。

  工作量不小,但他写出来的东西只是做个底,后续还要加上很多公司想加的东西,到最后面目全非,他这个底做得是好是坏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于是到家之后他也没急着写,抱着把吉他随手拨弄,像往常一样先找找感觉。

  这个过程不太顺利,弹出来的曲调总是太放松,迟迟落不到“迷惘”的关键词上——然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大概不是曲调放松,是他这个人有些放松了。

  他似乎很久没有这么轻松地、甚至称得上愉快地工作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放下吉他,定了定神,有意调整自己的心情——还没找到调整的方向,就听见余煦在厨房那边叫他,说可以准备吃饭了。

  平时余煦总是在他下楼前起床做早饭,或是准备好了一桌晚饭等他回家,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边上“等吃”。

  于是他怀着一点儿新鲜的好奇心进了厨房,就看见余煦低着头,正在就着汤勺尝味道,锅里炖着莲藕排骨,好像是他之前提过一句想吃的。

  小蘑不太喜欢吉他的声音,早早逃来了厨房,毛茸茸一团围着余煦的脚打转,发觉他来了又跑来蹭他,翻着肚皮躺在他拖鞋上小声叫唤。

  他看着余煦裤腿间零星沾上的猫毛,突然很想问一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答案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因为他资助了余煦,供他吃住上学,或是更直白一点,“因为喜欢你”。

  但如果再问下去,“为什么喜欢”“为什么非报答不可”,又像是没事找事,有些不识好歹。

  他到底没问出口,只是带着猫出了厨房,打开那台前几天才装好的电视,一个台一个台地换过去,最后停在一部纪录片上,是讲森林里的菌菇的。

  “是讲你的。”他点了点猫的鼻尖,轻声说。

  小蘑似懂非懂地“喵”了一声,似乎对余煦端来的碗更感兴趣,看了两眼就跳下椅子,去蹭余煦的裤脚。

  “好啦好啦,这个不是你吃的哦,”余煦和小动物说话的语气有点儿像哄小孩,“今天给小蘑吃罐头,好不好?”

  搬进来一周,倒是和猫混熟了。

  吃完之后余煦像平时一样去洗碗,余昧靠着桌子逗了一会儿猫,等那档纪录片放完才站起来,自觉一时半会找不到“迷惘”的感觉,索性没再去拿吉他,坐在茶几前整理昨天送到的花。

  余煦已经替他整理过一遍,该醒的花醒了一夜,现在分成几束摆在茶几一角,还有一簇存在感极强的蓝绣球。

  他平时并不太喜欢开到正盛的花,觉得太鲜艳,看起来很累,也不会刻意去养,总是等花半枯不枯的时候再拾起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摆弄,最后托送花的人带走。

  然而现在或许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这些明丽的颜色倒也显得很合适。

  坐下之后他又变得安静,空气里只剩下枝剪细碎的“咔嚓”响动。

  余煦不知什么时候回到了客厅,在他附近挑了块地方坐下,摊开本东西写字,大概是在写什么作业。

  他将那簇绣球放进花缸,随口问:“怎么在这里写?”

  余煦抬起头,脸上架着那副有些笨重的塑料框眼镜,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两岁,像被点名回答问题的高中生:“我想待在能看到你的地方……”

  他那么诚实,反而让人没了拒绝的念头。

  余昧“嗯”了一声,没再多问,自顾自摆弄那簇粉蓝的绣球。

  从他的角度能看见余煦侧对着他,支着下巴低头写字,偶尔停下笔,架在指间无意识地转两圈,又安静地继续。

  如果没有儿时那场意外,现在他大概也过着这样普通的、干干净净的人生。

  余昧垂下眼,在绣球背后插了一支向日葵——两种花一黄一紫,恰好互相遮掩,从一面的角度只能看到一种颜色,又配了几支白桔梗,明亮得有些晃眼。

  他弄得很慢,等到花缸填满的时候天已经暗了,屋里没有开灯,余煦大概是写完了作业,轻手轻脚地蹭到他附近来,看他的成果。

  察觉小孩亮晶晶的视线,他转过头,没问怎么样,只是语气平常地问,你觉得应该放在哪里。

  余煦犹豫片刻,似乎在脑海里假想了一遍,才回答:“这里就挺好的,一回家就能看到。”

  他点了点头,把花推到茶几中央。

  这是他第一次留下花。

  到了做饭的时候,余煦起身去了厨房,留下他整理残余的花枝,昏暗的余晖淌进室内,给所有东西都蒙上一层柔软的、烂橘子似的暖色。

  他靠在沙发边缘,听着厨房里传来细碎的水声,没由来地想,如果他人生的最后一百多天都是这样,似乎也很好。

  他只来得及想到这里,甚至没能联想到任何关于幸福、愉悦或是别的什么的关键词。

  下一秒手机突兀地响了。

  “余老师,你现在有空吗?”

  是向蝶。

  他“嗯”了一声,一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摆弄花瓣:“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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