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紧,也容不得他慢慢挑,他索性照着脑海里对余煦平时穿衣风格的印象,挑了件一件宽松的连帽卫衣,又加了条休闲裤和一顶简洁的鸭舌帽。
然后在那堆外套里找了一件纯黑的开衫,细针织的,也很衬余煦那种温和的气场。
“应该穿得下,”他把外套塞进余煦怀里,又顺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去试试。”
毕竟是生活照,余昧也就没有弄发型,戴了他常戴的渔夫帽,白金色的发丝从帽檐下探出来,低低扎起一绺,看起来很柔软。
下楼的时候余煦看到那一小绺,又想起演唱会台上他束发的造型,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余昧下意识躲了躲,转头看向他,围巾和帽檐的空隙里露出一双眼睛,带着柔软的戒备,像只被无端摸了尾巴毛的猫。
他们到的时候关阳已经在门口等了,身边跟着个摄影和五六个群演,上至挎环保袋的老人,下至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也不知道是从哪找来的。
关阳过来拍了拍他肩膀,递给他一副墨镜,道:“简单挡一下吧,就装作你是私下乔装来逛超市的,也不用管摄影,你们管自己逛就行了,尽量自然点儿,要买什么都给报销。”
余煦看着关阳那个圆乎乎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个人也没那么招人嫌了,像来给他圆梦的——如果不是营业,他近期应该也不会有机会像这样出来,普普通通地和余昧一起逛超市。
余昧应付完关阳的嘱咐,又转头和摄影师简单沟通了一下,知道这次是用手机拍,也不会让余煦正脸出镜,才点了点头,转身朝超市里走去。
余煦连忙拉了辆购物车,快步跟上他。
这其实是余昧成年之后第一次进超市,总觉得周围和他印象里不太一样,也没有目标,就慢吞吞地和余煦一起往前走,偶尔伸手扶一下偏轨的推车。
余煦倒是很自然,好像也没怎么把周围那帮人放在心上,路过速食区的时候还往车里放了两盒意面。
“说说话,”关阳在一旁提醒道,“就跟平常逛超市一样,别那么端着。”
余昧在心里地叹了口气,很想回他一句“我平时不逛超市”,到底还是忍住了,转头问余煦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去蔬菜那边看看吧,正好家里的也快吃完了,”余煦对他的情绪变化很敏感,大概能猜出他现在为什么皱眉,就主动转移话题,“对了,要不要买点做甜品的东西,上次你说想试试做蛋糕的。”
好像是有那么回事,那天余煦烤了巴斯克,他尝的时候想不通怎么能做成流心的效果,就顺口提了一句。
“也可以,”他点了点头,“晚上试试。”
可能是因为有了目标,之后进展得都挺顺利,他们从蔬菜区逛到冷藏区,又买了些水果,摄影就拿着手机跟在他们身后拍,也没什么要求,偶尔让群演入个镜,其他时间存在感都很低。
余昧对超市的布局其实一窍不通,也不知道什么东西会在哪个区,就只负责想要买什么,剩下的一律交给余煦。
他看着余煦在货架前停下来,对比两瓶花生酱的原料和保质期,居然从这个画面里尝出几分陌生的日常感,像是在某个瞬间看到了他退休后的生活。
可能等到他四十岁,彻底从大众的记忆里消失,就能像普通人一样和余煦来超市买菜,周围不是群演,也不用特意挑在开业前的时间了。
最后他们又折回冷柜拿了两盒鲜牛奶和一些生火腿,这次“营业”就算结束了。
结完账回到保姆车上,摄影把手机递给余昧,让他检查里面的照片,看看用哪几张。
照片不下百张,包括他们一起站在货架前挑选、往推车里放东西的瞬间、走路时略微靠近对方说话,还有结账时一起看小票的画面。
很和谐,也很自然,余煦几乎没有露脸,只有一个背影或是被帽檐和围巾挡得七七八八的侧脸。
关阳凑过来和他一起看,似乎很满意,连连点头:“挺亲密的啊,看照片一点儿看不出来是假结婚。”
确实拍得很亲密——不知是因为摄影技术高超,还是他们已经不知不觉习惯了这些越线的肢体接触,余昧看着照片里余煦略微低下头来听他说话、两个人的衣摆也贴到一起的画面,觉得似乎亲密得有些超出想象了。
但从营业的角度来说,这些照片的效果确实很好,有私下一起出门的日常感,看起来很自然。
余昧又心不在焉地翻了翻,确定余煦正脸没入镜,就把手机还给了摄影,让他们看着选。
早上发东西没人看,那些照片最后是中午爆出去的,很快上了热搜第一,词条也很直接,“余昧 婚后日常”。
看到热搜的时候余昧正在吃饭——余煦回学校了,走之前给他煮了馄饨和明虾豆腐汤,让他自己慢慢吃。
这次上热搜的方式不是爆绯闻了,是有人以“粉丝”的身份给某个娱乐大V投稿,发了这几张照片,说私底下逛超市疑似遇到了余昧,不确定,发出来让大家看看。
于是余煦出镜的那些侧脸也都被顺理成章地打了码,遮得严严实实——这一点上关阳还是做得挺到位的。
底下的评论也都在意料之中,有说他私底下扎小辫子可爱的,也有说余煦——现在是妹夫——不看脸都知道是个帅哥的,但大部分还是在嗑CP,说嗑到真的了,果然只有真情侣私底下一起买个菜都那么甜。
有个高赞的评论特别长,在一众“啊啊啊啊”里格外突兀,他就忍不住停下来多看了两眼,才发现这条评论居然是在分析他们私下相处的风格。
“你们看这些照片里,什么拿东西挑东西推车都是妹夫在干,妹妹就负责貌美如花,妹夫还低头听他说话,由此可知妹夫必然很宠我们妹妹,在家也是包揽家务还很听老婆话的那种好男人。”
到这里还很正常,再往下却有些不对劲了——“进一步推导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光是在生活上,我们妹夫在小情侣私底下相处的时候肯定也是这个风格,温温柔柔还很黏人,又是年下,应该很听话吧……天赐忠犬好A谁能不爱……”
底下回复一片,都绕不开这个话题,浩浩荡荡,猜什么的都有。
余昧其实很少刷微博,更不会去看评论区,偶尔一次就撞上这么深入具体的分析,猝不及防,还没反应过来,大脑已经自动调取出了相关的记忆。
他放下手机,默不作声地回想了一会,意识到这个粉丝说得可能还挺对的——然后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把那些模糊的画面扫出了脑海。
耳朵却诚实地红了。
余煦傍晚才回家,回来的时候带了个快递,说是给小蘑买的。
拆开是一堆毛绒帽子,像什么兔耳朵南瓜头菠萝头,五颜六色的,看起来有点幼稚,但戴在猫脑袋上,却又挺可爱的。
余昧坐在一旁,看他把那颗南瓜头套到小蘑头上,就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布偶猫体型大,买的帽子也偏大一号,就显得脑袋更大了,看起来有种成年人穿童装的诙谐。
小蘑自己倒是适应良好,挺喜欢这些新玩具,也不管头上套着什么,专心致志地和地上两条兔耳朵作对,叼到这边又拖到那边,玩得不亦乐乎。
试完新帽子,余煦收拾好一地狼藉,开始准备晚饭——准确来说,是准备进厨房教余昧做饭。
第56章 厨房
白天买菜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商量好了晚上吃什么,都是些容易上手的家常菜:芹菜虾仁,南瓜蒸排骨,再配道汤——做蛋糕的事倒是暂缓了,晚上吃容易不消化。
排骨是处理好的,虾是冷冻的,菜做起来也都不难,但真让余昧进厨房,余煦还是不太放心。
然而架不住大明星对厨房的兴趣,尤其是余昧这两天放假在家,闲过了头,就开始好奇这些有的没的。
以前一个人住的时候,他除了和猫玩,其实多数时间都是待在窗边自我放空,从天亮待到天黑。
但现在余煦搬来跟他一起住,像是有人往他生活里安插了一个鲜活的标本,做着一些寻常人再习惯不过、他平时却接触不到的事,他也就渐渐有了观察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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