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有几条像是粉丝发的评论,说还是许观珏和他更相配,圈外人哪里比得上十几年队友情谊,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也不知道耍了什么花招。
话说得有些过了,夹枪带棒的阴谋论,他见得多了没什么感觉,却难免想到余煦,怕小孩看了委屈。
毕竟是因他而起,哪怕余煦嘴上说了很多遍自己心甘情愿的,他也还是觉得愧疚。
那点儿淡淡的愧疚在他心里折了一个角,一直留到傍晚余煦放学回家。
余煦看到他时愣了一下,似乎有些惊喜,眼里又浮起那种小狗似的亮晶晶的笑来,在玄关口跟他说了声“我回来咯”,放下书包折去卫生间洗手。
看不出心情好还是不好,倒是有点儿像高中生。
余昧看着他的背影,斟酌片刻,还是选择了开门见山:“阿勉,你这两天有没有看到过什么……不合适的话?”
余煦关水龙头的手就顿了一顿。
——余昧很少这么叫他,偶尔几次,也都是小时候他还藏不住情绪,哭着想家的时候余昧安慰他,会拍着他的后背叫他“阿勉”。
这个柔软的信号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如果有,也别太放在心上,他们不是冲你去的。”余昧不知何时走到了身后,靠在门边,借着镜子看向他。
“嗯,我知道的,”他站在那里,这方空间就突然变得狭窄起来,要侧身挤出去才能避免暧昧蔓延——余煦朝他笑了笑,一边若无其事地侧过身,“风言风语而已,我不会往心里去——唔……”
下一秒却被余昧拦着肩膀搂过去,像被猎人抓住的什么小动物。
他分明比猎人还高半个头,却只能僵在原地,乖乖低下头,任由余昧有一下没一下地顺他的头发,耳根毫无出息地红了一片。
“妹妹……”
“别太放在心上,”余昧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很温和,甚至称得上温柔,“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你还是可以过原来的生活。”
那股若有若无的玫瑰味道就混进他血液里,让他的整个中枢系统都开始变得混乱,心跳鼓噪,像有什么滚烫的东西要从心口满出来。
怎么可能当无事发生呢——他在心底里反驳,我是真的想和你结婚。
却也没说出来,只是把脸埋进余昧颈窝,小狗似的轻轻蹭了蹭,顺便把脑海里那些风言风语丢进回收站,一键清空。
“嗯,我知道了,”他蹭够了才退开些许,有些害羞地抿起嘴角,藏不住笑意,“原来的生活就是回家要给大明星做饭——今天吃什么?”
怎么有人抱一下都能开心成这样。
余昧看着他被揉乱了的头发,几乎怀疑自己看到了一对毛茸茸的犬类耳朵,支棱起来一动一动的,把主人的心情暴露无遗。
“什么都可以,”他被自己的想象逗笑,嘴角几不可察地弯了弯,补充道,“但有一点,演唱会期间我要控制身材,不用那么丰盛了。”
-
大明星只在家待了一天,第二天余煦起床时他已经走了,一同带走的还有玄关处那只小行李箱。
余煦看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觉得有些寂寞,过了几秒才回神,转身拉开窗帘,去给猫喂饭。
小蘑这个点还没睡,见他出来就兴致勃勃地贴上来,蹭着他的裤腿小声呼噜。
“你会想他吗?”他揉了揉猫的脑袋,没头没尾地问。
猫显然是听不懂的,只对他手里的猫粮感兴趣,凑上来舔他手指,舌头上的倒刺弄得他有些痒。
他倒也不指望从猫嘴里获取什么共鸣,笑了笑,把一顿量的猫粮倒进碗里,开了自动饮水机,坐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给猫顺毛。
“我有点儿想,”他轻声说,“想赶紧去见他。”
青春期的男孩子总是有一点小秘密——他的秘密是凌晨卡着点抢的票,抽屉里那一叠票根,手机里的行程记录,还有相机里的上万张照片。
他要上学,做不到一场不落地追演唱会,休息日的场却从来不会缺席,高中一天半的假期足够他连夜坐火车往返,寒暑假的冬巡夏巡也是从头跟到尾,熬夜复习到凌晨,睡几个小时,然后去见那个舞台上闪闪发光的人。
他对吃穿毫无要求,余昧打给他的生活费几乎都攒下来,加上打工赚来的钱和竞赛奖金,将将够抵Echo的天价门票。
现在似乎更方便一些,他能提前知道Echo的演唱会安排,腾出时间来为“追星”做准备。
但这是他的秘密,不会让余昧知道。
他伸了个懒腰,见猫吃的差不多了,便起身去给自己弄吃的,等水烧开的时间里给向蝶发了消息,问大明星今天的行程安排。
“差不多要上车了,到了那边就彩排。”
“你问这个干什么?”
都结婚了,check另一半的行程也是合法权利嘛……他默默想着,打了几个字发过去:关心他。
那边过了几分钟才回复——“情趣是吧?”
也不知道是逗他玩,还是真觉得他们的婚姻不止有名无实。
他揉了揉耳朵,硬着头皮回复:嗯,别告诉他。
“他已经知道了,我是他助理,又不是你的眼线,”向蝶回了条语音过来,话尾带着挪揄的笑意,“但他说随你。”
背景音很安静,大概是在保姆车上。
余煦看着锅里浮起的饺子,几乎能想象出屏幕那头余昧的反应——淡淡地扫一眼,觉得他幼稚也不会说出来,还是纵容他,听到向蝶给他发的语音,眼里也许还会浮起一点笑。
想着想着耳朵更烫了,他摇了摇头,随手回了个表情包结束对话,打算先吃个早饭冷静一下。
至少余昧不知道他明天也会出门,坐上午的火车去隔壁市,看演唱会,然后若无其事地连夜回家。
他的秘密是手机里三张待使用的入场票,充电中的相机,手幅和荧光棒。
第14章 私心
演唱会时间排得很紧,余昧只在第二场结束后回了一次家,还是因为第三场的场地在省南,顺路。
和制作组吃完饭,到家已经过了零点。
他拖着有些无力的身体进电梯,眼前还晃着手灯光的虚影,和电梯外车水马龙的影子重叠起来,让他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倒错感,无端有些疲惫。
平时开演唱会也没那么累,这次大概是因为临近发情期,在台上的时候觉不出,一下台那种头重脚轻的恍惚感陡然涌上来,还害他腿软了两步。
生理周期逃不掉,只能靠吃药暂时压着,忍着副作用继续工作。
他摸了摸颈后的抑制贴,有些麻木地想,幸好只剩一年了。
余煦大概没想到他会回来,也没来给他开门,听到关门的动静才发觉,走到玄关来给了他一个没头没尾的拥抱。
“老师上课的时候说,拥抱带给人的幸福感仅次于大吃一顿,”青年轻声解释着,温暖的呼吸落在他颈侧,怀抱也是暖的,带着干净的洗衣液味道,像是橙花,“小蝶姐说你有饮食限制,晚上不能吃东西,那就换成这个吧。”
余昧被他按在怀里,鼻腔里都是那股温暖的甜香,却鬼使神差地没有挣开。
这是个没有侵略性的拥抱,像以前他回家时扑上来蹭他的小蘑。
不同的是余煦比他高一些,被这样抱住的时候,会让他有一种陷落的错觉。
陷进阳光晒过的床被,温泉,或者一杯热牛奶。
他的神经绷了一天,乍一松懈下来,脑海深处又拉起警铃,提醒他放松得有些反常——意识到自己似乎真有些陷进去了,他一怔,放在余煦肩上的手不自然地推了推。
余煦还是知道分寸的,很快放开了他,也不说话,就这么低头看着他,澄黑的眼底映出一片暖光,晃动着有些缠人的深情。
关阳那句话就莫名其妙地晃过脑海,“小别胜新婚嘛”。
“好了,”他垂了垂眼,知道怎么对付缠人的宠物,“去帮我倒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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