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就有些后悔了,觉得不该给余煦这种实现不了的期待。
然而他看着那双澄黑的眼睛陡然亮起来,泛出柔软的惊喜,却又有些晃神,鬼使神差地想,如果这样的生活真的存在,似乎也挺好的。
就是舆论有些麻烦,要防狗仔,这么多年落了一身职业病,每年去医院也是不小的开销——而且他似乎没有什么“喜欢的事”,除了工作,也并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填补苍白无趣的后半生。
……等到了那天再说吧。
他垂下眼,避开余煦的视线,淡淡道:“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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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余昧出道后第一次主动请假,尽管生病的人不是他,他还是打算当给自己放一天假,收起了之前写到一半的歌,盘腿坐在沙发一角,给那把新到的吉他调弦。
期间私用的手机响了几次,是许观珏录了伴舞排练的视频发给他,问他有没有什么意见。
他看到了当没看到,后来索性把这部手机也关了,专心拧弦钮。
小蘑原本就不太喜欢吉他的动静,被持续反复的单音吵得直甩尾巴,最后溜下猫爬架,去余煦的房间避难了。
过了一会儿余煦抱着电脑出来,关上房门,把卧室让给了猫,自己在茶几旁找了个位置坐下,也不打扰他,安静地写程序。
时不时抬头看他一眼,放松被黑底白字晃花的眼睛。
调弦是个很枯燥的过程,余昧也不借助什么辅助工具,只是闭着眼听,幅度细微地调整弦钮,最后停在某个满意的紧度,再换下一根——动作娴熟,不紧不慢,似乎也并不觉得枯燥。
等到最后一根调完,窗外的阳光也过了最刺眼的时候,渐渐变得柔和,给珐琅彩的琴身镀了一层暖光。
他拨了一段简单的和弦,确认无误,大功告成地放下吉他,调整了一下坐姿,才发现余煦也在——作业早写完了,正越过电脑屏幕光明正大地偷看他。
“怎么出来了?”
刚一问完就听见一阵猫爪挠房门的动静,他看了一眼空空如也的猫窝,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余煦去房间把猫放出来,一边答非所问道:“妹妹,我想听你弹钢琴,可以吗?”
“嗯,”没什么不行的——余昧简单收拾了一下,站起身,随口问他,“怎么突然想听这个……”
“我不是加了个玩乐队的社团嘛,”余煦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本来只是想进去学编曲的,但社里活动很多,过两天破冰,说要每人准备一个才艺展示……你知道的,我没怎么接触过音乐,也不会唱歌。”
这么说来钢琴确实是最好入门的,如果只想完整弹出一首曲子,不出错,没基础的人练几天也绰绰有余了。
余昧想了想,索性带他去了二楼的琴房。
他家大部分房间都是闲置的,余煦来之前,除了他的卧室,这里是唯一没空着落灰的房间。
里面除了钢琴,还放了些演唱会周边的东西——每次主办方都会送他几套留作纪念,他也没什么用,久而久之就堆在那里了。
开门的时候他没想起这茬,径直走到钢琴旁,发觉余煦没跟上来,莫名其妙地回头看了一眼,才发现小孩整个人僵在门口,看着那堆五颜六色的周边,眼睛都在发光。
还真是粉丝。
“妹妹……咳,”余煦扒着门框,指了指那些他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看到实物的限定海报,声音都有些抖了,“我能看看吗?”
余昧看着他跃跃欲试的模样,无端起了逗小孩的心思,故意道:“不行,这是收藏品。”
想也知道是假的,谁会把收藏品随手堆在地上。
余煦听出他话里的玩笑意味,就走到他身边,撒娇似的牵了牵他的袖子,又叫了声哥。
“看吧,”余昧失笑,尝到了一点给小动物喂食的独特乐趣,“我留着也没用,给你了。”
余煦眨了眨眼,觉得今天惊喜太多,他的脑袋快转不动了。
他毕竟还在上学,就算余昧平时给他的生活费很多,自己也能打工赚一点,但也只够追Echo的演唱会,大多还是位置最差的看台票,更别说买周边。
结果现在这些东西都一件不差地摆在他面前,似乎连周年限定的都有好几套,琳琳琅琅铺了半个房间——海报,灯牌,票夹,包,周边T……
像做梦一样。
然后他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抛开他对余昧的感情,抛开他们之间资助与被资助、借住或是做饭吃饭的关系,他是和他粉了快十年的正主本人领证了。
这算什么,结婚福利吗,限定周边任选,还能成箱搬走。
“还学不学琴了……”
余昧看他蹲在那堆垃圾前看了半天,也不伸手碰,就这么一动不动待在那里,有些无奈,走过去揉了揉他的头发:“有这么高兴吗?”
小狗转过身,一把抱住他的腰,感激地埋在他身前蹭了蹭,抬头看向他,眼睛亮晶晶的:“嗯,现在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了——作为粉丝来说。”
余昧点了点他的鼻尖,顺口问:“那不作为粉丝的时候呢?”
“嗯……”余煦环着他的腰,思考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苦恼,却还是认真回答,“现在还想不出来,好像自从搬过来,每天见到你的时候都很幸福。”
这种幸福是不断更新的,鲜活,且源源不断,从很多微小的细节里淌出来,留在他记忆里。
就像后来余昧和他分享同一张琴凳,手把手地教他弹《秋日私语》,或是晚上他们投着电影,坐在茶几前吃一顿清汤火锅。
他只是听见旋律流淌,看到暖光灯下缓缓腾升的热气,就会联想到一种具象的幸福。
作者有话说:
是海星+3000的加更
他俩日常甜到我舍不得推剧情……
第26章 想见你
余煦的感冒拖了一周才痊愈——烧倒是第二天就退了,但咳得很厉害,反反复复的,不知不觉就过了一周。
这一周里余昧没怎么回家,说是要给秋巡留时间,拍广告的通告都集中放在这几天了,每天一进影棚就不知道几点才能出来,换布景换造型,像个被人牵着手脚摆弄的木偶娃娃。
他的工作性质如此,赶一场通告几天不回家才是常态。
渐渐地余煦也习惯了,知道他忙,就找些自娱自乐的事分散注意力,免得一天到晚想他,还要忍住不给他发消息。
他学计算机,大一的课是多的,但到了下半学期,几门专业课都开始实训,期末要交的大作业他提前弄完了,就不用再每周去机房报到。
加上没进什么学生组织,不住校也就不用上晚自习,他的课余时间几乎都是自己的。
余昧在家的时候他乐得清闲,也喜欢待在家里围着余昧打转,但现在余昧不回家了,这些时间就空出来,变得有些单调。
于是他有时会去社团活动的地方待着,坐在那个从地下停车场划出来的角落里,听他们排练。
这个社团里的人都很有意思,说是搞乐队,也只有学校有演出时才认真排练几天,多数时候都在各练各的,或者坐成一圈玩牌,玩德国心脏病,输了就即兴表演一首,气氛很自在。
有个贝斯手是Echo的粉丝,叫宋浔,大概是同好相吸,没过多久就和他混熟了,每次看他来就笑出一口小白牙,顶着那头荧光绿的脏辫过来找他,像个径直冲他飞过来的羽毛球。
这天的主题是Echo新出的单曲,宋浔拉着他听了一遍,煞有介事地问他,有没有发现这首歌有哪里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吗?”这首歌他单曲循环了好几天,确实没听出哪里不一样。
“有啊,”宋浔在鼓架旁找了个位置,盘腿坐下,神秘兮兮地说,“你就没发现妹妹的音质比以前冷了,听起来有种距离感。”
余煦不置可否,把最后一段重新听了一遍,还是觉得挺正常:“还好吧,可能是歌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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